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上班为12小时,晚班打瞌睡公司处罚100元,合法吗?

查荣华102

不合法,首先你的劳动时间已经超时了。

根据《劳动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第三条的规定,工人每天工作的最长工时为8小时,周最长工时为40小时。
关于劳动法规定的工时制度,劳动法第三十八条和第四十一条也作出了相应的规定: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第四十一条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附:
1、标准工时制要求
①用人单位每周应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1日,
②因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一般每天延长工作时间不得超过1小时,
③特殊原因每天延长工作时间不得超过3小时,

④每月延长工作时间不得超过36小时。
显然,根据标准工时制的规定,工作时间比较固定,且延长工作时间有明确严格的限制条件。
2、综合计算工时制
这类工时制度是以标准工时制为基础,以一定的期限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的工时制度。
根据《劳动部关于职工工作时间有关问题的复函》的第五条至第七条的规定,该类工时制度有以下的特点:
3、综合计算工时制特点
①一般以月、季、年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
②其平均日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应当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也就是说,在综合计算周期内,某一具体日(或周)的实际工作时间可以超过8小时(或40小时),但综合计算周期内的总实际工作时间应当不能超过总法定标准工作时间。
③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的,无论劳动者平时工作时间数为多少,只要在一个综合工时计算周期内的总工作时间数不超过以标准工时制计算的应当工作的总时间数,即不视为加班。若超过,则超过部分视为延长工作时间,并按《劳动法》规定支付报酬,且延长时间的小时数,平均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实际上打工者就是弱势群体,不但让你加班,还要以违反劳动纪律为由扣你工资。

说直白一点,还是老板想压榨你,不想给你钱给的这么痛快。

上夜班能不瞌睡吗?每个上夜班的都不愿意吧。

这种公司你也别想着赚到钱。


二宝职场


就事论事,处罚可以,但处罚太重了,不合法。

看你的情况,应该是在生产一线工作,所以是很辛苦的,你又上夜班,需要通宵熬夜,身体上受不了,所以偶尔打个盹也是正常的。

何况,法律还有规定,上夜班的人应该享有20分钟的工间休息,我估计你们公司根本没有这样做,那也是侵犯你们的权益了。

现在的情况是,你打瞌睡了,公司就要扣罚你100块钱,且不说工间休息,就算要扣,也要按照你打多久的瞌睡来扣,金额应该是平均来算。你一天工作12小时,然后把你日工资平均一下就可以算出小时工资了。你不可能睡一个小时吧,就算按一个小时计算,顶多也就二三十块钱而已吧。所以,要扣也就扣这么多,你又不是睡一晚上,为什么要扣你100块呢?所以,你们公司的做法是不合法的。

按照常理,员工夜班打瞌睡,公司应该先行警告处分,如果是多次累犯,才可以执行扣罚工资的决定。此外,扣钱也要合理,不能一次扣100,那样显然有失公平。

如果你打算继续在公司干,那么这样的亏你只能吃了,只能忍受,明知违法也要接受,因为你如果有意见的话,公司就会为难你,你就很难待下去了。为了不因小失大,所以就吃个小亏了。

如果你想维权,不在乎公司后期对你的态度,那么你可以到劳动监察大队去投诉此事,争取帮助。


Sir聊HR


顾云孙

这个问题需要分步回答:首先,关于上班时间,《劳动法》第三十六条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如果每天都上12小时,如果一周上五天,显然已经违反法律规定。其次关于罚款问题,如果公司有制度规定,而且该制度经过职代会表决通过并进行公示就是合肥的!


峰峰峰6450

你問上班12小時是否合法,首先你要説清楚你是什么工作,什么工种,下班之后休息多長時間。因為有些工作或工种是要連續工作的,并非所有的超過八小時工作時間就是違法。

另外,工作場所是工作的地方并非睡覺的地方,有可能因為你睡覺了,造成的損失是不可詁量的,也有造成安全事故的人為隱患。畢竟,違反規章制度,違反安全生産制度是應該受到處罰的。

而且,企業付給你的是12小時的足額工資,你拿著足額的報酬去睡覺,這就違反了勞動合同里明文約定的工作時間与應得工資額。


绵山雪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