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公布一批2019年侵权盗版重大案件


2020-04-24 09:44 津云

  津云新闻讯:在“4.26”世界知识产权日到来之际,天津市“扫黄打非”办公室公布了一批2019年本市查处的侵权盗版重大案件。

  天津“12·13”侵犯著作权案

  2018年4月,天津市北辰区双街镇城管执法人员在某快运网点发现涉嫌侵权盗版光盘50箱1.1万余张,立即报送北辰区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大队。在天津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的指导协调下,北辰区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大队立即申请权利人鉴定,涉案光盘全部是侵权复制品。进一步追查,2018年底至2019年,文化执法、公安机关在天津、广东捣毁光盘生产、储存窝点3个,查缴盗版光盘50余万张,光盘生产线11条(价值1亿余元)、母盘生产线1条、光盘印刷机7台。目前,该案已抓获犯罪嫌疑人24人,主犯陈某某、王某某被公安部列入红色通缉令名单。该案入选2019年全国“扫黄打非”十大案件。

  天津某印务有限公司侵犯著作权案

  2017年8月至2018年7月,孟某某、吴某共同出资成立、经营天津某印务有限公司,吴某任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孟某某任监事,孟某任车间主任。2018年5月至6月,孟某某、吴某和孟某等人以营利为目的,在无图书、期刊印刷委托书的情况下,非法印刷《皮皮鲁》系列图书8699册、《荒野求生》系列图书26003册、《斗罗大陆全集》图书9672册。经鉴定,查获的《皮皮鲁》系列图书、《荒野求生》系列图书为侵权盗版图书,《斗罗大陆全集》图书为非法出版物。2019年底,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法院依法对天津某印务有限公司作出罚金12万元的判决;对孟某某、吴某和孟某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八个月至三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

  天津某印刷有限公司侵犯著作权案

  2018年初,根据有关线索,宝坻区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大队、公安宝坻分局在执法中发现,某印刷有限公司股东巩某某为销售牟利,在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且无相关委托手续的情况,擅自安排公司印制少儿图书《幻想数学大战》(第1-5册)计4903本,安排他人将部分侵权图书运至其在北京市朝阳区租赁的仓库中藏匿。2019年7月,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判决巩某某犯侵犯著作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五万元;没收4903册侵权出版物。

  天津“4·29”重大侵权盗版少儿出版物案

  2019年4月,武清区石各庄镇派出所民警在日常巡查中发现,位于该镇的某纸制品有限公司的厂房内储存大量的涉嫌侵权盗版少儿图书。经武清区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大队盘点、申请鉴定,涉案图书100种25万余册,全部为侵权复制品,且全部为侵权少儿出版物,码洋476.8余万元。2019年12月,公安机关在山东将这批侵权盗版少儿出版物的所有人杨某某、周某某抓获,目前案件在进一步审理中。

  天津“9·09”重大侵权盗版出版物案

  2019年9月,武清区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大队与公安武清分局赴高村镇某仓库进行执法检查,发现该仓库存有《新概念英语青少版1B练习册》《新概念英语青少版2A学生用书》《新概念英语青少版2B学生用书》《新概念英语1》《新概念英语青少版入门B练习册》等涉嫌侵权盗版教辅书籍12万余册,码洋约634余万元。经权利人鉴定,涉案图书全部为侵权复制品。公安机关依法将犯罪嫌疑人丁某某刑事拘留,丁某某对其制售侵权盗版教辅书籍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根据丁某某交代,10月初,公安干警分别查获为丁某某印制盗版书籍的印刷厂2家,1家位于本市静海区,1家位于河北省廊坊市。截至目前,2家为丁某某印制盗版书籍的印刷企业负责人均已到案,案件在进一步审理中。

  天津某教育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行其作品、同时损害公共利益案

  2019年4月,河东区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大队在日常执法中发现,为开展培训业务,某教育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存在销售侵权盗版教辅书籍的违法行为。2019年5月,河东区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大队依法给予当事人没收侵权出版物69册、罚款人民币4万元的行政处罚。

  (津云新闻记者 吴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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