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款人被列入黑名單,現在想分期還款,能寫諒解書給他嗎?

士大夫2014


先回答你的問題,欠款人在己經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俗稱"老賴"黑名單後,迫於壓力想分期還款且有足夠誠意,如當即償還或部分償還欠款,是可以獲得借款人諒解的。而且,諒解書和相關誠信佐證意義重大。一是民事轉刑事的司法審判中,雖定罪性質不受影響,但會獲得量刑標準的降低;二是在全部償還借款及相關義務後,可及早被免除黑名單登記,獲得人身和經濟自由。

再普下法,所謂"失信被執行人",是最高人民法院於2013年與中國人民銀行簽署合作備忘錄,共同明確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納入徵信系統相關工作操作規程,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將被整合至被執行人的信用檔案中,並以信用報告的形式向金融機構等單位提供。

一旦被列入黑名單,無論在起訴前還是過程中,老賴都會面臨不爽境況,不僅自己還包括家人。如:禁止部分高消費行為,包括禁止乘坐飛機、列車軟臥;實施其他信用懲戒,包括限制在金融機構貸款或辦理信用卡;失信被執行人為自然人的,不得擔任企業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等;被強制執行個人的存款、收入、股票等財產、車輛等動產、應收賬款等財產、土地房產等不動產;限制出入境等。

根據2015年《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限制被執行人高消費及有關消費的若干規定》第三條規定,限制如下高消費:乘坐交通工具時,選擇飛機、列車軟臥、輪船二等以上艙位;在星級以上賓館、酒店、夜總會、高爾夫球場等場所進行高消費;購買不動產或者新建、擴建、高檔裝修房屋;租賃高檔寫字樓、賓館、公寓等場所辦公;購買非經營必需車輛;旅遊、度假;子女就讀高收費私立學校;支付高額保費購買保險理財產品;乘坐g字頭動車組列車全部座位、其他動車組列車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費行為。

最後說下老賴的出路,也就是如何脫離黑名單。黑名單記錄不是永久性質的,只耍履行了法律文書規定的義務或者履行完畢執行和解協議的內容就會自動刪除。根據最高人民法院相關規定,失信被執行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將其有關信息從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庫中刪除: 全部履行了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的;與申請執行人達成執行和解協議並經申請執行人確認履行完畢的;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終結執行的。


宜鮮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 《關於限制被執行人高消費的若干規定》及中共中央、國務院辦公廳的有關規定,對於被執行人,在從事特定行業或項目限制方面、任職資格限制方面,及限制其高消費和消費方面,欠款 人被列入失信名單,他的壓力是非常大的,事業、生活、出行等方方面面的種種不便,令他生存面臨著巨大的困難,可以說我們國家、政府、法院對付失信人的這個策略是非常明、非常具有成效的,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公佈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的若干規定》第十條刪除失信信息規定的第二款、第三款:“(二)當事人達成和解協議且已履行完畢的;(三)申請執行人書面申請刪除失信信息,人民法院審查同意的;-----。”你有兩個選擇,一是和欠款人達成和解協議並履行完畢,不過你講欠款人要分期付款,那麼顯然不適用上面第十條第二款規定;那麼只能適用第十條第三款規定,但你確實要承擔風險。

如果你做出第二種選擇,可採取以下兩種補救措施:一是要求對方提供財產擔保,即不動產抵押或動產質押;二是要求對方提供有償付能力的保證人擔保債務的履行。

最後,如果有可能,還是建議你利用這個機會,要求欠款人一次性結清全部欠款,重壓之下,對方會盡力的。


田曉峰—北京律師

首先來說,欠款人被列入黑名單是我國銀行徵信系統對此人不按時履約或是惡意履約所做出的信用懲罰。即使說,你可憐他,寫下了諒解書,也只是你個人對欠款人的一種私下諒解,與其個人徵信不會發生任何改變。

對於這種撞了南牆,吃了大虧才想起來悔過的人來說,你實在沒必要去寫所謂的諒解書。要知道,人以誠為本,誠以信為先。

如果你想收回你的欠款,那麼你只需要對方簽署一張分期還款意向書,標明對方是通過與你協商,同意分期付款償還你的債務問題。而對於解封黑名單,說直白點,你沒有那個能力去給他解決。對於上了徵信黑名單的人,最起碼也要五年才能有解封的可能。

和欠款人說清楚了,既然已經欠款2年了,那麼你要想慢慢恢復你的個人徵信,那麼就要從點滴還款開始。雖然你的諒解書起不到太大作用,但是能讓他的徵信慢慢的恢復一些。

總之一句話,欠款不還,他的徵信永遠恢復不了,只有償還欠款,徵信才能恢復。我相信任何一個正常人都會選擇慢慢還款的!


蝸牛看點

商議分期還款可以,寫諒解書也改變不了你已經是黑名單的事實!


走出債務泥潭,上陽光叢生網!


甘肅陽光天使

我個人覺得 如果是誠信想還的話 可以雙方溝通協商這個問題,根本目前你的現狀和可承受能力來完成 甲方和乙方的協議

例如:你每個月可支配收入為1000

你可以協商每個月還1000 給甲方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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