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續作戰再出擊,執行攻堅不放

連續作戰再出擊,執行攻堅不放

連續作戰再出擊,執行攻堅不放

連續作戰再出擊,執行攻堅不放

5月17日晚上,梧市市萬秀區人民法院繼續投入執行攻堅“戰鬥”,再次“閃電”夜襲老賴,以實際行動全面貫徹落實廣西高院“百日風暴”執行行動部署要求。當晚拘傳(4案)4人,拘留1人,執行到位金額1.49萬元,罰款1案1人2000元,和解1案,執行完畢3案。

“人性化”執行促案件達成和解

被執行人黃某於2014年1月至2014年8月,分多次向申請人歐某借款共80374元,但黃某未按照借款約定及時還款。無奈之下,歐某將黃某訴至萬秀法院。經法院判決,黃某須向歐某還款80374元及利息。法院判決生效後,黃某依然不還款,歐某遂向法院申請執行。執行案件受理後,萬秀法院依法向黃某送達相關文書,黃某仍然沒有履行還款義務。

“閃電行動”當晚,執行小組趕赴到黃某家,發現黃某並未在家,只有黃某父母和孩子在家,黃某父母向法官表示目前黃某並不與父母一起居住,而是自己在外租房居住。執行法官說明來意,讓其父母電話通知黃某回家,並配合回法院接受詢問。

黃某到家後,主動配合執行法官瞭解情況,當了解到黃某已懷孕數月,且需要照顧家中老人和小孩時,執行法官從人性化角度出發,未將黃某拘傳至法院,對黃某闡明拒不履行還款義務後果後,要求黃某次日自行到萬秀法院作出還款計劃,隨後奔向下一個目標。面對執行幹警的“柔性執法”,黃某露出感激之情,次日主動到法院作出了還款計劃,和申請執行人達成和解。

“打太極”忽悠 拘留老賴沒商量

“你好,請問你是黃某嗎?”,當晚八點,執行小組經過多方查找,在被執行人黃某弟弟家找到了黃某。

“我們是萬秀法院的,請你配合我們回法院一趟,談下你的執行案件如何解決。”,在確認黃某身份後,執行小組將黃某帶回萬秀法院。

被執行人黃某和前妻蒙某因感情不和,經萬秀法院判決離婚,女兒由蒙某撫養,黃某從2018年1月起每月支付女兒撫養費600元給蒙某,但是判決生效後,黃某從來沒有支付過撫養費。於是,蒙某向法院申請執行,要求黃某履行義務,但是黃某置若罔聞,甚至更換住址與電話,逃避履行義務。

“我現在沒錢給撫養費,等我有收入了再給吧。”回到法院後,無論執行法官如何向其釋法明理,黃某總是以有病在身、沒錢支付等為藉口,一而再再而三地推脫,但對於如何履行撫養義務,黃某始終沒有詳細的支付計劃。看到黃某的敷衍態度,執行法官立即安排法警對其進行搜查,發現黃某身上攜帶現金將近2000元,於是立即扣留了1500元,對其宣佈拘留後,直接移送拘留所。懾於法律強大的震懾力,次日黃某家屬連忙趕至法院,支付近幾個月的撫養費,此案得到圓滿解決。

殺個“回馬槍” 讓老賴乖乖還錢

2012年底,原告曾某想在梧州市區購買一套二手房居住,經房屋中介黃某介紹,曾某看中姚某的房屋,在實地看房後,兩人簽訂了購房協議,並支付了黃某“土地評估費”等各種費用共計1.28萬元。但在簽訂協議後的三年時間裡,曾某一直未能辦妥過戶手續,經多方打聽,方知姚某在簽訂協議後又將房屋進行了抵押貸款。於是,曾謀訴至萬秀法院,請求解除購房協議,判令黃某返還1.28萬元及利息。判決生效後,黃某未依約履行判決義務,曾某遂申請執行。

2018年4月,萬秀法院通過查控系統,查到黃某在農業銀行和桂林銀行分別有存款1萬多元和4千多元,執行幹警馬上製作法律文書去銀行進行扣劃。在扣劃完第一筆1萬多元后,又趕到另一家銀行準備第二筆款項的扣劃時,黃某通過短信知曉自己的存款被法院扣劃,遂將自己的剩餘款項4千餘元取出,導致案件不能執結,執行幹警多次查找黃某也未果。

執行突擊當晚,申請執行人發現黃某在中介公司鋪面的蹤跡後,及時聯繫了執行法官,然而當執行法官趕到時,卻發現鋪面已關門。

但執行法官並未放棄,經向周邊商鋪打聽,瞭解到黃某的車子仍停在鋪面門口,有可能再次回來,執行法官決定一個小時後殺個“回馬槍”。

果不其然,一個小時後執行法官再次回到鋪面,找到了黃某。

“我不是黃某,你們找錯人了。”面對執行幹警,黃某企圖矇騙過關。被執行幹警識破後,黃某又辯稱欠錢不多,不願配合回法院。看到黃某的態度,執行法官向其出示拘傳票,將其強制帶回萬秀法院。

回到法院後,黃某一直辯稱沒有錢,等有錢了再履行還款義務。欠錢不多,躲避執行,還想一拖再拖。看到黃某的消極態度,執行法官對黃某宣佈準備拘留。聽到要被拘留,黃某立馬聯繫家人籌錢還款,但為時已晚。鑑於黃某轉移財產的行為屬於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還惡意轉移財產、對抗執行,執行法官決定對其追加罰款2000元。黃某還清曾某的欠款和繳納罰款後,十分懊悔,表示要認真吸取教訓。

老賴“人品差” 無奈只能喊父救場

2016年3月,聶某駕駛小轎車行駛至梧州市萬秀區桂江路段時,與盧某乘坐的二輪摩托車發生碰撞,導致盧某被撞傷。經萬秀法院判決,明確聶某應賠償盧某損失2604.2元。判決生效後,聶某採取消極態度拒不履行生效判決義務,盧某無奈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5月17日晚,執行小組驅車趕往梧州市富民路聶某的住處,發現聶某並不在家,於是試著電話聯繫聶某。出乎意料的是,聶某並沒有立即掛電話,而是很配合地與法官約好在旺城廣場見面。

“這裡這麼吵,說話不方便,有什麼事情我們回法院再談吧。”聶某如約而至後,執行幹警把聶某帶回了法院。

然後,事情沒有想象的那麼順利,當執行法官詢問聶某為什麼遲遲不履行賠償義務時,聶某聲稱:“自己當時沒有出庭,且交警判定是盧某自己摔倒的,自己並無責任。”

經過執行法官和聶某耐心溝通,聶某認識到自己所謂的“無責”理由站不住腳。“你想立馬還錢走人,還是進拘留所,自己選擇吧。”眼看要被拘留,聶某慌了手腳,開始向朋友求救。一個個電話打過去,問了n個朋友,聶某的朋友均以在外地或經濟困難為由掛斷電話。

臨近午夜,面臨拘留壓力、走投無路的聶某,只好打電話向家人求救。正準備入睡的聶某父親,聽說兒子的事情後,急匆匆帶錢趕來法院。聶某父親見到兒子一頓劈頭蓋臉責罵,但因愛子心切,最終還是替兒子交了執行款。至此,該起涉民生執行案終於畫上了圓滿的句號。

小戰告捷,但不意味著執行工作就此停步,萬秀法院將不鬆勁、不停步、再出發,持續高壓,敲響打擊“老賴”最強音,不斷加大對老賴的打擊力度,維護申請人的勝訴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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