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国血案早已发生

荀息说:我去死!


里克说:恐怕没什么用吧?如果因为先生的死,那孩子就能安然无恙地继承君位,倒也罢了。如果先生自尽,那孩子照样被废,又何必去死?


荀息说:在下对先君有承诺,不可言而无信。一个人,既要履行诺言,又想明哲保身,做得到吗?所以,虽然我之死无济于事,但我又能躲到哪里去呢?再说了,每个人都会去做自己认为正确的事。在这一点上,请问谁不如我?我自己既然忠贞不二,那么,能拦住别人,不让别人效忠吗?


里克马上就听明白了,荀息只是要效忠,却未必效力,甚至也无力可效。所谓“我欲无贰,而能谓人已乎”,其实就是不阻拦里克的兵变。这个不阻拦,可以理解为无能为力,也可以理解为尊重里克的效忠。总之,荀息的态度,可以归结为一句话:各为其主,各尽其责,成败与否,听天由命。


有了荀息的态度,里克立即动手。这年十月,里克在居丧的茅屋里杀了奚齐,荀息也立即准备自杀。有人说:不如立奚齐的弟弟卓子为君,尽力辅佐,也算履行了诺言。于是荀息就立卓子为国君,并安葬了晋献公。然而到十一月,里克又在朝堂上杀了卓子。荀息无路可走,终于自杀。


奚齐和卓子先后被杀,有资格继承君位的,就只剩下重耳和夷吾。这时,周天子已经没有多少权威。谁当晋君,得由大国说了算。大国中有发言权的,是齐国和秦国。大国扶持的国君站不站得住脚,则要看朝中重臣的意见。大臣中有发言权的,是里克和丕郑。君位落入谁手,全看这两个大国、两位大臣。


于是夷吾派人向里克行贿,许以汾阳之邑;又派人向秦国行贿,许以河西之地。秦穆公问来人:夷吾在国内靠谁支持?来人说,公子没有支持者,也没有反对派,而且从小就性格内向。穆公听说,便觉得让这么个孤立无援的没用家伙做晋君,其实符合秦国的利益,便派兵护送夷吾回国。


这时的中原霸主,是齐桓公。晋国的内乱发生后,桓公就联合诸侯派兵到了晋国。于是以齐国为首,秦国为次,诸侯一起立夷吾为君,是为晋惠公。里克原本是要立重耳的,但被重耳谢绝,也只好接受夷吾。


事见《左传·僖公九年》、《国语·晋语二》、《史记·晋世家》。


天上掉馅饼,夷吾捡了个大便宜。


他的儿子怀公后来做了三四个月的国君,则算是小便宜,抑或是不幸。


这是公元前651年的事。也就在这年,宋襄公即位。宋襄公和晋惠公,同年即位,同年去世,可谓难兄难弟。不同的是,宋襄公即位后,重用子鱼,宋国大治。他的错误,在外交而不在内政。晋惠公却是内政和外交都一塌糊涂。他儿子怀公后来死于非命,其实是他造的孽。


但怀公并不是第一位死难者。事实上,从献公到文公,晋国的宫廷斗争持续不断,死人的事也经常发生,可谓血案迭起。最先冤死的是太子申生,其次是奚齐,第三是卓子,荀息是第四位。而且,荀息尸骨未寒,便轮到第五个人了。


这个人,就是里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