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承包期延长到2057年,新增人口还能分上土地吗?

帆帆风顺8

农村土地承包期延长到2057年,新增人口还能分上土地吗?

应该可以的。不过需要等到2027年后,才有机会能分到土地。

要知道,现在是第二轮土地承包期间,期限为30年,是从1997年前后开始的,要到2027年前后才能结束。期间没有特殊情况的话,一般国家是不允许进行重新再分配的。

在本轮土地承包期间,一般国家对土地遵循“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的原则,说白了也就是,子女可以继承父母的承包地,继续种植下去。直到本轮土地承包期满为止。

而对于第三轮土地承包,是续包还是打乱重新分配。目前并没有定论。国家只是给出了大的方针原则,就是尊重本集体内农民主体的意愿自行选择。不过,今年将全面落实的农村土地确权行动,将会作为下一轮土地承包时的重要依据与数据参考。大概就是说,如果是继续延包的话,会根据这次土地确权的情况而定。

所以说,对于这次农村土地确权,拥有承包地的农民应该积极主动争取获得确权,毕竟这是保障长期收益的重要法律依据,对以后更好的维护自己的土地权益也是非常重要的。

对于没有分到土地有农民,也可以通过土地流转方式获得

而对于第二轮土地承包期间没有分配到土地的新人口,也不用气馁。要知道,这次农村土地确权的另一个重要推动,就是对土地流转已经认可并合法化。即使没有土地,也可以通过土地流转的方式获得更多的土地种植,对于想发展成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或农业龙头企业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利好的大事!


龙百晓生

放心吧!现在我国广大的新增人口在2027年的时候能够分到土地!

而那些已经去世的人口其名下的土地也将在2027年被村集体统一收回!届时,我国农村地区的土地承包权将重新划分,也就是大家所俗称的“重新分地”。

什么是“第二轮农村土地承包期延长到2057年”?

大家对于“第二轮农村土地承包期延长到2057年”这句话有误解啊!这句话的意思是说,我国的农村土地承包期30年一变这个制度将延续至2057年,并不说从现在开始到2057年才重新分地!

截至目前,我国农村土地的承包期处于第二轮,具体时间是从1997年或者1998年开始,期限30年。

因此,新二轮土地承包期统一确定至2027年12月31日止。

2028—2057,依旧会有“生者不增地,死者不减地”!

也就说,2027年底的时候,我国农村地区的土地承包期将重新分配。

然后在2028年至2057年的这又30年间,我国的土地承包制度将保持不变!

也就是说在这30年之间,依旧会有“生者不增地,死者不减地”的情况出现。

望周知!让自己的亲属、朋友了解。

《粮油市场报》官方账号首发于在悟空问答!03.27


粮油市场报

土地承包期延长后,新增人口怎么获得土地?这个问题很现实也很普遍。涉及的人群也不少,特别是国家提出“第二轮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后,一些人更加担心,比如家里有好五六个人,但当初参与分地的人只有一两个人,担心再延长30年实行后,家中“人多地少”的情况将长期改变不了。而且随着时间推移,每个村新增人口在不断增多,他们怎么才能分到土地?

我国的农村土地承包政策,一直延续的是稳定的主基调。从二轮承包实行30年不变到农村土地承包法主张“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从2008年党的十七届三中提出的“保持农村土地承包关系长久不变”,到最近几年开展的农村承包地确权,以及党的十九大提出“农村土地二轮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都是一脉相承的,强调的是稳定,是不根据人口增减而动态调整,其目的在于稳定经营预期,避免短期行为。

按照现有政策要求,农民没有土地,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解决:一是通过村里机动地解决,二是在承包户消亡、农民整户迁出农村进入城镇,腾出来的土地可以给新增人口承包,三是流转别人的土地,四是可以开垦荒地荒山解决。

