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兒出嫁後離婚是否能回孃家住

女孩子婚後就是‘’男方的人‘’了,離婚後能回孃家住嗎?會被反感嗎?

女兒出嫁後離婚是否能回孃家住

這個問題有點難處理。

在解放前封建制度下婚姻,男尊女卑,重男輕女,男子落地是自已家的,女孩落地是別家的,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子女根本沒有婚姻自主權,女兒出嫁後,有‘’嫁出去的女兒潑出去的水,‘’離婚後是不可能回孃家的,只有自力更生自己找路走。

而現在新社會男女平等,婚姻自由的婚姻制度發生了根本性的改變,但在離婚問題上還沒有一個正確的說法,法律與現實還有點差距,法律規定男女平等應該享受同等待遇

婚姻法逐步深入人心,還在逐步完善當中,那麼差距在什麼地方,又是怎樣形成的呢?

比如八十年代初的土地承包到,當時的計算方法同樣也體現了男權思想。某人家生一男一女,兒子離法定年齡越近,比如男子十分,可娶媳婦的比例年份三年,一年一分,三年三分計男子可分配分是十三分,而女兒要出嫁相應減少一年一分,年令近法定年令越少,不知其它地區是怎麼樣劃分土地的,而這個政策是社員大會熱烈,爭論討論後的結果,形成田地分配的計算依據。

主要是人們在意識形態上在還存在女兒出嫁是婆家的人了,雖然沒有以前那麼說嫁出去的女兒潑出去的水,但事實是女兒嫁出去以後孃家的一切家庭資產,包括土地承包的土地都有留在家中的子,或女成家者繼承持有,如果中途離婚也很難回到孃家得到相應的補償,按現階段的情況來看,特別是農村的女孩離婚後的幾種現狀:

女兒出嫁後離婚是否能回孃家住

離婚時的情況不同,處境當然也不同

一結婚時間比較短,在沒有生子女的情況下離婚,可以在孃家暫住休養生息,調整心態再嫁。

二結婚時間很長,有子女,其中有翻建房子或買房子等,屬於共同財產,離婚可分割到部分房產,而安居生活,但總不倫不類,雖然離婚,但仍居住在一個屋簷下。

三結婚後生有子女,未有大的建建項目,買房之類的,離婚後很難分到房產,而生話發生困難居無定所,但也往往也很難回到孃家居住,因為父母的房產被在家兒子分割了,回來咋居住,而且也無空房居住,如果有空房間內媳,內嫂不一定同意。所以離婚的女人是最苦的了。

我社區有一女兒出嫁後生育一女,離婚後母女回不了孃家居無定所,只能租房暫住

就在我社區一起有一居民,生養二男一女,女兒在中間,哥哥先結婚,然後二妹出女家後,三弟又結婚生子,三姐弟只大與少相差六七歲,當中女兒自然有一女,結果外生女十歲多點離婚,外生女女兒奪得了撫養權,母女回不了孃家居住,把戶口遷回孃家承包組,只有自已租房居住,因為哥,弟都已成家立業,有子女,只有自已想辦法租房子居住,後來幸虧我村搬遷,他總算有戶口在村分到六十平方米的三層樓房,這裡有戶籍,有舊房屋的拆除分得九十地平方的三層加底半層車庫,自費建造。有戶無房或有房無戶口分得六十平才米地平方建三層樓。

女兒出嫁後離婚是否能回孃家住

所以總體來講女兒出嫁後離婚的事很難說得滿楚,沒有一個標準化的準則。

聲明[原創首發]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