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保監會重拳治理“涉房”貸款

本報記者 王柯瑾 北京報道

近期銀行“涉房貸”業務又成關注焦點。10月29日,中國銀保監會浙江監管局對轄內某國有大行浙江省分行開出超300萬元罰單,其中涉及多項資金違規進入房地產事由。據《中國經營報》記者梳理,今年以來監管部門對涉及房地產領域違規資金的罰單超過120張,總罰沒金額超過1億元。

值得注意的是,今年以來全國房地產調控政策不斷加碼。根據央行最新發布的今年前三季度金融統計數據報告和9月社會融資規模存量統計數據報告,房地產領域貸款增速持續回落,9月末新增房地產貸款規模與去年全年相比低6.2個百分點。

然而嚴控之下,仍有銀行出現違規“涉房貸”,原因何在?記者在採訪中瞭解到,利潤驅使以及銀行操作流程把關不嚴是主要因素。違規“涉房貸”主要包括,資金用於為房地產企業支付土地購置費用;個人消費貸款、個人經營性貸款、信用卡透支等資金用於購房;以及未按標準發放房地產開發貸或按揭貸款等。

罰單頻出

截至10月29日,銀保監會官網披露的涉及房地產貸款最新違規事項包括:貸款管理不審慎,個人消費貸款及經營性貸款違規流入房地產市場;貸款管理不審慎,流動資金貸款挪用於房地產子公司。

某國有大行風險管理部人士表示:“資金違規流入房地產市場,從銀行方面看有主觀和客觀兩種因素,一是主觀違規放貸,將理財或其他資管資金違規投向限制領域;二是正常放貸之後,資金監控沒有到位,導致資金流入房地產領域,常見於個人消費貸款或經營性貸款。”

該人士表示,無論哪種情況,銀行都是有責任的,應加強對資金流向的監測和管理。“但由於不同銀行間信息壁壘,有些銀行對資金只能進行‘第一手’監測,如果通過不同銀行轉賬多次,有時是無法監測的,且有些貸款的金額並不高,每一筆都監測對銀行來講也是很大的負擔。”

據記者梳理統計,今年以來截至10月29日,監管部門對涉及房地產領域違規資金的罰單已經超過120張,總罰沒金額超過1億元,涉及銀行機構超50家,銀行類型既包括國有大行,也包括中小銀行中的股份行和城商行。此外,記者還發現,監管對涉及房地產領域違規行為的處罰中,“雙罰制”逐漸成為趨勢。今年以來,因“涉房貸款”違規被處罰的個人也屢見不鮮。

今年7月份,銀保監會阿拉善監管分局開出兩張罰單,某國有大行巴彥浩特分行2名工作人員因“為四證不全企業發放房地產開發貸款負有直接責任”被處以“禁止終身從事銀行業工作”的處罰。今年4月,某城商行3名人員作為違規發放“假按揭”貸款的直接責任人被禁止從事銀行業工作終身。

實際上,今年以來房地產調控政策不斷加碼,監管針對銀行機構的專項整治也在進行中。今年5月,銀保監會印發《關於開展“鞏固治亂象成果 促進合規建設”工作的通知》,對2019年銀行保險機構整治工作進行部署;8月,銀保監會下發《關於開展2019年銀行機構房地產業務專項檢查的通知》,明確要求對於房地產行業政策相關的各項違法違規行為進行專項整治,銀行通過表外、同業等渠道輸血房地產市場的違規行為將面臨嚴格處罰。此外,記者從多家銀行機構證實,今年收到過多個窗口指導,控制房地產相關貸款的情況。

在不斷調控之下,10月15日央行發佈的今年前三季度金融統計數據報告和9月社會融資規模存量統計數據報告顯示,房地產領域貸款增速已經連續14個月回落,9月末人民幣房地產貸款餘額為43.3萬億元,同比增速為15.6%,較上月末低0.6個百分點。前三季度,新增人民幣房地產貸款4.6萬億元,佔同期人民幣新增貸款量的33.7%,與去年全年水平相比低6.2個百分點,降至24.1%。

交通銀行首席經濟學家連平認為:“三季度末,房地產貸款增速已從2016年底的高點持續平穩回落,與金融機構各項貸款同比增速差值進一步縮小,可見政策引導效果明顯。未來一段時間,為進一步引導金融機構加強對小微及民營企業、先進製造業、科技創新企業等領域的信貸支持,騰挪信貸資源,遏制房地產市場投機行為,行業調控將繼續保持高壓態勢,包括銀行信貸、信託、海內外發債等融資渠道都將進一步規範並呈現收緊態勢,對房地產貸款增速形成一定程度的制約。”

“鋌而走險”?

在政策頻出、查處力度加碼的常態下,值得注意的是,銀行資金違規進入樓市的現象仍不時出現。對此,易居研究院智庫中心研究總監嚴躍進對記者表示:“從整個銀行機構來看,房地產業務比重還是相對較大的,規模大、資金大,又有比較好的抵押物,對銀行來講還是相對優質的資產,因此儘管有政策調控和約束,也不排除個別銀行因為沒有更好的資產或其他原因,還是會將資金投向該領域。”

關於銀行涉及資金違規挪作炒房的現象,嚴躍進表示:“原因在於銀行信貸審核不健全,另外對‘房住不炒’政策沒有很好地理解和執行。後續應從房地產調控和社會責任角度出發,強化內部管控,更加嚴格落實監管政策。”

關於個人貸款流入房地產市場,華北某城商行信貸業務人士表示,主要是個人貸款用於購房。“雖然經營性貸款一般採用‘受託支付’的形式,直接打到與借款人有交易合同的一方賬戶上,保障資金按貸款用途使用,但有些情況還是防不勝防。”

關於信用卡透支用於房地產領域,某國有大行信用卡部門人士表示:“今年下半年開始,信用卡在房地產領域的消費受到限制,之前的限制是一個賬單週期3萬元額度,現在是一點額度都沒有了。”

但該信用卡部門人士表示,這並不能百分百防禦所有的消費行為,“還要取決於開發商和中介機構使用的POS機類型,如果是房產類的POS機肯定不行,但有些機構存在轉行情況,使用的POS機沒有及時變更,比如房產中介使用超市類的POS機,就還是可以使用信用卡消費的”。

此外,該信用卡部門人士還表示,部分信用卡的額度也可以通過轉賬的形式轉到儲蓄卡上,根據持卡人的用卡情況和信用情況,可以允許持卡人將信用卡固定額度的一部分轉出作為現金使用。“雖然有一定金額限制,但難以保證這部分轉出的現金是否會用於房地產領域。”

除此之外,銀行理財資金違規進入房地產市場也是監管關注的重點。某股份行北京分行人士表示:“銀行理財資金是有嚴格的投向的,尤其是資管新規之後打破剛性兌付,投資者對自己的理財資金投向及風險有知情權。過去在不透明的情況下,銀行與房地產企業‘合作’,通過委託貸款等表外資金形式間接‘輸血’房地產領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