但从农村实际情况看,这些途径比较困难:一是从机动地来看,随着农村新增人口的不断增多,多数村已把机动地全部承包到户,大部分村已经没有机动地而言。

二是从现有承包户腾地来看,农村承包户整体消亡并不多见,只可能在五保户出现,这种情况少之又少,每个村可能就一两个;至于农民整户迁入城市,现在这个情况在不断增多,但现在的政策又要求保留进城落户农民的承包权,村集体不能收回,这相当于堵死了新增人口的要地出路。三是从流转土地而言,这对农民来说,根本不是自己的土地,农民“不患寡而患不均”,而且土地不仅仅是用来耕作,还是一种财产和生存保障。四是开垦荒地对多数地方来说也不现实。

因此,在稳定的政策导向下,潜藏了一些问题。特别是如果一个村庄长期不调整土地,因为自然生死、“农转非”等原因导致的人地矛盾不断加剧,所谓“活人没地种、死人还种地”的现象日渐增多,不仅造成了极大的不公平,也容易导致村民间的矛盾对立。

现在,很多村庄根据老百姓的意愿,实行三五年一调整的土办法,有效解决了土地占用不均的矛盾,据了解,这种做法在山东、江西以及好多地方都比较普遍。

这个虽然不符合土地承包法的一些原则,但从村民自治的角度,也是值得考虑的。

2017年《农村土地承包法修正案(草案)》规定,“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调整承包地。承包期内,因特殊情形矛盾突出,需要对个别农户之间承包的耕地和草地适当调整的,必须坚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不得打乱重分的原则,必须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人民政府农业等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承包合同中约定不得调整的,按照其约定。”这跟2003年实施的《农村土地承包法》相关规定有所不同:“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调整承包地。承包期内,因自然灾害严重毁损承包地等特殊情形对个别农户之间承包的耕地和草地需要适当调整的,必须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人民政府农业等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承包合同中约定不得调整的,按照其约定。

”从前后对比看,可以看出农民因特殊情形矛盾突出,可以按照一定程序进行适当调整。


农人爱农地

昨天延长30年,到2057年新增人口是否可以获得土地?

虽然一直强调“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但是针对无地农民,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农村集体组织依法预留的机动地;通过依法开垦增加的土地;承包方依法、自愿交回的土地应当用于调整承包土地或承包给新增人口。所以,现在农村没有土地的农民,是可以通过向村集体申请这些土地来获得土地承包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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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花雪


农地圈

“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并不是一句口号,早在1987年便有贵州省湄潭县提出,并作为解决因人口变动导致承包制不稳定问题的重要手段,开始在全国范围内推行。同时,从1993年至今,国家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文件、法律和法规,将“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这一制度予以制度化、法律化

虽然在第一轮承包期内,还允许个别土地调整,但到了第二轮承包期,基本上已经不存在大调整现象了,即使有,也是小调整。目前,全国八成以上的土地都已经确权到户了。《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只要全家没有迁入设区的市,户口农转非的,其承包的土地还应当确权给该户。所以,只要不是全家户口转非农,不管你家多少人,确多少就会一直是多少。

总言之,新增人口是不会分得土地的。除非有人退出土地承包,由村集体商量决策后,看是否会对人口增加的家庭予以照顾。毕竟,土地是集体所有,谁来承包,还是要由集体说了算。

当然,现在主要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农户可能会有所抱怨,比如我就曾听农民类似的抱怨,“耕地的人没有足够的田,出去做生意的不种田却把田占到。我们要种田,还要从他手里租,真想不明白”。确实,并不是所有政策的出台都会令所有人满意。但是,“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所迈出的是农村产权制度改革重要的一步,笔者相信,只有坚定走下去,我们的农村产权制度才会真正健全。


农博杂谈

农村土地承包期延长到2057年,新增人口还能分上土地吗?

