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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主描述的不是很清楚,我就大膽的猜一猜吧。
題主說的彙算清繳和四季度報收入數據不一致,應該不是指稅會差異導致的不一致;因為稅務規定與會計準則的差異導致的不一致,可以很容易的通過納稅調整來解決的,因為彙算清繳本身就是做這些工作的。
而出現除稅會差異導致會計與稅務收入不一致外,還有以下可能會導致不一致:
1、會計差錯;
2、資產負債表日後事項。
上述的情況,可能是企業財務人員自己發現,也有可能是註冊會計師年報審計時發現。無論是誰發現,如果屬於重大會計差錯的話都會涉及到需要更改企業年度財務報表數據,當然就會造成彙算清繳時財報數據與四季度申報的財務報表和預繳企業所得稅申報表的數據不一致,其中也就可能包括收入數據。
一、申請更正申報財報
企業如果因重大會計差錯更改了財務報表的話,首先應該向稅務局申報更改已經申報的四季度財務報表;如果年度財務報表在會計差錯發生前也已經報送的,也通過需要向稅務局申請更正申報。根據《納稅人財務會計報表報送管理辦法》(國稅發[2005]20號發佈)第九條規定:納稅人財務會計報表的報送期限為:按季度報送的在季度終了後15日內報送;按年度報送的內資企業在年度終了後45天,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在年度終了後4個月內報送。
二、申請更正申報四季度企業所得稅預繳申報
如果重大會計差錯導致財報更改,更改項目導致企業會計利潤與收入、支出等影響季度企業所得稅預繳申報的,在更改財報的同時還應申請更改四季度的企業所得稅預繳申報。更改的結果,如果需要補繳稅金的,還會有滯納金;如果更改申報後,原預繳稅金多了的,可以申請退稅,也可以等到彙算彙算清繳結束後,一併多退少補。
三、不更正申報的後果
看了很多人的回答,說是彙算清繳就是解決與預繳不一致的。其實,這裡面很多人沒有具體問題具體分析。
企業所得稅季度預繳,主要就是在會計利潤的基礎上,簡單的調整了幾項可以季度享受的優惠政策。基本上是以企業會計核算的利潤為準的,如果企業會計利潤髮生了變更,年度財報與四季度財報的利潤不一致,就會導致四季度的預繳申報是錯誤的。發現錯誤,及時更改才是正道。否則,金稅三期系統就會預警的。
年度彙算,才是系統的調整稅會差異,但是也是在正確的財報基礎上進行調整,並不是什麼都要放在年度彙算來調整。
納稅調整,並不是對會計差錯的調整,而是對正確的會計核算按照稅務規定進行調整。
彭懷文
我的理解題主的意思是說在辦理年度企業所得稅彙算清繳時,發現全年銷售收入與四季報時累計銷售收入不一致。這個要根據不一致的具體原因決定如何調整。
一、企業利潤表全年累計銷售收入正確,但四季報收入與最終利潤表不一致。
這種情況正常辦理年度彙算清繳即可。 因為在填報四季報時,企業財務報表可能還沒有最終定稿,所以這種差異屬正常現象,金三系統一般不會有風險提醒。
二、彙算清繳時發現在會計核算時銷售收入確認有誤,需進行調整,這種情況需要分財務和稅務兩個方面來處理。
1、會計核算上,由於上年度已經結賬,對於錯誤計算的銷售收入,只能通過“以前年度損益調整”科目進行調整,結轉至“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科目。同時,對上年度財務報表中銷售收入作出更正。如涉及到其他損益類科目,應一併調整。
2、彙算清繳時,以更正後的正確的財務報表為基礎,進行企業所得稅的彙算清繳即可。
三、彙算清繳時發現在會計核算時銷售收入確認有誤,但又不願意對數據進行調整。
這種情況可以通過填寫A105020表(未按權責發生制原則確認的收入)來進行調整,以達到準確進行企業所得稅彙算清繳的目的。
希望我的回答對你有所幫助。
金典財稅
你好,我是有法可依,有準則必從的【會計考試草稿】,秉承開門見山,拒絕答非所問
彙算清繳和四季報收入數據不一致怎麼辦?
結論:如果沒有錯賬,就是納稅調整事項。
所得稅有關收入的納稅調整事項有哪些?
一、免稅收入
這類收入原則上屬於應稅收入,但是按照《企業所得稅法》的規定內免徵所得稅的收入。包括:
國債利息收入
符合條件的居民企業之間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
在中國境內設立機構、場所的非居民企業從居民企業取得與該機構、場所有實際聯繫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
符合條件的非營利組織的收入
二、不徵稅收入
這類收入處在所得稅應稅收入之外,不在計徵所得稅應稅收入範圍內,包括:
財政撥款
依法收取並納入財政管理的行政事業性收費、政府性基金
國務院規定的其它不徵稅收入
三、所得稅視同銷售收入
所得稅的視同銷售,就是會計上沒有確認收入,但是商品、勞務或服務的所有權發生了改變,所以應該計入應徵所得稅的收入範圍。包括:
用於市場推廣或銷售
用於交際應酬
用於職工獎勵或福利
用於股息分配
用於捐贈
其它改變資產所有權屬的用途
所得稅應稅收入=年度收入-減免稅收入-不徵稅收入+視同銷售收入
我是一名殘疾人,也是一名註冊會計師,還是一名曾被保送讀研的學霸。如果你不反對,麻煩關注點個讚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