女子5万元卖掉亲生女儿,当天挥霍6000元买化妆品,该女子是什么心理?

夜雨如书

“520”那天许多人都在表达爱意的时候,一个1岁多大的女孩却在经历一场可怕的劫难,她不知道自己的命运,因为5万块钱就会被彻底改写……故事还要从5月21日一大早的一起报案讲起。


当天凌晨6点32分,郑州市公安局火车站分局指挥中心接到余某的求助,她称,自己1岁7个月的女儿花花,于5月20日晚上8点左右,在火车站西广场附近丢失了,希望民警能帮忙寻找。

“火车站附近交通发达,人流量密集,如果被‘坏人’抱走,超过24小时,后果不堪设想。”找回丢失儿童的黄金期很短,破案必须分秒必争。


警方一方面严密调查此事,一方面却越发的感到事情似乎有些“离奇”。


“根据余某介绍,她是在火车站西广场下的车,出站后,把包裹存放到了附近,之后,带着女儿与朋友见面去了。再后来,又带着女儿回到了西广场。”宋文中说,余某称,回到西广场后,女儿走着走着说自己饿了,她就去买煎饼果子,在买吃的付钱的时候,孩子不见了。


“一般情况下,母亲发现孩子丢失了,应该是第一时间报警,余某为啥要等到第二天?”宋文中发出这样的疑问后,余某却说,自己太困了,找了个宾馆休息去了……


随着调查的深入,按照余某所说的路线,警方没有查看到任何她的视频信息,更不可思议的是,在翻看余某的手机时,她的支付宝里还有一个在5月20日晚上8点多的消费记录,消费记录显示,余某在经三路上吃了顿火锅。可余某报警时称,那个时候正是她在火车站西广场丢失孩子的时间。


真相竟然是……孩子母亲将女儿以5万元钱卖掉!


面对审讯,余某最终松口,她称,自己因为生活所迫,5月20日,以带孩子来郑州游玩为由,当天中午,在京广路郑州汽车客运总站,将孩子以5万元的价格卖给了他人。




5月21日晚上6点50分,余某与买家在经三路与农科路交叉口附近见面,随即,警方将收卖儿童的魏某海、李某军抓获,孩子被成功解救。据了解,魏某海、李某军是一对夫妻,他们有两个儿子,一直想要一个女儿。\t日前,花花已被自己的父亲接走。而犯罪嫌疑人余某、魏某海因涉嫌拐卖儿童罪被刑事拘留。


生母把自己的亲生女儿卖掉,不禁让人唏嘘。是什么理由?!竟让还在蹒跚学步的孩子从此没有妈妈的怀抱。5万元卖孩子还淡定卖化妆品、吃火锅,狠心、糊涂!看看那些孩子丢了,还在苦苦寻找的家庭,有的孩子回来了而有的孩子却再也找不回自己的家了。


最无辜的孩子是受到创伤最大的角色!都说孩子是父母的小天使,他们不是商品

既然生了,就要负责到底。也提醒家长也要时时刻刻看好孩子,不要因为一时疏忽

遗憾一辈子,愿每一位小天使都能在父母的陪伴下,健康快乐、幸福地成长!



河南商报

卖掉女儿,不是被逼无奈,不是难言之隐,不是迫于生计,不是我们能够正常会想到的一切缘故、动机与目的……

而是,而是,这个女人卖掉女儿“有了钱”后,她当天就挥霍消费了6000元买了化妆品!

难怪大多数人对此事的反应都是会先骂她一句:傻逼!

这样的女人,也配称作人妇?也能嫁为人妻?也有脸皮爱美?也有胆量报警?

一个十足的渣女,一个标准的毒妇;一个没心没肺的糊涂蛋,一个无情无爱的冷血鬼。

一个狠心的、丧心病狂的女人!

简介:

一,5月20日,云南籍女子余某以带孩子来郑州游玩为由,将自己亲生的1岁零7个月的女儿以5万元的“价钱”卖给了别人。

二,在卖掉女儿10个小时后,也就是5月21日早上6点半左右,她为了怕引起家人的怀疑,“计上心头”,便向郑州火车站公安分局指挥中心报了假警,称其1岁7个月的女儿昨晚8点在火车站西广场附近丢失,要求民警帮助寻找。

三,接到报警后,郑州火车站分局公安干警高度重视,立即就开始了寻找搜查的行动。但同时,警察对其作为一个母亲把孩子弄丢了,为何要等了这么长时间才迟迟报警也生发了疑窦之心——

“你为何事隔10个小时后才来报警?”

