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望城区人民法院因项目建设需要,拟对诉讼服务中心项目进行采购。本项目要求工期短,采购任务紧急,且本项目属于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必须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之外的项目,故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为保证本项目采购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业主单位:长沙市望城区人民法院
(二)项目名称:长沙市望城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三)项目建设地址:长沙市望城区人民法院老审判大楼院内
(四)项目建设内容:土建及装饰装修等
二、竞争性谈判领导小组人员构成
成立诉讼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竞争性谈判领导小组,江革、周赞、郭峰、黄乐、黄莹、陈果、张双、龙峰为谈判领导小组成员。
三、竞争性谈判申请人需具备的资质
(一)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加盖鲜章复印件)。
(二)法人代表身份证(法人亲自到场的出示原件,存复印件)。若法人代表不能亲自到场的,被委托人应出具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查验原件,存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范本见附件)。
(三)资质证书:申请人应具有建筑工程施工三级(含三级,不含暂定三级)以上的资质等级证书(存加盖鲜章复印件)。
(四)最近三年无严重违法或违约行为。
(五)本项目不接受资格类型相同的施工企业组成联合体参选。
(六)资质审查不合格者,不得参与下一程序的评选。
四、工程承包方式:实行包工包料,总价包干。
五、工程施工技术要求:按国家和地方现行施工规程和验收规范、技术标准及操作规程组织施工。
六、工程质量要求:验收合格。
七、评选标准和办法
(一)申请人的确定:业主单位成立3人(含)以上的评审小组(人员为单数),组织竞争性谈判活动。申请人当场提交报价文件后,评审小组负责审阅报价文件,对有关内容进行初步评审。
(二)谈判方式:谈判工作组全体成员应当集中与参加谈判的申请人分别进行谈判。通过随机方式确定参加谈判申请人的谈判顺序。在纪检监察部门现场监督下,采取申请人现场报价、业主方现场评审方式进行。
(三)报价方式:
第一轮报价:参加竞争的单位充分考虑各种风险、工程造价测算后总价包干的一切费用,即第一轮报价书价款。
第二轮报价:在竞争性谈判会上经过与评委谈判后,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的最终报价,即第二轮报价书价款。
(四)具体评审
1、评委对参加竞争的单位资格进行审查;
2、评委对参加竞争的单位第一轮报价进行审查,如第一轮报价未超出最高限价(概算总投资)者方为有效,再进入下一轮评审;3、评委与参加竞争的单位分别进行谈判,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进行质询,填写第二轮报价书。
(五)中选与合同签定
1、评委经过比较、选择,确定符合本项目要求、质量、工期和服务承诺相等等综合评价最高的竞争单位为中标人;
2、在确定中标人后,中标结果经院党组会讨论研究,3日内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向未中标人告知中标结果;
3、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2日内与业主签定工程施工合同书。
八、竞争性谈判时间、地点
(二)地点:长沙市望城区人民法院六楼会议室
九、工程工期要求:本工程要求90天内完成。
十、报名截止日期:2020年9月23日 下午16时
十一、报名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综合办副主任 龙峰
联系电话:18867366460 88179326
长沙市望城区人民法院
2020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