柘榮公安查處一起阻礙公務行為

任何公民,

都應該配合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職務。

暴力阻礙民警執法必將受到法律嚴懲。

他們對警察出手辱罵、毆打民警、輔警,阻礙執法,

等待他們的將是法律的嚴懲。

案例:

時間:3月28日22時

地點:河濱東路112號某ktv樓下

事件回放:葉某成、楊某傑酒後在河濱東路某ktv樓下對民警、輔警進行毆辱罵,處警民警進行制止並要求配合調查時,楊某傑、葉某成不聽制止,拒絕配合調查,反而繼續對民警進行辱罵,並出手毆打輔警致其身體受傷。楊某傑、葉某成被帶到辦案中心後繼續對民警進行辱罵,還動手撕壞詢問室告知公告。

處置結果

接報後,柘榮縣公安局治安大隊迅速介入調查。目前,楊某傑、葉某成的行為已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條第一款(二)項、第二款之規定,對違法行為人楊某傑、葉某成行政拘留十日,維護了民警執法權威。

那麼大家知道妨礙公務執行

會面臨什麼處罰嗎?

以下給各位普及妨礙公務的法律知識

配合執法是每一個公民的義務

妨礙公務執法需付出代價

切勿以身試法!

普法

時間

妨礙公務執法 你需要知道

相關法律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七十七條【妨害公務罪】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罰金。暴力襲擊正在依法執行職務的人民警察的,依照第一款的規定從重處罰。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五十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一)拒不執行人民政府在緊急狀態情況下依法發佈的決定、命令的;

(二)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的;

(三)阻礙執行緊急任務的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搶險車、警車等車輛通行的;

(四)強行衝闖公安機關設置的警戒帶、警戒區的。

阻礙人民警察依法執行職務的,從重處罰。

蜀黍有話說

維護自身合法權益一定要採取合法途徑,不要因一時衝動採取極端方式做出違法甚至犯罪行為,不能因個人的訴求而侵害大眾的利益,把個人行為凌駕於法律之上,維權也要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