“你家人知不知道孩子丢失?”

“你昨晚都去了哪里?”

面对警察的种种疑问,余某目光躲闪,神情慌张,语无伦次。她的这一切反常行为,被侦查的民警都看在了眼里。

“难道是个假警?那孩子究竟在哪里?”

四,于是,侦办民警便运用大数据信息进行比对碰撞,很快发现,余某昨晚8点17分还在经三路一家火锅店吃饭,时间、地点均与所报案情相互矛盾,此案一定另有蹊跷。

通过扩大侦查范围,民警很快发现,5月20日中午,余某的银行卡还收到一笔49900多元的转帐汇款。面对重重疑点,侦办民警立即对余某展开审讯。

最终,在警察的强大攻势下,余某交代了已将孩子以5万元的价格卖给了他人的犯罪事实;并同时交代了当天下午就将卖孩子所得的钱挥霍了6000元,用于了购买化妆品等物品……

简评:

这是一种什么心理?简单而直接地说:这就是一种连畜生都不如的心理!

即便是畜生,也有舔犊之情和护崽本性!可是这个女人,作为人妇,已为人母,竟然亲手卖掉了亲生的女儿!而且不为别的目的,只为了装扮自己所谓“美丽的容颜”,你们说,她如一个畜生的天性吗?

有人说,这当然得归咎于她既虚荣又幼稚的心理了。不过,虚荣而幼稚的女人不在少数,可我们见过有谁“舍得“卖掉自己的亲生骨肉来挥霍消费的呢?因此,即使我们也承认这个女人确实是有着虚荣和幼稚的心理在作祟,但是她的这等虚荣和幼稚,已经到了极度病态、极度扭曲的程度!所以,她已经失去了人性,更是泯灭了人伦!
(被抓获的两名“买孩子”赚犯)

结语:

一个女人,为了虚荣,为了爱美,可以把自己的亲生骨肉都“舍得“卖掉,仅此,就可见一个倡行物欲的社会,所“潜移默化“的“润物细无声”般产生的“功效”,对人心的腐蚀,对人性的摧毁,对天性的磨灭,是何等的触目惊心,是何其的难以抵御啊!


偶来三径

这起事件十分荒唐蹊跷,下面就由我来具体讲讲经过。

事件经过

事件的起因是一个报警电话,报警人余小姐称,自己的女儿走丢了。

余小姐称自己1岁大的女儿在火车站广场附近丢失,请民警帮助寻找。在收到余小姐的求助后,民警马上调取监控,现场走访等搜集相关线索。

然而,警方投入了大量精力,依旧没有孩子的线索,而且在现场视频录像中,没有任何关于余小姐和孩子的踪迹。难道是余小姐是报了假警吗?

果然,后面有隐情。

余小姐在警方盘问中神情慌张,语无伦次,最后终于道出实情。早些时候,她以带孩子来游玩为理由,将孩子从家中带出,以5万元卖给他人。

为了不引起家人的怀疑,她报假警声称孩子走丢。至于卖孩子的钱款,她早已花了一大笔在化妆品上。

律师说法

现实中,亲身父母出卖子女的事情偶有发生,这会涉嫌犯罪么?

有些父母认为,将孩子“送养”他人,自己收取一定的补偿很正常,不涉及犯罪。可是事实上,这是错误的。在刑法上,这样的行为涉及拐卖儿童。

上述余小姐的行为:拿到卖孩子的钱后用于个人消费,明显是以获得钱财为目的,即使是自己的亲生孩子,也涉嫌拐卖儿童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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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顾问家

并不是所有的女人都配得上“母亲”这个称谓。

都说母子连心,她却把1岁7个月的亲生女儿卖掉了;都说虎毒不食子,她却用亲生骨肉换来了5万元。她拿着卖女儿的钱买了价值6000元的化妆品,甚至还专门吃火锅庆祝。这样的女人怎么能配得上“母亲”这个称谓,这样的女人怎么能生之为人?



