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權的歸屬如何確定?

貓嬸陛下

根據《專利法》及實施細則規定,專利權歸下列人所有:

1、職務發明創造的專利申請權和專利權人為單位

2、非職務發明創造的專利申請權和專利權人為個人

3、利用本單位的物質技術條件所完成的發明創造,其專利申請權和專利權人依其合同約定決定;

4、兩個以上單位或者個人合作完成的發明創造,除各方在協議中約定的以外,其專利申請權和專利權人屬於完成或者共同完成的單位或者個人;

5、一個單位或者個人接受其他單位或者個人的委託完成的發明創造,除委託書中有約定的外,其專利申請權和專利權人屬於完成或者共同完成的單位或者個人;

6、兩個以上的申請人分別就同樣的發明創造申請專利的,專利權授予最先申請的人。

《專利法實施細則》規定:“兩個以上的申請人在同一日分別就同樣的發明創造申請專利的,應在收到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的通知後自行協商確定申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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