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健事件触动了民众的哪根神经?——之“直销”与“传销”之争

2018年12月25日一篇《百亿保健帝国权健,和它阴影下的中国家庭》把权健公司推上了风口浪尖,之后,几乎每一篇有关权健的文章都会引来网友的热议,而这其中就包括我本人,网友们除了对保健品的质疑之外,更多的似乎是对“直销”和“传销”的辩论, 所以,今天有时间坐下来想跟大家讨论这个问题,以解我心中疑惑。

为了讨论这个问题,我查阅了相关法律法规,包括《直销管理条例》、《禁止传销条例》、《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直销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于“非法经营罪”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这些法律法规以及相关司法解释让我对“直销”和“传销”有了以下认识:

1.“直销”和“传销”的定义和区别

先来说“直销”。《直销管理条例》第一章第三条内容“本条例所称直销,是指直销企业招募直销员,由直销员在固定营业场所之外直接向最终消费者(以下简称消费者)推销产品的经销方式。”,这应该就是法律法规关于“直销”的定义,从这一内容来看,我不认同那些从事直销行业的直销人员口中所说的“直销是从国外引进的”这一说法,我们可以用一张简图来描述一下这个定义。

权健事件触动了民众的哪根神经?——之“直销”与“传销”之争

图一


不知道大家认不认同这张简图,但我的确是按照《直销管理条例》内容来绘制的,没有添加,也没有删减任何关键组成元素,而且,在我画完这张简图之后,我想起了两兄弟,这两兄弟一个叫狗蛋儿,一个叫狗剩,他们的父母经营一家馒头作坊,这两兄弟从学校毕业后一直找不到工作,有一天,他们的父亲对他俩说:“你俩去给我卖馒头吧,每个月我会按你们各自的销量来给你们提成。”于是,兄弟两个就去卖馒头,他们竭尽所能,走家串户,甚至在路上每碰到一个人都会向他们推销自己的馒头有多白多香,希望别人能从他们那里订购馒头。如果也用一张简图来描述这两兄弟怎么卖馒头的话,大概是这样的:

权健事件触动了民众的哪根神经?——之“直销”与“传销”之争

图二


对比图一图二两张图,我惊讶的发现,原来狗蛋儿和狗剩也是直销员!但我绝不相信他们卖馒头的方法是从国外引进的!此时此刻,如果有一些“专业”的直销员过来跟我说:“这个直销方法跟我们那个先进的直销方法是不一样的。”好吧,我身边也有很多“专业”的直销员,内资的、外资的、老牌的、新生的都有,从他们那里,我学习到的“直销”大概是这样的:

权健事件触动了民众的哪根神经?——之“直销”与“传销”之争

图三


这应该就是大家所了解的“直销”了吧?即使有差别应该也不会很大吧?经过我查阅资料,的确,这种营销方式源自美国,英文是“Multi-level Marketing”,简称MLM,直译成汉语是“多层次营销”,这种营销方式有一个很明显的特点就是产品在人与人之间流通,形成一个有阶层的网络,里面的每一个人既是销售员也是消费者,而作为销售员的薪酬是根据这个人和他下阶层的人员所销售和消费的产品总数量来计算的。而对比图一图三,我们会发现,《直销管理条例》中所定义的“直销”只是那些直销员口中的“直销”的开始阶段。而且,我们还发现,这种产品在人与人之间进行传递销售的营销方法跟普通老百姓所熟知的“传销”模式是一样的,所以,我觉得,如果抛开《直销管理例》中所定义的“直销”,今天大家所讨论的直销公司的“直销”和“传销”这两种模式都指的是“多层次营销”,也就是说, 《直销管理例》所定义的“直销”是一种营销模式;直销公司的直销员口中所说的“直销”和普通老百姓口中所说的“传销”同为一种营销模式,如果用一张图来描述的话,它们的关系应该是这样的:

权健事件触动了民众的哪根神经?——之“直销”与“传销”之争

图四

这就是我对“直销”和“传销”的认识,把它们写出来也算是抛砖引玉,希望更专业的人士指教,至于它们哪个合法,哪个违法,咱们下次再讨论,如果您对我的认识有不同意见,欢迎评论留言,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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