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從重判刑 保護民生安全

4月24日,河南法制報記者從鄭州市中級法院召開的新聞發佈會上獲悉,2019年至今,鄭州兩級法院共受理各類知識產權案件6970件,審結6148件。法院在審理時,對於涉及食品安全和公共安全等領域的犯罪,一般不適用緩刑,切實保護民生安全。

今年全國知識產權宣傳週的主題是“知識產權與健康中國”。該院在新聞發佈會上發佈的10起典型案例中,就有一起涉及調味品的知識產權刑事案件。該案中,被告人陳某從市場購買散裝味精,僱人在租賃的民房內進行混合再分裝,包裝成“雙橋”牌味精進行銷售,被查獲的味精庫存價值12062元,已銷售的價值近19萬元。該院一審認定,陳某等5被告人均構成假冒註冊商標罪,因被告人均認罪認罰,且繳納全部罰金,依法判處陳某有期徒刑一年零六個月,並處罰金16萬元,其他被告人也被判處刑罰。

該院知識產權綜合審判庭庭長趙健良介紹,對食品、藥品、母嬰用品、種子化肥等領域中,與人民群眾食品安全、生命健康、農業生產和公共安全相關的犯罪,依法從重判處刑罰,量刑時一般不考慮適用緩刑。“對適用緩刑和部分實刑的犯罪分子,我們還依法適用禁止令,對其從事市場經營活動予以嚴格限制,去年以來共對12案17人適用了禁止令。”

知識產權案件具有專業性強的特點,去年,該院首次聘請26名技術調查官,作為司法輔助人員參與訴訟。今年該院將繼續選聘專家擔任技術調查官,充實審判輔助力量,為知識產權審判提供強大“智庫”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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