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業務員沒有告知沒理賠,投訴能要求賠保險金嗎?

三思而行後行


你好,個人認為這個問題拒賠原因表述不夠清晰明確,可以有以下幾種理解:

第一種:客戶沒有告知業務員,所以業務員投保時也未告知保險公司。這種情況屬於投保人未如實告知。不管是投保人刻意隱瞞還是忘記自己有病史(雖然我也不太信),保險公司都有理由拒賠。如果是投保人故意隱瞞,不僅不予賠付還不退還保險費;如果是投保人因過失未能如實告知,保險公司可以不予理賠,但應該退還保險費。

同時,保險人有向投保人進行明確說明的義務,如果保險公司未能盡到此業務,那麼即便投保人未能如實告知,也應該進行理賠。

關鍵是,如果投保人主張理賠,那麼投保人負有舉證責任。一般投保人法律意識淡薄,可能舉證非常困難。

第二種:投保人已告知業務員,業務員因想快速簽單完成業績考核,故意誘導投保人不進行告知,此種情況法院會支持投保人主張保險公司理賠。同樣,投保人需要有證據證明自己已經告知業務員且業務員表示不告知沒關係或者無需告知。

第三種:投保人已告知業務員,業務員表示無需告知,且代替投保人在投保單上簽字,此種情況法院會判保險公司理賠。因為證據確鑿,簽字是可以作為證據的。

總體而言,投保人和被保險人貌似弱勢群體,但在實際法務操作中,法庭往往會做出有利於投保人、被保險人和受益人的判決。這是因為保險合同屬於單向合同,由保險公司制定的,客戶只能接受或者拒絕;況且保險合同晦澀難懂,客戶時常無法對條款完全知情,這就在某種程度上造成了與保險人之間關係的不對等,法律會保護相對弱勢的一方。

除此以外,還要看保險公司拒賠的理由是什麼。一般情況下,只要投保人不是太過分,符合常理,沒有故意騙保的嫌疑,法院多半會支持投保人一方。

所以,遇到這種情況,投保人完全可以保護自己的權利,向法院提起訴訟,爭取自己的合法利益。

回答完畢,希望可以幫助到您。


心怡話險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相關規定,是偏向於維護消費者權益的,如果投保人和被保險人與保險人(保險公司)存在爭議,那麼保險法是偏向於保護相對較弱勢的投保人和被保險人的。

那麼在這裡,你說是因為業務員沒有告知所以沒有獲得理賠,這個呢只是你的一家之言,你是否能拿出證據?比如當時簽單時錄的視頻或者其他證據。因為就算你找到賣保險給你的業務員,他要是說已經告知過你了呢?有沒有這種可能?那這種情況該聽誰的?聽你的?還是聽業務員的?還是聽公司的?基於以上的原因,你如果能拿出確實的證據,證明業務員沒有告知,你的知情權受到侵犯,那麼是可以投訴要求賠付保險金的。

保險無限招人,其實很多人的保險是在熟人那裡買的,有一些是很不專業的業務員,他自己都說不清楚保險。或者熟人了好多都覺得不用說,因為相信,但是出了問題才發現,沒得報銷。再或者熟人了,業務員在講時,你根本沒聽。所以不獲得理賠,就可能是很多種因素造成的了,你憑什麼說業務員沒告知?總要證明啊。這不是說我是保險業務員才這樣說,而是因為關係到理賠,不能只是因為一句沒有證據的話就賠付啊。要是這樣,那還會有不獲得理賠的保險嗎?

如果確實如你所說,業務員根本沒有告知,那麼你現在應該知道選一個專業的保險業務員的重要性了,選擇一個真誠、專業、有責任心的保險業務員,才能更好了解和維護自己的權益。

以我在平安一年的瞭解,公司確實積極向上正能量的,也是認真履行自己的責任的。造成這樣的局面不是公司想要看到的,很多也是由於業務員不專業,或者業務員欺上瞞下所造成的。證據確鑿的話,公司是要追究業務員的責任的,也會賠償你的保險金的。

保險是個好的規避風險的工具,經過這件事,以後如果買保險的話,多長個心眼,瞭解清楚了再購買。不要對保險產生懷疑,目前保險還是最好的應急手段。


羊興明


問題含糊!你是說客戶嗎?業務員有沒有如實詢問,客戶有沒有如實告知,這些都沒有證據的。關鍵是視頻回訪給客戶告知的也很清楚,這是直接證據,並且告知客戶二十天猶豫期內可以全額退保,中間沒有異議的話,保單是有效的!當然,如果有證據證明客戶收到保單的時間太長,或者有業務人員對於產品的誇大方面的錄音。也是可以要求退回全額保費的。至於賠償保險金,那要看什麼情況了,如果客戶屬於帶病投保或者保險條款裡面沒有的病症,是不能理賠保險金的。具體情況具體對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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