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打算割肝救子,一查养了28年的儿子竟非亲生

如果不是因儿子被查出肝癌她想“割肝救子”,许女士根本不会想到自己养了28年的儿子竟然和自己没有血缘关系。

悉心抚养长大的儿子突患肝癌

52岁的许女士,曾随父亲在河南开封生活,后到江西九江。许女士介绍,1992年6月16日,她在河南开封医专第二附属医院(现为河南大学淮河医院)产下一名7斤重男婴。随后,男婴被抱进婴儿室,3天后她出院,护士将男婴阿斌送到她的手上。

在许女士和丈夫的精心抚养下,阿斌成家立业,一家人其乐融融。

2020年2月17日,阿斌身体出现不适,经医院确诊为肝癌。

母亲打算割肝救子,一查养了28年的儿子竟非亲生

▲阿斌正在医院接受治疗

母亲想割肝救子却发现无血亲

3月下旬,他们来到上海复旦大学中山医院,许女士告诉医生,她愿意把自己的肝脏捐给阿斌。但体检中发现,阿斌血型为AB型,她和丈夫是A型。

父母均为A型血,孩子不可能是AB型血,许女士瞒着阿斌做了亲子鉴定。鉴定报告显示,许女士和其丈夫姚先生不是阿斌生物学上的父母。

母亲打算割肝救子,一查养了28年的儿子竟非亲生

▲DNA鉴定两人并无血缘关系

为找到亲生儿子,4月上旬,姚先生来到妻子当年生产的河南大学淮河医院。院方告知姚先生,与阿斌同期出生的还有3个男婴。几经周转,姚先生怀疑身在驻马店的郭郭(化名)可能是他的亲生儿子。

4月8日,在警方帮助下,姚先生见到了郭郭和老郭夫妇。4月21日,亲子鉴定报告显示:郭郭才是姚先生夫妇的亲生儿子,而阿斌的亲生父母是老郭夫妇。

母亲打算割肝救子,一查养了28年的儿子竟非亲生

▲许女士与亲生儿子郭郭相认

医院回应:如有错绝不护短

4月25日,针对“错换人生28年”一事,河南大学淮河医院院长张祎捷表示,医院成立了调查小组调查此事,如果是医院的错,绝不护短。

据了解,目前开封市卫健委和开封警方已介入调查。

28年过去了,是否过了诉讼时效

人民法院案例选.总第46辑对此类案件有相关评析:若因医院过错,当事人误认他人之子为亲生子而抚养,以致与非亲生子女形成了事实上的抚养关系,当该非亲生子女找到亲生父母恢复父母子女关系时,事实上的抚养关系终止,而抚养给付应得到返还,因该结果是由于医院的过错造成的,医院应予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七条规定:“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时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

如本案,若查明28年前是由于医院的过错,使许女士夫妇和老郭夫妇两家人误将他子为己子抚养,那么就已经侵害了许女士夫妇和老郭夫妇两家人的亲权,许女士夫妇和老郭夫妇两家人发现被侵权时,又使他们遭受精神上的打击,造成精神痛苦和感情上的创伤。如果这种情况不作为特殊情况加以延长,将违背《民法通则》第七条规定的社会公德原则和第四条规定的公平原则。

一个错误,让两个家庭的命运发生转变,希望两家人之后的人生不会再被命运开玩笑,祝他们安好!


来源:光明网、上游新闻、盐城大丰区法院、人民法院案例选.总第46辑

编辑:桂法瑄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