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從某公司收到一筆款,某公司已交稅,個人還需要交稅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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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和個人是獨立課稅的

稅金是公司和個人各交各的稅!當然,公司也有代扣代繳個稅的義務。

目前個人所得有11項需要交納個稅

目前需要交納個稅的有工資和薪金所得、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經營所得、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產租賃所得、財產轉讓所得、偶然所得11項所得。

1、公司支付不需要發票公司代扣代繳:工資和薪金所得、稿酬所得、股息和紅利所得、偶然所得。稿酬所得免徵增值稅,其他所得不徵增值稅。

2、公司支付需要代開發票代徵個稅的:勞務報酬所得、利息、財產租賃所得、財產轉讓所得;由稅局或郵局代開代徵,如果涉及增值稅還要代徵增值稅。

3、經營所得不需要代扣代繳,其涉及的個稅和增值稅,由經營者本人繳納,其提供發票給公司。

代扣代繳增值稅

以上是個稅,支付給境外個人的,單位還有代扣代繳增值稅的義務。個人是否再交,視其本國規定。


東嶺財經


個人從某公司取得一筆款,某公司已交稅,個人需要交稅嗎?

我理解這個問題的意思是,個人向某公司提供了一項服務,從某公司取得一筆服務收入,某公司在向個人支付服務收入時,依法扣繳了個人取得勞務報酬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然後將稅後收入付給了個人,個人取得該項稅後收入後,是否還要繳納個人所得稅?

這個問題裡面還隱藏著一個問題,就是某公司在向個人支付收入的時候,是否向個人索取稅務機關代開的發票(一般會的)。每次取得個人服務收入超過500元時,個人是需要繳納增值稅的。如果個人向稅務機關申請代開發票,稅務機關就會徵收增值稅。

我們假設,個人取得的服務收入遠遠超過500元,並且向稅務機關申請代開發票,在代開發票時稅務機關征收了個人服務收入的增值稅,為個人開具了發票,個人向某公司提供了代開的發票,某公司扣掉了個人服務(稅務稱為勞務報酬所得)應繳的個人所得稅後,向個人支付的是扣掉個人所得稅的淨收入。

針對以上假設的情況,個人取得的這一筆收入,平時就不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了。



個人平時取得的收入,年終時是否需要補稅、退稅,要看全年應納個人所得稅是多少,平時預繳了多少。年終時要將所有的個人綜合所得(包括工資薪金所得、稿酬所得、勞務報酬所得和特許權使用費所得)彙總在一起,計算出個人全年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



年終應補繳的個人所得稅=全年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平時繳納的個人所得稅(包括被他人扣繳的個人所得稅)

假如全年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20000元,平時繳納的個人所得稅15000元,則年終應補繳的個人所得稅為5000元。

假如全年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20000元,平時繳納的個人所得稅26000元,則年終應申請退還個人所得稅為4000元。


Liao雨航談稅


這個描述不太清晰,個人從公司獲得的款項分為好幾種類型,每種類型涉及的稅種和稅款是不一樣的,所以一句話說不清楚是不是需要補繳稅款,要分情況來進行說明。

最常見的個人給公司提供一些勞務獲得的報酬。

這種情況下,按照個人所得稅的規定,個人所得稅需要在支付款項的單位進行代扣代繳,但是這種代扣代繳是一種預繳,那麼最終能夠繳納多少是你在個人所得稅的彙算的時候才最後確定。所以說如果你的收入比較高的話,那麼最後有可能是要補繳稅款的。因為勞務報酬預繳的稅率最高為42%,綜合所得的稅率最高為45%,所以這中間是有可能會要補繳稅的,當然如果你的收入不是太高,總收入最後適用的稅率小於20%,那麼最後還是有可能退稅的。

另外一種個人是公司的股東,收到公司的款項其實是分紅或者股利。

因為分紅或者股利是從企業利潤中進行分配的,企業在形成最後的利潤之前是要繳納企業所得稅的,所以說企業分給你的股利實際上是已經交過稅的(企業所得稅),但是現行稅法就規定了股利會存在著企業所得稅和個人所得稅重複徵稅的必然性。

個人收到投資的分紅,還需要根據個稅法規定繳納20%的個人所得稅,如果是這種情況,雖然公司的企業所得稅已經繳納過了,但是個人的分紅還是要繳納個人所得稅的。

左刀財稅(w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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