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東師範大學:自4月29日起學生分批有序返校

4月24日,華東師範大學發佈2020年春季學期學生返校工作安排。

華東師範大學:自4月29日起學生分批有序返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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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4日,華東師範大學公佈學生返校安排。

按照該校關於春季學期開學工作部署,結合疫情防控和工作實際,2020年春季學期學生返校工作有關安排公佈如下:

一、返校時間

(一)畢業年級學生

1.已經在滬、因科研實驗急需返校的畢業年級學生,可申請於2020年4月29日、30日返校。其中,4月8日以後返滬的湖北(含武漢)畢業年級學生,符合健康觀察與檢測要求後返校。

2.目前在湖北(含武漢)的畢業年級學生,可於2020年5月6日、7日返滬,至學校安排的集中健康觀察點(閔行校區教師之家)進行健康觀察和檢測,符合條件後返校。

3.目前在其他地區的畢業年級學生,可於2020年5月11日、12日返校。如有特殊情況,可以申請推遲返校。

4.全體畢業年級本科生最遲應於2020年6月11日之前返校,完成後續畢業、離校手續;部分修讀低年級課程的本科畢業年級學生,可申請推遲至2020年6月28日返校辦理畢業、離校手續。具體要求由教務處另行通知。

5.全體畢業年級研究生最遲應於2020年6月11日之前返校,完成後續畢業、離校手續,具體要求由研究生院另行通知。

(二)非畢業年級研究生

1.目前已經在滬的非畢業年級研究生,因參加重要科研任務需要,經學生申請、導師同意、院系審核認定確實需要返校的,經報備後,可於2020年5月11日起返校。其中,4月8日以後返滬的湖北(含武漢)非畢業年級研究生,符合健康觀察與檢測要求後返校。

2.目前不在滬(不含在境外)的非畢業年級研究生,因參加重要科研任務需要,經學生申請、導師同意、院系審核認定確實需要返校的,經報備後,可於2020年5月18日起返校。其中,尚在湖北(含武漢)的非畢業年級研究生,返滬後符合健康觀察與檢測要求後返校。

3.無重要科研任務的非畢業年級研究生,暫不返校。

(三)非畢業年級本科生

非畢業年級本科生,暫不返校。

(四)境外學生

所有在境外的學生,暫不返校。

二、返校之前

1.每日做好自我健康監測和行蹤報告,並如實上報學校。

2.在院系(學部、書院)正式通知返校時間並批准返校前,遵守有關規定,不得提前返校。

3.符合返校條件的學生,至少提前3天使用學校企業微信內的“防疫期間返校申請”小程序提交申請,由院系(學部、書院)進行審批,審批同意後方可返校。

4.返校前安心居家,做好在線學習,掌握個人防護知識,做好返校前物資準備。

5.如出現呼吸道症狀,發熱、畏寒、乏力、腹瀉等身體不適症狀者,應及時就醫,確保返校前身體狀況良好。

6.境外學生未接到學校通知一律不得返校。

三、返校報到

(一)返校途中

1.返校前確保身體狀況良好,準備口罩等個人防護用品,有條件可隨身攜帶速幹手消毒劑。

2.乘坐火車、飛機等公共交通工具時,需全程佩戴口罩,安檢時短暫取下口罩,面部識別結束後立即戴上口罩,儘快通過安檢通道。

3.做好手部衛生,儘量避免直接觸摸門把手、電梯按鈕等公共設施,接觸後及時洗手或用速幹手消毒劑揉搓雙手。注意個人衛生,避免用手接觸口眼鼻,注意咳嗽禮儀。

4.儘量選擇樓梯步行或扶梯,並與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離,避免與他人正面相對;若乘坐廂式電梯,與同乘者儘量保持距離,分散乘梯,避免同梯人過多。

(二)到校當天

1.學生經院系(學部、書院)審批同意後,憑校園卡、綠色“隨申碼”,在學校入口接受體溫檢測合格後,可進校到宿舍辦理入住。如有校園卡遺失等特殊情況,可憑“防疫期間返校申請”審批頁面、身份證驗證。

2、返校日當天,中山北路校區的中山北路門、棗陽路門、金沙江路門,閔行校區的劍川路門(僅在返校當日開放)、虹梅南路門、蓮花南路門、研究生公寓門對自行返校學生開放。

自駕車僅限於中山北路校門、劍川路校門、虹梅南路研究生公寓門外路邊暫停。自駕車輛禁止入校,不得逗留。

3、在中江路公寓、同普路公寓住宿的學生,可直接到宿舍園區辦理入住。家長及送行車輛禁止入內,不得逗留。

4.學生入住宿舍後,及時向輔導員報告到校情況。

四、返校之後

1.疫情結束前,校園實行封閉式管理,學生不得擅自出入校園。因特殊情況需要出入校園的,一般需要提前24小時使用學校企業微信內的“防疫期間出校申請”小程序提交申請,由院系(學部、書院)審批通過後方可出校,並在規定時間內返校。

2.學生自覺按照學校規定進行健康監測,主動配合學校疫情防控工作。保持宿舍清潔,做好個人衛生,每天保持適量運動,選擇人員較為稀疏的空曠開放空間進行室外運動,嚴禁人群聚集。

五、應急處理

1.學生返校途中或返校之後,如有身體不適,應立即向輔導員報告,並及時就醫。

2.輔導員接到學生身體不適的報告後,應立即報告學工部和校醫院,由校醫院對學生就醫進行指導,並針對不同情況、按照有關規定進行後續處理。輔導員要求、引導學生按照校醫院指導就醫,並密切關注學生就醫情況。

3.學生如有心理諮詢需求,可按照心理健康教育與諮詢中心的有關導引進行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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