事件简介:

5月20日,女子余某以近5万元价格将自己1岁7个月的亲生女儿卖给别人,当天就将卖孩子所得挥霍掉6000元,用于购买化妆品等物品。5月23日上午,郑州警方成功解救出孩子。目前,犯罪嫌疑人余某、魏某海因涉嫌拐卖儿童罪被刑拘。


▲图为警方抓获人贩子

▲图为余某在接受审讯

令人不解的是,随后赶来的余某丈夫也就是女婴的亲生父亲竟然选择了原谅妻子。

他说自己和余某都是二婚,都有着自己的孩子,后来他们在一起有了女儿(被拐卖的女婴) ,他相信余某是一时糊涂犯了错。他还对余某说:“在里面好好听话,出来时,我和孩子来接你!”

个人看法:

余某的行为已经受到了法律制裁,而且得到了丈夫的原谅,按理说我们这些外人更没有理由指责她了。

可问题也正在这里,拐卖儿童是重罪,个人对这种犯罪始终持不可原谅的态度。因为拐卖儿童对社会造成的影响太恶劣了,骨肉分离、家破人亡这些词语都不能描述其危害的万一。

至于余某当时到底在想什么,又为什么这样做,估计我们这些局外人是无法了解的。毕竟她把亲生骨肉卖了的第一件事是买昂贵的化妆品,这一点已经严重突破了正常人的思维范畴。从这里不难看出,她是贪慕虚荣的。而其后能淡定的吃火锅,足见其在内心深处并不在意女儿被卖的事实。

用网友的话说,余某就是一个好吃懒做、贪慕虚荣的女人,要不然她也不会离婚。而余某的丈夫也很奇葩,说什么原谅媳妇等她出来,估计是怕自身条件差娶不上媳妇吧。

女人无耻,男人奇葩,一对自私鬼,你们有谁真正为孩子想过?唉!只可怜那无辜的孩子生错了人家。


夜雨如书

首先我想“骂”这位女子的老公!妻子瞒着自己卖掉女儿,居然没半点脾气?这特么是有多怂?还叫她在里面好好听话,出来时,我和孩子来接你。

真是个人才,她都能卖掉女儿,事后还报假警期望能够瞒天过海,这样的女人能够被原谅吗?老友们你会原谅这样的人吗?

事件回顾:

这个妈妈以外出游玩为由,把自己1岁7个月月的亲身女儿卖给了别人,事后怕家人“发现”,于是报警谎称孩子走丢了,最让人发指的是卖掉女儿后,她第一时间就去买了6000元的化妆品。(还挺潇洒啊)

最后这个谎言被办案民警识破,因为她丢失小孩十小时候才报警,并且表达前后有误,审讯之下供出来自己的罪行,最后民警叫她联系买走孩子的人。

联系上买家后那边要求加价1万元才还回来,于是民警们凑了钱,在买家还回孩子之际当场抓获,目前涉案几人将面临法律的严惩!

结语:

看完事件的经过我真想问这位做“母亲”的女人,你是有多缺钱啊?

就算缺钱自己有手有脚不知道赚啊,卖掉亲身骨肉这钱用的良心不疼吗?对了你根本就没良心..因为这不是人做的事!

最后各位老友..要是你有这样一位老婆你会原谅她吗?


草根大熊

事件回顾:五月二十日,一余姓女子,五万元卖掉自己一岁多的女儿,并花掉六千元买了化妆品。二十三日,警方解救出此女孩👧,并拘捕了犯 罪 嫌 疑 人,女子的丈夫竟然说原谅此女子……


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就没有见过如此父母!一个母亲竟然用卖女儿的钱买化妆品,到底有多要美才能干出此事?难道用卖女儿的钱化妆就没有觉得心里不安吗?说实话,如果是因为生病救命等原因卖掉女儿,也许人们还能理解。卖掉女儿买化妆品真还就是第一次听说,都说虎毒不食子,难道此女子禽兽不如吗?我只能这样理解。

再说这家的丈夫,你也真是一个奇葩

!如此女子还原谅个什么劲啊!不客气的说,她的胆大妄为与你有直接的关系!如果她眼里半点有你,就不会自作主张的卖掉女儿!一个能卖掉亲生女儿买化妆品的女人👩,还有什么事干不出来啊!要是我是这个丈夫,宁愿一辈子自己把女儿拉扯成人也永远不会原谅她!


