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人(原告)的心理

目前,在我们国家,可以说法律已经深入人心。

但是,不少人还有怕诉心理。有以下几种情况:

一是面子。一句“饿死不作贼,屈死不告状”面前阻却了脚步。

二是惧怕对方。被告往往都很张扬,爱吹牛,散布“朝里有人”加上有点钱,意欲阻却别人对自己的官司。受害人(或债权人)正好上了当,害怕输了官司再丢了人。

三是费财。自己不熟悉法律,不知道纠纷的性质,纠纷解决途径的选择,找律师咨询得几百元钱,不舍得花钱,更不舍得全案委托。

四是傻大胆。认为自己有理,有理就能走遍天下。有的认为法院里有人……法院有人,但法律规定得很严,不能干涉他人办案。其实,(法院里有人)就像得了病说医院里有亲戚是专家一样,你看的病是外科,你亲戚在内科,跟没熟人一样,因为他也是外行。法院分刑、民、行等专业庭室,还有的根本不在审判一线工作,对纠纷的性质定位、证据或专业问题,不少也是一知半解。没有充分的准备,到头来输了官司也是可能的。

孙杨能没有钱,但是庭前肯定准备不足,没有给证人演练,所以庭审证人证的一塌糊涂,输了官司。孙杨就犯了傻大胆的错误。

聘请律师看花费了几千元钱,诉讼耽误你一个月工作,就少收入五六千元,来回路费也得支出千把块。不如聘请律师代为诉讼省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