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戶調解便民,訴前化解利民

撰稿人:訴訟服務中心 王超


入戶調解便民,訴前化解利民


2020年4月13日,山海關區人民法院收到一起不當得利糾紛訴請。當事人張某稱自己駕駛電動三輪車超越對方叢某駕駛的兩輪電動車時,對方摔倒,不知道是否接觸,出於好心,為其墊付了醫藥費,現要求對方返還。叢某稱,張某超越他時,被他捎了一下後摔倒,造成了自己雙腿骨折,醫藥費應該對方負擔。事發後,道路交通事故證明書、邯鄲燕趙司法鑑定中心出具的鑑定意見書,均不能確認兩車接觸,無法查清事實,成因無法判定。由於兩方爭議較大,請求法院解決糾紛。

指導法官王超迎難而上,努力進行訴前化解。在瞭解案情後,先是通過電話與雙方進行溝通,因雙方爭議較大,事實認定較難,矛盾十分突出,後又考慮到叢某年邁已高,腿腳不便的特殊情況,決定到叢某家上門解決糾紛。經過一下午的溝通,在指導法官的耐心勸說下,雙方當事人最終達成一致意見,叢某退回了部分墊付款,雙方握手言和。 訴前調解不僅節省了當事人訴訟的物質成本,也省卻了當事人為訴訟所付出的心力成本,案結事了人和,更能讓每一位公民在司法活動中感受到公平正義的溫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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