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因“个人原因”辞职,解除劳动合同时企业还需支付经济补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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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因“个人原因”辞职,解除劳动合同企业还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吗?

劳动法中虽然没明确规定“个人原因”提出离职,不能支付经济补偿金。但总结了可以支付经济补偿金的离职原因中,可以支付赔偿金的大多数还是由于单位造成的员工离职才可能支付。

有下列情形之一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1. 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 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 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 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5. 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7.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

8.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9. 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10.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11. 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12. 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13. 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14. 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15. 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16. 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17. 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18.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经济补偿金的标准?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包含6个月)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这种总结的方式简单粗暴,大家可以对照自己的情况作为参考。


唠嗑职场

一般来说,有劳动者因个人原因辞职,企业是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

但是实际上,事情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我最早曾经找过这样的一个文件,确实,即使个人原因也要支付经济补偿金。不过应该早就,已时过境迁,不执行了。

我们国家需要安置的富余职工,即使是本人辞职,企业也应当支付一定的生活补助费。

现在,如果个人原因辞职,也要进行详细的区分。

首先,个人原因不是因为企业迫使个人离职。企业如果拖欠职工工资,不按规定交纳保险,职工受不了了,提出辞职,这个也是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这个不用质疑。

第二种情况实际上是,如果职工是属于患病,失去劳动能力的。职工确实也是自己原因,解除劳动关系也是需要支付六个月的医疗补助费。重症疾病加付50%,绝症加付百分之百,这是一种道义上的补助。

计算经济补偿金的标准,一般是每工作一年给一个月。劳动合同法实施以前,最长不超过12个月,实施以后没有上限。如果我们在实施以前,已经累积了12个月,实施以后就每年增加1个月。

因此,我们在支付经济补偿金时,要把握大的原则,单位解除要支付经济补偿金,职工处于弱势时解除,也应该支付。


暖心人社

关于"劳动者因`个人原因'辞职,解除劳动合同时企业还需支付经济补偿吗″的问题?

必须提前30日告诉用人单位即可。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提出辞职时,用人单位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提前终止劳动关系时,却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赔偿。

这是国家专门对劳动者从宽,对用人单位从严的法律规定。

管见了。


世好3

不需要哦,而且如果是在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企业同意你离职,你可以在协议好的时间内离职;如果企业不同意你离职,你还得走正规离职程序,等到1个月以后才能走,不然还可能会面临赔偿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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