林林妈妈


萍水相逢zhanglanping

但是,在我们强烈谴责这位女子的同时,我们整个社会和善良的人们,不应该深刻反思吗?在宣传,推崇,赞扬,参与,攀比物欲横流的现实生活中,我们就没有责任吗?不是有个无形手也在操控着这一悲剧的发生吗?整个社会和善良的人们,是不是能从这一事件中及时反省,扭转造成伤害的局面呢?谁又能保证自己能置身事外,类似于这样的悲剧不会再次发生或到时于己有关呢?在无意中培育这种毒瘤的同时,你又能保证这种毒瘤不会侵犯、毒害到你吗?

没有买卖就没有伤害,案件里的魏某,你想要孩子,可以通过正常渠道认养啊,为什么做造成伤害和悲剧的帮凶呢?今天你能通过买卖得到想要的,那别人也可以像你一样嘛,你想看悲剧不断的发生,包括你也会碰上的悲剧发生吗!

好在警方已经对涉嫌犯罪的嫌疑人进行了刑拘,等待他们的必定是法律的制裁。但造成伤害的背后原因和犯罪的结果,应该值得我们整个社会和善良的人们好好的深思!

友友们,你们说呢?



那天那海那滩

5月21日早,郑州火车站派出所接到报警,报警人称自己一岁七个月的女儿,昨晚在火车站附近走失,寻求警方帮助寻找。这寻找过程中,警方感觉疑点重重,最后,报警人余某不能自圆其说,只好交代了自己将女儿卖给他人的经过。


据余某交代是生活上的经济原因所迫,不得已才卖了自己的女儿,而所得钱财,当天就用于购买化妆品等,消费6000余元。

现在余某和买孩子的魏某因涉嫌拐卖人口,已经被公安机关刑拘,在公安局孩子的爸爸对余某说,在里面好好听话,出来时我和孩子来接你。


看到这些大家第一反应应该是当故事来听,可这真实实实在在的存在,天下就有这样荒唐事和荒唐人。这件事情里的几个节点,想大家也一定注意到了,一个是生活所迫而卖女儿,一个是当天就用卖孩子的钱,购买了6000元的化妆品。这个女人虚荣到了什么地步,是什么魔力让她要卖掉自己的亲生骨肉,而心安理得的去美容化妆。是无知,还是邪恶,还是某种风气使这个几近疯狂的女人已经着魔。

对自己这种疯狂的邪恶举动,她竟然以生活所迫来搪塞,看上去又是那么平静和心安理得。真是疯狂的欲望吞噬了人性的心灵,无法满足的攀比激发了丑恶卑鄙的一面,人类的真善美就真的这么脆弱?但其丈夫最后的那句话,倒是人性善良的诠释,好好听话,出来的时候我和孩子来接你。


无奈且向上

5万元卖掉自己亲生女儿,卖掉孩子当天就给自己配置了6000多远化妆品,随后还报警谎称孩子丢失,真是贫穷限制了我的想象。

据河南法制报消息,5月20日,女子余某以近5万元价格将自己1岁7个月的亲生女儿卖给别人,当天就将卖孩子所得挥霍掉6000元,用于购买化妆品等物品。23日上午,郑州警方成功解救出孩子。目前,犯罪嫌疑人余某、魏某海因涉嫌拐卖儿童罪被刑拘。

据了解,5月21日早上,火车站公安分局指挥中心接云南籍余女士报警,称自己1岁的女儿前一天晚上在火车站附近丢失,火车站分局局长栗英、值班副局长侯振平高度重视,分局案侦大队立即组成侦办专班,兵分三路开展工作。

根据徐某提供的线索,案件并没有获得进展,随后民警质疑徐某,你为何事隔10个小时后才来报警?但面对民警的询问徐某神情紧张,语无伦次,这一反常行为都被民警看在眼里。

随后民警经过大数据信息对比发现,余某昨晚8点17分还在经三路一家火锅店吃饭,时间、地点均与所报案情相互矛盾,此案一定另有蹊跷。

在接待下来的侦查中民警发现,5月20,余某的银行卡还收到一笔49900多元的转帐汇款。面对这么多疑点,徐某交代了自己将孩子5万元的价格卖给他人的犯罪事实,并于当天下午就将卖孩子所得挥霍掉6000元,用于购买化妆品等物品。至于事后为啥选择报警?主要是怕引起家人的怀疑。

随后,在民警的帮助下,成功解救出了孩子,并抓获了收卖孩子的嫌疑人魏某海、李某军等人。

很多网友都表示,这是虚荣心在作怪,但是虚荣心能致使卖掉孩子吗,显然不可能,这可是自己的亲生女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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