这是个老问题,老调重弹,是有谈的必要了。还有很多人不知道,不了解。

农村土地承包期延长三十年至2057年,国家土地管理部门已经表明,在这期间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为基本原则,使农民承包土地有了稳定性。但是,事物不是静止不变的,土地也有局限性的变化。新增人口也可通过有些途径可以获得承包土地的。

第一,从新垦或复耕土地上获得。现在,农村都在进行土地整合工作,把小块土地合并成大块,便于机械化操作。在这个过程中,由于原先未利用的土地,结合整改,土地面积会大增。有些农民房屋倒塌,放弃了宅基地,后又进行复耕。这样一来,多出的土地新增人口可以向村委会提出申请获得。

第二,从农民户口变迁集体收回的土地中获得。

在农村,经常有农民整家迁移到城市或其它地方居住,承包土地自愿交回村委会。新增人口可以向村委会提出申请,从中获取承包土地。

第三,从集体预留土地中获得。有些村因计划集体建议或其它原因发包土地时,预留了一些土地备用。这些土地若没有使用,可向村委会提出申请获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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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问题,我在头条上写过一篇文章。关于农村土地承包延长30年,之所以提出延长承包政策,是基于稳定土地承包关系长期不变的原则,是人民当家做主的表现。

土地作为重要的生产资源,也是农民的生存的基础。自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就确定了以家庭承包为基础的土地承包政策,并一直坚持至今不改变。

作为有3亿农民的大国,在土地资源紧缺下,坚持30年土地承包政策不变,是有国家发展战略考量的。一方面,为了土地资源的集约化开发,并不是将土地均摊给每个农民,可以发挥最大效益的。其次,对于现在年轻的农民朋友而言,不想种地,不愿意种地,分了土地不就是浪费吗?最重要的是,农村土地即将有重大改革,实施土地流转,今后农村种地的基本上是种植大户、农业企业、合作社等规模化经营,大部分农村土地将流转给这些人。



当然,对于没地的农民,虽然政策上要等到2057年才能正常分配土地。但这期间还有有可能获得土地的。

1。申请村集体预留土地。虽然这种方式,获得土地可能性较低,毕竟预留土地是非常少的。

2。申请村集体收回的土地。现在国家鼓励有条件的农民,向城市转移,如果自愿退出土地可以得到一笔补偿费。其次,对于长期抛荒土地的情况,村集体有权利收回这些土地。

没地农民要及时掌握这些信息,尽早向村集体申请,有很大机会获得土地。

3。参与土地流转获取土地。目前部分农村已经试点土地流转,允许土地入市,这个政策将在2020年左右推广。届时,没地农村可以参与土地流转,通过买卖方式获得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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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鉴

当年各各村都留有上百亩的基动地,这种基动地就是根据每年的本村各家人口增减而留的变动地:也就是说当年新添加的人员比上当年死去和户口迁出的人员多的话就需要从基动地里分的。打个比方说:一个家庭有一位老人去世了(或者是一个姑娘出嫁了)这个家庭就的退出一个人的地,而另一个家庭当年儿子娶了媳妇又生了娃,这时就要添两个人的地,那么另一个人的地就得从基动地里分得;反之有一个家里当年有两个姑娘出嫁了,就得退出两个人的地,如果没有别的家庭没有添人的话,退出来的两个人的地就归到基动地了。

大多数90后,甚至00后不知道什么是基动地,更没听说过“基动地”了,这个一点不过,因为大多数村里基动地都承包给了个人,至于那些每年都有的承包费吗就只有村长知道都用于何处了……


平凡242033541


你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八条 下列土地应当用于调整承包土地或者承包给新增人口:

(一)集体经济组织依法预留的机动地;

(二)通过依法开垦等方式增加的;



(三)承包方依法、自愿交回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和非法限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土地的权利。


如果村集体没有可分配土地,只能通过土地流转的形式获得土地。


蔬菜与瓜果

首先,二轮承包后出生、未登记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农民,在本次确权中是可以登记在家庭成员里的。对于农村土地承包权,按现行政策,除非农户自愿交回或者农户家庭已经没有农村集体成员,任何人或单位都无权收回其承包权的。家庭成员的增减,都可以在确权后颁证的信息里体现,也就是说二轮承包以后出生的20岁以下的农户,只要父辈有承包地,他们就不存在没土地的情况(除国家征用以外)。

其次,二轮承包以后新增的家庭户,可以通过承包集体机动地,依法取得农村土地承包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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