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行一支行被罰30萬:貸前調查不盡職

 中新經緯客戶端4月30日電 30日,銀保監會安徽監管局發佈行政處罰信息公開表,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城東支行(以下簡稱“建行合肥城東支行”)

在發放個人再交易住房貸款的過程中貸前調查不盡職,導致信用風險,嚴重違反審慎經營規則,被罰30萬元

建行一支行被罰30萬:貸前調查不盡職

  來源:銀保監會

  皖銀保監罰決字〔2020〕1號罰單顯示,建行合肥城東支行在發放個人再交易住房貸款的過程中貸前調查不盡職,導致信用風險,嚴重違反審慎經營規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條第(五)項,安徽銀保監局對其做出罰款30萬元的決定。作出處罰決定的日期為2020年4月23日。

  此外,陳慶福時任建設銀行合肥城東支行個人金融部副總經理,系貸款貸前調查的經營主責任人,未盡審核材料完整性、合規性的職責,應承擔直接責任。江泓時任建設銀行合肥城東支行個人金融部客戶經理,系貸前調查的直接調查人,貸前調查不盡職,應承擔直接責任。劉嵩時任建設銀行合肥城東支行個人金融部客戶經理,系貸款貸前調查的調查審查人,未盡審核材料完整性的職責,應承擔直接責任。

  安徽銀保監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條第(二)項規定,對陳慶福、江泓、劉嵩三人分別被給予警告處分。(中新經緯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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