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家子弟说健康
放心吧,政策并不是一刀切的。4月15日新规实施后并不是完全禁止超标车上路,会有一个过渡期,各地过度期长短不一样。而4月15日后,就不要购买超标车了,新规实施后4月15日后购买的超标车是不允许上路的,也不会发放临时牌照。但是之前购买的完全可以使用的,可以上路。
例如2019年4月15日之前购买的非标车超标车,在核实车辆来源合法后,会提供一个临时号牌。悬挂临时号牌后,在过渡期内可以自由骑行的,不会禁止上路。但是过渡也是有期限的,可以看到有的地区3年,有的地区5年,不管怎么样超标车并没有直接报废。超标车继续行驶3-5年也到了更新换代的时候了,电池电机电控都会逐步老化,电池容量降低骑行路程缩水,电机可能会退磁,同时车架刹车系统都会慢慢的出现一些问题,例如锈蚀导致车架强度降低。尤其超标车以山寨品牌居多,这类型车辆总体质量都不高。
新规还对源头厂家有约束
,有要求。质量不合格不在目录内的产品不得生产与销售,违者追究责任。这样一来山寨车肯定是没有存活市场了,而符合新规的自行车质量达标,更安全,耐久性更好一些。质量提升的同时,价格也上涨了很多。
水墨丹青一世情
电动车国家标准是在2018年5月15日推出的,而正是实施是2019年4月15日,中间留有11个月的缓冲时间,这11个月就是留给厂家、经销商、和消费者来处理哪些不符合新国标的电动车的(下面不合符规范的电动车我们统称为超标车)。
新国标推出后经历好几个阶段不同的阶段,一开始部分城市对超标车一刀切,只要是不符合标准的超标车就强制报废,后来北京、南宁、郑州等电动车大省纷纷推出电动车过渡期管理办法,给超标车设置3-5年不等的过渡时间,随后越来越多的城市开始效仿该办法。只要能提供合法来源的电动车都可以上临时牌照,在过渡期内正常使用。
2018年5月15日至2019年4月14日这段时间内,国家鼓励生产企业按照技术规范组织生产,鼓励销售企业销售符合技术规范的产品,鼓励消费者购买符合技术规范的产品。4月15日新国标正式实施后,不符合新国标的电动自行车不能再生产和销售,否则生产、销售者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而根据相关规定,使用期限到期后超标车将作为报废车处理,可折价置换符合新国标的电动车,这样也可给消费者挽回一部分损失。
对于刚买的电动超标车,消费者有权要求销售企业退货或换货,这也强有力的保证了消费者的权益。
所以消费者的权益还是可以等到很好的保护的。
以上上政府对超标车过渡期管理办法的一些问题回答。
新能源快讯
国不爱民,民不爱国。一天天想着法子整老百姓,把老百姓往绝路逼。收农民宅基地,土地,现在限制骑电动车,老百姓还有活路没有?
陆晰陆
不怕会说的就怕说不好以4月15号为界新旧对比,进行个市场调查大众答卷,优胜劣汰,广大百姓认可的,特别是种地的农民百姓他们最有发言权,应尊重他们的意见,特别是三轮电动车种地离不了。还没脱贫只能骑个电动车解决出行办事问题。再其此多搞些交通法规大街上发彩页宣传,提高人们受法规约束意识。有必要下乡进村讲课宣讲,能作到图文并茂,事故录像现场分柝,交通信号通行与禁止的。地面交通提示线的认识与讲解,电动车与电动三轮车行驶距离都不会太远,以县城为中心识别和学习交通各种信另标置,不上高速路这课就好讲,还有如何防止事故都要讲,只要下决心补上这一课,事故违章率决对能降下来。
京卫297
那些大爷大叔大婶大妈 骑个电动车三轮车接送上下学孩子 买个菜粮 电动三轮车能有多快 ,都是六十岁左右的为家庭为社会发挥余热,砖家叫兽你就饶了他们吧,
桃木1
既然国家允许电动车厂家生产制造和市场正当销售,并且给普通的百姓出行帶来方便,这是一个很好的便民政策,只要在驾驶安全上实施监管,制定使用条例防止违章驾驶并制定违规处罚条例,在保正安全前提下允许使用,应该都可以吧!
蓝天42883561
不要一刀切,要切合实际,不要激化矛盾,要人性化管理,构建和协社会。
手机用户51160388680
不准上路的车全由厂家原价退货!因为当时是合格的!
BIG61521269
这样搞得我们上班族都要失业了,没有我们劳动人民的工厂各行各业都要改时间了,因为我们要走路去上班
AA小鱼6
电动车是改革开放以来的新产物,是普通百姓的必须出行工具,不管二轮三轮它清洁环保费用较底是我们百姓最喜爱用的,不赌车灵活,规范管理赞成,车速在40码内,抓到违规重罚,给百姓一个安稳出行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