優化「雙公示」,助力信用社會建設

據國家發改委網站消息,為進一步提升“雙公示”信息質量,加大政府信息公開和數據開放力度,國家發改委辦公廳發佈《關於進一步完善行政許可和行政處罰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的指導意見》。意見指出“雙公示”要加強個人隱私和信息安全保護,建立完善個人信息查詢使用登記和審查制度,防止信息洩露。意見提出,要優化“雙公示”工作流程,建立“雙公示”工作第三方評估機制,實現“雙公示”數據的“全覆蓋、無遺漏”。 (國家發改委官網)

在我國,“雙公示”是指對行政許可、行政處罰等信用信息作出決定後上網公示的一種制度。其中,行政許可是指行政機關根據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的申請,經依法審查,准許其從事特定活動的行為;行政處罰則是指行政機關依照法定職權和程序,對違反行政法規尚未構成犯罪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給予行政制裁的行政行為。

“雙公示”制度是政府部門(行政機關)貫徹“依法治國”的精神體現,亦是“透明行政”的必須,這一制度的開展,對完善社會信用體系、建立信用社會,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國家發改委出臺的有關“雙公示”制度的《指導意見》,即是對“依法治國”“透明行政”“信息化管理”等精神的即時回應,具有非常強烈的現實意義。通讀《指導意見》,不難發現,該文件體現瞭如下三條精神:

一是要加大政府信息公開和數據開放的力度。“雙公示”制度的首要目標就是信息公開,就是數據開放,不首先承認這一點,或無意識中忽視這一點,都是本末倒置或捨本取末。正是居於這種精神,《指導意見》確立了“雙公示”工作中“公開是常態,不公開是例外”的基本原則。

二是要建立“雙公示”工作的第三方評估機制,實現“雙公示”數據的“全覆蓋、無遺漏”。第三方評估機制的建立,有利於督促相關行政機關把“雙公示”工作落到實處,使這一制度能夠落地、生根,成為政府機關日常行政的一個有機部分。為構建信用獎懲聯合大格局、促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提供有力保障。

三是要建立完善的信息查詢登記使用制度,做好網絡安全防範工作。“雙公示”的首要原則是公開,公開不僅是手段,也是目的,但我們也要注意到,任何“公示”制度中的“公開”都不是無限的,必須嚴格遵循現有法律體系,必須遵守一定的保密原則,必須依法依規查詢信息以規避網絡信息風險並避免洩露國家機密等不法行為的發生。

我們認為,在“假疫苗”、“毒疫苗”事件發生後,“雙公示”工作的制度完善更顯必要。把“雙公示”制度紮根、落實,不僅可以有力維護市場秩序、社會秩序,對生產和流通領域內的安全保障更具有舉足輕重的監督和威懾作用。

■三湘都市報評論員 張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