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个小公司上班10天,然后不想做了,也不要这些天的工资,给领导说过之后直接走可以吗?

刻意的假装


你好,亲,看到你的问题,我很气愤,同时很伤心

你是大款吗?

我想既然你在小公司上班,应该不是大款,那么为什么10天工资不要了呢?一听就是涉世之初,不要想着好像没有为企业创造什么价值,你在那里干,本身就创造价值了所以10天的工资,还是必须要的。

如果你觉得10天工资看不上,建议领工资后,给大家发红包

或许你真的很有钱,觉得10天,最低也有1000元吧, 不算钱,那么恭喜你,你已经步入了混日子的行列,以后别工作了,因为你不在乎钱

劳动法规定,试用期,也必须支付工资

要知道,这是法律的要求,刚工作10天,属于试用期,在试用期内,双方都有权利解除合同,不需要理由,但是用人单位必须支付劳动报酬,所以你是可以得到的,为什么不要!

当然,亲可以任性,直接走,也不要工资

因为你和老板之间,属于雇佣关系,在试用期内,你是可以直接走的,不用给老板说,大不了老板再重新招人

不要工资就走,势必成为别人的笑柄

不要工资,直接走了,你的朋友就会感觉你傻,但是傻的一点都不可爱,连工资都不要,你出来干嘛,所以一定要要,如果老板不给,你直接去劳动局说下就行了,而且在试用期内辞职,不用提前一个月,提出后基本上要不两天就可以走,至于企业是否招到人,不是你要考虑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