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州為基層微權力戴上“緊箍咒”

“蔣主任,按照《花寨鄉村級(村幹部)“小微權力”清單制度》的要求,申請大病醫療救助需要楊政科本人提出書面申請,村委會調查核實,再上報區民政局進行審核……”

甘州为基层微权力戴上“紧箍咒”

5月23日,在甘州區花寨鄉西楊村村委會,前來辦事的人絡繹不絕,西楊村黨支部書記楊德喜正和村主任蔣東國對照著《花寨鄉村級(村幹部)小微權利清單》商議著近期的村務。

楊德喜和蔣東國手中拿的清單,是花寨鄉2017年底制定出臺的,該清單對村幹部依法依規承擔的各項管理權利和服務事項進行了分類梳理,內容涉及3大類(重大決策類、日常管理類、便民服務類)、14小項(規劃編制、章程修訂、組織人事、工程管理、財務管理、社會管理、社會救助)51條流程,對每一項村級應辦事項的法律法規依據、範圍界定、辦理主體、辦理方式、辦理時間等提出了具體要求。與權力清單相配套,花寨鄉還逐項按照事項辦理的步驟,編制了通俗易懂的流程圖,使各工作節點的具體承辦部門(站所)、工作職能、辦理條件、風險點、防控措施等內容一目瞭然。

甘州为基层微权力戴上“紧箍咒”

“自從權利清單下發之後,村幹部執行每一項權利都必須‘看圖做事’、‘照單操作’,確保群眾一看流程圖就知道所辦事項的具體步驟,方便群眾辦事和開展監督,從而有效減少了村幹部濫用職權、優親厚友等現象的發生。” 西陽村黨支部書記楊德喜說道。

今年以來,花寨鄉結合“轉變作風改善發展環境建設年”活動要求,緊盯與群眾接觸最頻繁、最直接的村“兩委”幹部權力行使,通過高要求部署、釐清權力邊界、規範運行流程、加強教育引導、完善監督體系,全面推行村級“小微”權力清單制度,使村幹部行使權力有約束,群眾行使監督權有依據,規範了基層權力運行,為基層微權力戴上“緊箍咒”,有效防止“小權力”滋生“大腐敗”。

“自從鄉上開始推行村級小微權力清單制度後,村裡的大小事情全部‘按清單辦事,依流程用權’,我們辦事也知道找誰辦、怎麼辦,村裡什麼地方花錢,花了多少錢、派了什麼用場,都是公開透明的,我們的顧慮打消了,幹群矛盾也減少了。”提起小微權力清單這一政策,花寨村村民王麗梅直豎大拇指。

甘州为基层微权力戴上“紧箍咒”

為確保小微權力清單制度工作有效落實,花寨鄉還積極構築“群眾監督、村監會監督、上級部門監督”的小微權力三級監督體系,要求各行政村和鄉屬相關站所要公開監督聯繫電話和聯繫人,組織人員答覆和解釋群眾提出的質疑、詢問,做到有問必復、有疑必釋。村監會對村級事務是否按規定辦理予以監督,隨時發現和糾正小微權力運行工作中存在的問題。鄉紀委依託信訪舉報平臺,收集影響村級小微權力規範運行問題線索,對村級小微權力清單執行情況,開展不定期監督檢查,嚴查嚴防違規違紀行為發生。

“目前花寨鄉是村級小微權力清單制度推廣的試點鄉鎮,下一步我們要對這一制度進一步細化完善,力爭建成以村黨組織為核心,村級其他組織各負其責,群眾積極參與的村級事務運行體制,並將這一經驗在全區範圍內推廣開來。”花寨鄉紀委書記周棟說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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