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时宰相”阎敬铭

“救时宰相”阎敬铭


阎敬铭(1817年-1892年),字丹初,号约盦,陕西朝邑县(今大荔县)人。青少年时求学于关中大儒路德,深得其真传。道光十四年(1834),阎敬铭考中举人后去参加知县选拔,主选官见他“状貌短小,二目一高一低,恂恂如乡老”遂厉声呵斥:“出去!”道光二十五年(1845),阎敬铭高中进士,授翰林院庶吉士。咸丰十一年(1861),经代理湖北巡抚胡林翼和继任巡抚严树森推荐,朝廷委任阎敬铭为湖北按察使。

上任伊始阎敬铭就做了一件“为民除害”的好事。一天,湖广总督官文的一名副将,率领几名亲兵,闯入武昌城外一户居民家,强抢民女。该女哭骂不从,不想竟被他们乱刀砍死。其父母进城告状,县府官员都不敢过问。阎敬铭得知后,勃然大怒,要出面问案。那副将闻讯赶紧逃进总督府中。阎敬铭进府要凶犯,官文推说自己病重,拒不接见。阎敬铭即向随从传话:“去把我的被子拿来!我就在总督府的门房过道里住宿、办公,总督的病不好,我阎敬铭绝不回去!”他这一住就是三天,官文被困在府中,实在无拒客的办法,只得派人请湖北巡抚严树森和武昌知府李昌寿来劝阎归去。严、李百般劝说,阎敬铭立誓,不惩凶手,绝不回府。官文无奈,只得出来相见,求阎息事。阎敬铭愤恨不已,岸然仰视。严树森求给官文一个面子,阎敬铭提出条件:立即交出凶犯,当众剥夺官职,押回原籍,不许逗留片时。官文只得接受条件,交出凶犯。阎敬铭立呼衙役,将其颠翻捆拿,剥去衣服,当众重杖40,发遣边疆。

同治元年(1862),阎敬铭先后任署理山东盐运使、署理山东巡抚、工部右侍郎等职,此间曾参与镇压太平军、捻军和宋景诗起义军。光绪三年(1877),山西省大饥,朝廷派阎敬铭视察赈务。阎敬铭一路敝车荆服,行李萧然。到任后,穿一身粗糙的“褡裢布”做的官服,并让下属也都穿同样的粗布,有敢穿绸缎者,罚捐饷济灾。光绪八年(1882),阎敬铭再次奉诏入京,升为户部尚书。他布服敝车,悄悄进京。入宫授任后,第二天就到户部上任。上任第一天即亲自看帐,并叫来档房司官问帐,发现无论是领办、会办、总办,都不知部库的存银几何、出纳情况、盈亏怎样,甚至连算帐、看帐都不会。阎敬铭立即给皇帝上奏道:“满员多不谙筹算,事权半委胥吏,故吏权日张,而财政愈棼。欲为根本清厘之计,凡南北档房及三库(银库、缎匹库、颜料库)等处,非参用汉员不可。”光绪皇帝准奏。经过阎敬铭三年治理,库银积蓄达1000多万两,因而受到清廷的器重。

光绪十年(1884),阎敬铭任军机大臣、各国事务衙门总理。接着,又以户部尚书任协办大学士。次年,补大学士,管理户部事务,授东阁大学士,赐黄马褂。光绪十二年(1886)阎敬铭七十寿诞,慈禧太后于元旦日亲笔题赐“龙”“虎”字匾赠阎敬铭。同年,阎敬铭以年老为由奏请将军机处或户部二职去其一,朝廷准免其军机大臣职,俾得专心部务。不久,阎敬铭查明八旗浮支库银,奏定章程十条,予以节制。当时朝廷拟令直隶、江苏各省添购机器,制造制钱。阎敬铭奏言,“恐滋市疑虑”。慈禧太后大怒,将他“革职留任”。光绪十五年(1889),慈禧太后筹银280万两,修建颐和园。阎敬铭反对无效,上疏请求回籍,得到允许,遂返回朝邑故乡。


阎敬铭回陕后热心地方公益事业,不仅捐款修建义学,而且倡导、督促在(朝邑)县城西侧(今大荔县城东17公里处)建起一座丰图义仓。这是当时全国唯一的一座民间粮仓,可储粮1000万斤。慈禧太后题写仓名:“天下第一仓”。新中国成立后,一直沿用至今,是陕西省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光绪十八年二月初九(1892年3月7日),阎敬铭病逝于山西寄寓。朝廷追赠他太子少保,谥“文介”。阎敬铭是实践关学经世致用的一位杰出代表,他为官清廉耿介,是我国历史上为数不多的理财专家,有“救时宰相”之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