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人事考核規程

一、總 則

一.一 目的

本規程規定了人事考核工作的實施與運行的基本事項。

一·二 人事考核的意義

人事考核的意義,是為了把握並評定職工的能力。具體來說運用人事考核用表按所定的考核項目內容,對職工擔當職務必須具備的能力,以及職務工作完成情況,做出測評。

①把握每個職工與其擔當的職務級別相應的能力,並在此基礎上,有計劃地開發和利用職工的能力。

②把握每個職工所擔當的職務工作完成情況,據此公正合理地做出待遇上的安排。

二、人事考核的基準

二·一 人事考核必須把握的能力

人事考核把握並測評的能力是職務擔當能力,包括潛在能力和顯在能力;潛在能力是職工擁有的、可開發的內在能力;顯在能力是指職工在工作中發揮出來的,並表現在成果上的能力。

潛在能力,可以依據知識、技能、體力、耐力、以及經驗性能力來把握;顯在能力,則可以通過工作成果(質和量),以及對工作的態度來把握。

二·二 人事考核的種類

人事考核可分為兩種,能力考核與業績考核。

①能力考核,就是參照職能標準,對職工在一定時間內擔當職務的能力,進行評定。

②業績考核,就是參照職務標準,對職工在一定時期內職務工作的完成情況,進行評定。

二·三 人事考核的基準

人事考核是按照一定的基準以及相應的要求和水平進行;並且,能力考核的基準是職能標準,業績考核的基準是職務標準。

考核種類

基準

內容

依據

能力考核

職能標準

職務擔當能力

的內容與水平

職能等級基準

業績考核

職務標準

工作內容與水平

計劃·預算·規劃

·管理項目

二、四 人事考核的考核項目

①人事考核項目,對應於職務、級別進行設置。

②考核表的格式,以及打分標準,由人事部長在聽取有關人員意見之後決定。

三、人事考核的實施

三·一 實施期限與測評期限

人事考核的推行時期,以及測評期限,如下表所示。

考核的的種類

實施頻度

實施時期

評定期間·評定時間

能力考核

每年一次

每年11月

當年10月31日

業績考核

每年二次

每年4月/10月

上年10月1日-當年3月31日

當年4月1日-當年9月30日

三·二 考核對象的範圍

人事考核的對象,限於測評期末日在冊的職工,另外,下列人員排除在外。

①連續工作年限不滿一年者(截止到測評進行時)。在續工年限包括臨時·試用工作期。

②因長期缺勤(包括公傷)、停職等原因,評定期間出勤不滿兩個月者。

三·三 評定者以及評定階段

①被評者的與評定者之間,原則上要求在相當長時間中有過上下級直屬管理關係。

②評定者是被評者的直屬上級領導。

③在評定期間,因工作轉換、人事調動、原有的考評關係變更,導致不能對被考評者進行充分的考核,或者造成評價困難,可以尋找能夠替代原直屬上司的考評者,完成考核工作。

④在其他難以確定評考者的情況下,原單位部長、事業部長、總公司的部長,以及事業部長負責人,可以在徵得人事部長的同意情況下,指定評考人員。

三·四 評考者的職責

評定者的職責如下。

①第一次評定者,必須站在直接指導監督的立場上,並且,對於想要特別強調的評分和評語,以及對評定有顯著影響的事項,必須予以註明。

②第二次評定者,必須在職務、級別上高於第一次評定者。有關需要特殊強調的評分和評語,有關對評定有顯著影響的事項,或者有關第一次評定有明顯差錯的地方,必須予以註明。

特別在遇到第一次評定有明顯差錯的情況下,需要傾聽一下第一次評定者的意見,有必要的話,相互商量,對評定做出調整。

在不能做出調整的情況下,至少應該把第二次評定的結果,告訴給第一次評定者。

③調整者,應該站在組織內,或組織間的立場上,對評定結果進行調整,以求調整後的評價,客觀公正。在調整過的評價處,應該予以註明。

④裁定、拍板者,參考評定經過報告,做出最終評語。

三·五 評語等級與評語等級分佈

①評語等級,原則上分為五等,評語等級的更改,須經人事部長決定。

②評語等級分佈分兩種情況考慮,對於能力考核,不作分佈上的要求;對於業績考核,原則上要合乎正確分佈的要求。

③與評語等級相對應的評分,以及評語分佈如下所示。

評語等級

評語的意義

評分

分佈

S

極優秀

90以上

5%

A

優秀

75-89

20%

B

中等

60-74

50%

C

較差

45-59

20%

D

很差

45

5%

四、人事考核評定結果的應用

四·一 評定結果的應用

為了把評定的結果,應用於開發利用職工的能力,應用於人事管理的待遇方面的工作中去,做法如下。

四·一.一 教育培訓

管理者以及教育工作負責人,在考慮教育培訓工作時,應該把人事考核的結果作為參考資料,藉此掌握教育培訓,進而是開發、利用能力工作的關鍵。

四·一.二 調動調配

管理者在進行人員調配、崗位或工作調動時,應該參考人事考核的評定結果,把握職工的適應工作和適應環境的能力。

四·一.三 晉升

在依據職能資格制度進行晉升晉級工作時,應該把能力以及業績考核的評語,作為參考資格加以應用。考核評語是按職能資料制度要求規範化的。

四·一·四 提薪

在一年一度的提薪之際,應該參照能力考核的評語,決定提薪的幅度。

四·一·五 獎勵

為了能夠使獎勵的分配對應於所做的貢獻,應該參照業績考核的評語進行。

五、考核表的保管與查閱

五·一 考核表的保管

五·一.一 保管者

考核表由下列表所規定的保管者加以保管。

考核表的分類

保管者

·一般職工

·班長、組長

人事科長

·主任級以上的管理者

·特殊職工

·調出人員

人事部長

五·一·二 保管期限

考核表自制成日起,保存10年。但是,那些與退休退職人員有關的考核表,自退休退職日起,保存3年。

五·二 考核表內容的查閱

管理者在工作中涉及到某職工人事問題,需要查閱有關考核內容時,可以向考核表的保管者提出查閱要求。

六、考核者訓練

六·一 考核者訓練

1在取得考核資料之前,必須經過考核者訓練。

2為了達到下列目的,也必須進行考核訓練。

a)為了理解人事考核制度的結構。

b)為了確認考核規則。

c)為了理解考核項目與內容。

d)為了統一考核者的評判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