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國慶率眾搶“玉璽”,噹噹網稱公章作廢:你們戲一定要這麼多嗎

在這個多事之春,噹噹這個家族企業又開始唱大戲了,讓人彷彿感覺,噹噹這是另一種形式的宮鬥——開國皇帝從皇后手裡奪回玉璽的故事,真是讓我奶奶姥姥們喜聞樂見啊。

可是,紫竹菌就想問一句:現在是現代社會,商業文明已經多少年了,現代企業制度中,任何人都應該依法對企業行使管理權。

李國慶率眾搶“玉璽”,噹噹網稱公章作廢:你們戲一定要這麼多嗎

敢做敢當當,你們家的戲要不要這麼多?

奪印

4月26日,有多家媒體透露,李國慶率4大漢赴噹噹搶公章,併發布《告噹噹全體員工書》。對此消息,李國慶向新浪科技確認已接管噹噹。在《告噹噹全體員工書》中,李國慶表示,已於4月24日依法召開臨時股東會,李國慶當選董事長與總經理,全面接管公司。俞渝僅為董事,無任何職權。(說到這個時間點,紫竹菌忍不住也加了點戲。紫竹菌注意到,4月23日,李國慶在視頻節目中連曝新東方創業猛料,總結合夥創業的四個坑:爭權、分利、山頭林立、退出機制。他透露俞敏洪的母親當年為了分利,曾拎著菜刀從江蘇老家殺到公司。李國慶是做完這期節目的第二天組織召開的臨時股東會,是這期節目引起李國慶反思了嗎?)

李國慶率眾搶“玉璽”,噹噹網稱公章作廢:你們戲一定要這麼多嗎

李國慶稱,噹噹科文電子商務有限公司此前連續5年盈利,未向股東分紅,近期將以2019年稅後淨利潤的30%進行股東分紅。李國慶一方的《公告》稱,未分紅已經嚴重違反《公司法》規定,侵犯了大股東利益。

李國慶率眾搶“玉璽”,噹噹網稱公章作廢:你們戲一定要這麼多嗎

隨後,噹噹網發佈聲明,稱李國慶夥同5人,闖入噹噹網辦公區,搶走幾十枚公章、財務章,公司已經報警。噹噹網稱,公章、財務章、財務部門章即日作廢。

很多年輕人可能從來沒聽過一部諜戰電影——《奪印》,講的是1960年,小陳莊生產隊領導權被暗藏的階級敵人所奪走,黨員和群眾如何奪回“印把子”的故事,那時法制並沒有完善,而且,即使是那個時代,也是用情與法“奪印”。

問題是,李國慶們難道以為公章是傳國玉璽嗎?搶到手就萬無一失了?

企業股權與決策權管理權

根據李國慶的《告噹噹員工書》,李國慶作為股東先召集臨時股東會,做出成立董事會的決議並修改公司章程,董事人員除了俞渝之外,還有李國慶及其他三人。然後李國慶召集董事會,董事會做出選任李國慶為董事長及總經理的決議。李國慶根據董事會決議控制公司公章及財務章,進而實現對公司的全面控制。

網經社電子商務研究中心特約研究員、北京志霖律師事務所副主任趙佔領律師分析認為,李國慶的這一“奪權”過程的關鍵在於,李國慶召開臨時股東會時如何表決,其表決權比例到底多少。

根據公開信息顯示,李國慶持股27.51%,俞渝持股64.2%。如果從該持股比例而言,如果俞渝不同意,沒有辦法做出成立董事會的股東會決議。

但是,李國慶認為他和俞渝所持股權均為夫妻共同財產,趙佔領表示,如果按此比例計算,李實際應持有的股權比例是45.85%,李再聯合其他股東,持股比例過半,因此可以做出成立董事會的決議。

股東會決議與夫妻共同財產之辯

很明顯,李國慶最終能否“奪權”成功,取決於股東會決議是否合法有效。這涉及到《公司法》和《婚姻法》的複雜問題。股權是一種兼具人身權和財產權的綜合性權利,如表決權、分紅權等。雖然李國慶與俞渝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共同投資設立了公司,根據《婚姻法》,兩人的股權應為夫妻共同財產。但是,就公司事務的管理方面,如表決權,因不屬於財產範圍,應由《公司法》調整。

因此,趙佔領律師認為,在兩人的離婚訴訟未結案之前,兩人應以各自名義分別獨立行使包括表決權在內的股東權利。李國慶召集的臨時股東會所產生的這份股東會決議很可能會被認定為無效。

反過來,李國慶搶公章的行為是否合法,主要取決於股東會決議是否合法有效。股東會決議是否合法有效,又取決於李國慶能否在離婚訴訟未結案前,以所謂實際持有股權比例的名義行使表決權。

趙佔領律師分析認為,儘管股東會的決議是否有效存在著爭議,但是李國慶應該經過深入研究,綜合評估,他的策略應該是不管股東會決議是否最終被認定為有效,他先實際控制公司並爭取員工的支持,即使俞渝就此提起訴訟,也耗時較久。而兩人同時在打離婚訴訟,最終離婚訴訟可能會對兩人共同持有的公司股權進行平均分割,屆時李國慶所持有的股權比例也會達到45.85%。

總之,目前噹噹是公事私事攪一起了,一個好端端的企業,在這樣的內耗中,怎麼可能走向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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