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起宁德开始今年伏季休渔

伏季休渔要开始了

5月1日12时起,我市一年一度的海洋伏季休渔将正式开始。记者从市海洋与渔业局获悉,今年我市将继续坚持“最严格的伏休制度”和“最严格的伏休管理”,确保海洋捕捞渔船(包括捕捞辅助船)应休尽休,促进海洋渔业绿色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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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日起宁德开始今年伏季休渔

根据市海洋与渔业局印发的《宁德市实施2020年海洋伏季休渔制度工作方案》,休渔作业类型、时间和区域为:除钓具外的所有作业类型,以及为捕捞渔船配套服务的捕捞辅助船。5月1日12时至8月1日12时,全市海域禁止灯光围(敷)网、张网、刺网、桁杆虾拖和笼壶作业。5月1日12时至9月16日12时,禁止拖网、杂渔具和围网(围缯)作业。兼作不同作业类型的渔船,休渔时间从5月1日12时至最晚结束的作业为止。捕捞辅助船休渔时间为:5月1日12时至9月16日12时。确需在最长休渔时间结束前为一些对资源破坏程度小的作业方式渔船提供配套服务的,由省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报农业农村部批准后执行。

方案明确,禁止异地休渔,休渔期间所有休渔渔船应回渔船船籍港所在地休渔,不得擅自离港或改变停泊地点。严禁冰鲜杂鱼交易,5月1日12时至8月1日12时,禁止代冻、收购、销售、运输非法捕捞的渔获物,对发现涉黑涉恶的相关线索,及时移送有关部门处置。严格捕捞许可审批,伏休期间原则上不得变更作业类型、作业方式,确需租用休渔渔船进行教学、科研等特殊活动的,应报省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此外,伏休期间,渔船发生过户,但尚未完成所有权变更登记的,渔船监管仍由转出方船籍港所在地负责落实安全责任和监管;已完成所有权变更登记的,由转入方船籍港所在地负责。

来源:宁德晚报记者 吴宁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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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丨何巧银

值班主任丨林翠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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