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份销分新规已经开始实施,有驾照的要哭了!

从9月1日起

车管所将正式实施新的销分规则

为了进一步防止驾照被盗用记分

打击买卖分等违法行为

车管所再一次对销分规则进行了调整



对于有车一族来说,12分是弥足珍贵

根据《交通法》相关规定

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违章记分

一旦达到12分,将扣留驾驶证

驾驶员必须重考科目一

考试合格后才能重新开车上路!



下面请看“细说驾照销分新规”

杭州有驾照的、开车一族,看完憋哭!



9月之前

如果要处理他人车辆的记分电子眼违法, 可以直接在警邮便民服务点、警银离柜办理自助机、交管大厅违法处罚自助机等便民渠道进行处理。


9月之后

如果还想使用之前的方法处理他人车辆的记分电子眼违法,需要提前面签,并绑定该车后才能处理。

1.未绑定车辆,不得自助办理电子眼记分



如需通过便民渠道(如自助缴费终端机)

处理他人车辆的记分

需提前至各分局、交警大队窗口进行面签绑定

对于非本人名下机动车且未绑定的

将不允许自助办理涉及记分的交通违法


2.只能自助办理绑定后的新增违法



已绑定的,只能自助办理绑定后新增的违法

对于非本人名下机动车且已绑定的

可以处理自备案之日起发生的有记分

且单笔罚款金额不超过200元的交通违法行为


对绑定数量也有要求:

1、绑定非本人机动车不超过3辆;

2、累计绑定非本人机动车不得超过5辆;

3、同一机动车最多同时被3名(含)驾驶人绑定。


3.累计积分规定


累计计分规定:办理后累积计分

将达到或者超过12分的将不允许办理

对于重点人员

即一个记分周期內满分学习3次及以上的驾驶人

不允许自助办理!



驾驶人自助处理交通违法情况

手机如何办理非本人名下机动车绑定

交警提醒广大驾驶员

9月1日后,在自助终端处理违法

需事先绑定人车办理违法


9月1日后,在自助终端处理违法

需事先绑定人车办理违法

那么问题来了

到底怎么自助处理交通违法情况呢


4.本人如何办理非本人名下机动车绑定?


下载“交管12123”APP实名注册



绑定

在首页选择"机动车"进入绑定车辆页面

选择"非本人机动车"

按照提示提交相应资料信息


审核

审核通过的,系统自动将审核结果

通过短信、交管12123手机APP告知申请用户

对审核不通过的,且原因为提交虚假资料的

用户会被加入黑名单

不允许再通过互联网服务平台

办理申请绑定非本人机动车业务

自助处理交通违法的范围

适用简易程序处理

(即:单一违法行为的罚款金额在200元及以下

且累计记分不满12分)

且发生在绑定备案日期后的电子监控违法记录


5.哪些情形不允许驾驶自助处理?


存在以下六种情形之一

不允许或中止驾驶人自助处理!

需驾驶人到违法行为发生地或

车辆登记地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

交通违法处理窗口处理:

1、对交通违法行为记录有异议的;

2、驾驶人不具备处理被绑定车辆违法记录准驾资格的;

3、驾驶人通过自助处理交通违法行为,记分可能达到12分及以上的;

4、驾驶人或被绑定的机动车属于重点备案、限制处理等情形的;

5、交通违法记录不在自助平台、终端传输范围内或无法通过自助平台、终端处理的;

6、其它不允许自助处理的情形。


此次,交管部门所指的自助处理渠道

主要包括:

1、全市各交通支队;

2、交警大队和工商银行对外窗口设置的自助执法终端;

3、公安部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

4、"交管12123"手机APP;

5、工商银行网上(手机)银行。

6.如何办理非本人名下的交通违法



办理非本人名下车辆交通违法有两种方式:

提前绑定

自绑定日期后发生的交通违法

可以通过互联网平台等自助渠道办理

窗口办理

驾驶人携带本人身份证、驾驶证、

车辆行驶证等资料到交警违法处理窗口办理

如果你开了别人的车发生了违法

但又没绑定别人的机动车

可以使用此方法进行处理



也就是说,不绑定也还是可以

办理非本人名下的交通违法的

只是需要直接到车管所办理

碰到人多的时候需要排队,相对比较麻烦

驾驶单位车辆、出租车辆、租赁车辆等

发生的交通违法

驾驶人可前往交通违法处理窗口处理


对于这个销分新规

希望杭州有车一族可以提前知晓

有必要的就提前绑定!

这次平台交通违法自助处理功能优化完善

不!影!响!窗!口!处!理!




最后

祝老司机们出入平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