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机一时冲动,故意碾压碰瓷者,法律将如何判决?

小小米格


对碰瓷者气不打一处来,所以这个答案前半部分讲法理,后半部分谈感受您乐一乐就好别认真。


对司机的主观故意性判定,将成为责任认定的关键,如果通过现场监控足以认定碾压司机具有主观性,是故意压过去的,那就必须按照故意伤害罪来认定,肯定是要负担绝大部分责任的,医药费什么的赔偿少不了了,碰瓷者负担次要责任。


下面来谈一下对碰瓷者行为的看法。碰瓷的行为严重扰乱社会秩序,钻法律的空子,为人不齿,而且一般没办法治他们!



我有个朋友就碰到过碰瓷的,当时他开着单位的公车,碰瓷者一下躺在车前,他当时也年轻,想着息事宁人别被领导批评,就给了100块打发走了,后来他跟我每次喝酒说起来就生气,有一次酒后说气话,说以后他自己也学坏了,真的再遇到碰瓷的,就假装没看到直接压过去。下车给他做心肺复苏,按压人工呼吸,把他肋骨给他按断了肺泡吹爆了才解气!我赶忙给他夹菜劝他消消气……我就劝他,那万一人家真的是被你撞了呢,你怎么判定人家是不是血糖低晕倒了,这也不是个办法呀对吧?



所以,为什么我们看到类似下图这样碰瓷者被碾压的图片会拍手称快?因为他活该呀!想着坑别人的钱,无辜的人被他们欺负还没地方说理,冤不冤?气不气?


所谓多行不义必自毙,不是不报时候未到,做事情还是要有良心底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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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问题换一种角度,讲观点升一个高度,墙裂后是砖,我是专门引玉的抛砖人——墙笑裂

墙笑裂


最近也有发生一起类似司机碾压了碰瓷者的事件,我结合具体的事件作分析。

事件案例

事件发生当地的一名司机,行驶至一个没有信号灯的交叉路口。由于天色昏暗,视野不是特别清晰。

司机出于谨慎,在车内左右张望确认周围来车,准备左转。

这时候,从车后方走上来一名男子,顺势倒地,趴在了车辆的前方。这名男子

距离车有一段距离,明显是进行碰瓷的行为。这时候车内的司机,不知是没有留意到,还是出于故意,直接将车撞了上去。

此时压到人的车辆,经过短暂刹车停住后,司机并未下车。而后,车辆又继续向前行驶,第二次碾轧了该男子。

律师分析

上述男子的碰瓷行为,是毫无疑问。那么对于开车进行碾压的司机,是否需要承担责任呢?

对于司机是否留意到前方有男子躺在地上,在这不好判断。

根据《交通安全法》,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也就是说,假如是故意碰瓷,在有行车记录仪或者监控充分证明的情况下,司机来不及刹车导致事故,致使碰瓷者被碾压,司机是不需要承担责任的。

但是如果司机在明知现场情况,还因为一时冲动进行碾压的话,则需要承担责任。根据造成结果,如果故意碾压造成严重后果的话,会涉及刑事责任。

上述案例中,即使司机先前是因为没有留意到而开车上前,但是之后在驾车明显出现异常后,没有停车,而是继续行驶,导致二次碾压,恐承担一定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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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顾问家


故意碾压碰瓷者无论怎么说都是要负法律责任的,过失的例外。

通常涉及的案由或罪名是“故意伤害”或“故意杀人”

构成轻微伤的治安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3条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构成轻伤害、重伤害的刑事处罚(轻伤害的也可免于起诉)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特别残忍手段致人征集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造成碰瓷者死亡的刑事处罚

《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有的情况下警察再聪明也偏袒不了你,法官再糊涂也不能不判你,律师再会辩也免不了你的罪……误踩油门、没看清人、油门失灵这些理由会因一个典型细节全部“失灵”,比如下面这起案件:

车子“一进一倒”就几乎说明了所有问题,这里还有一个被碾压者是否是真碰瓷的问题。视频里看有个人莫名地躺在了自己的车子前,当时据此并不能判定躺地者就是碰瓷的。这个时段酒鬼子也该散伙了,也不排除行人因突发疾病躺地求助。

总之站在个人角度,也是普通人的角度,建议网友们遇到类似情况还是不要冲动,理由:

理由一碰瓷者可恶,但是应当依法处理。可能不少网友反对这个说法,认为碰瓷属于敲诈,敲诈未遂是很少被判刑的,治安处罚的多。这确实是事实,但是无论怎么说我们没有其他选择,维护社会正义,不需要网友们自己付出牢狱之灾,起码身为警察的我不想送你去看守所。我们唯一要做的是呼吁立法机关立法,加重对碰瓷敲诈违法犯罪行为的处罚,减轻对司机的处罚,这种以"人性作赌注"敲诈的社会危害性确实很大,不应当视其为"普通敲诈"。

理由二:碰瓷者是人,人命不能随意剥夺。无论这个司机多么正义,司机就算“冲动”,如此轻视一个生命,情理上、法理上都不应该同情。我们可以试想一下,公民剥夺违法犯罪者的生命权公开合法化,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社会上每天会发生多少“合法杀人”的故事?况且对于这样的案件,法律已有明文规定对司机从轻或减轻处罚,公安、司法机关都会在自由裁量权范围内给予最大限度地从轻处罚。

理由三:执法、司法人员必须忠于法律,这是基本的职业道德。执法、司法人员忠于法律才能安全的"保饭碗"。小事上为了正义可以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起码不会把自己送进监狱,在重伤亡人这样的大事上,谁也不会拿自己的政治生命开玩笑、冒风险。况且要案一出,"全警齐上",大家都自觉不自觉地寻求真像,这也是一种职业本能,谁也不会去“贪污事件真像”,官位再高了也不会轻言改变侦察结论。“没看到车前有人”、“油门失灵”、“误踩油门”等等的借口在行家眼里根本就过不了关。追偷狗人"误踩油门"撞死人无罪这样的事不可能永远有效,也不可能对任何人都有效。

理由四:案件真相不是口供决定,现场会还原真像。理论与实践上说,判断一个涉及交通的案件是“故意”还是“过失”的,对于公安行家来说并不是件难事,现场情况会还原真像。并不是说当事人承认不承认的问题,就是在公安机关“假承认”的,到法院依然有说话解释真像的机会,孤证无效,口供证词有推翻的机会,况且现在办案已经不轻信口供了。

真诚的希望网友别沾上牢狱之灾!法律不可能人人都精通,政治上低调务实的说:正义是大家的,牢狱之灾是你自己的;为了社会进步,建议你选择正义,但要回避牢狱之灾。


断牙虎110


冲动是魔鬼……即使是碰瓷的,故意碾压也触犯了刑法,可以定性为“故意杀人罪”,情节较轻的、处3~10年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出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或死刑。后果十分严重,作为驾驶员不要因为人z而毁了自己的人生,报警处理就好。

不过法律对于无意碰撞碰瓷者也有专门的规定,《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

1、机动车和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有充足证据能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而且机动车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10%的责任,这10%由交强险承担,只是第二年买交强没有优惠了;

2、规定特别指出,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乙方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这就是说遇到碰瓷的交强的10%都可以省了,前提是有充分的证据。

还有相关法律规定,对待碰瓷行为,只要涉案金额足够大,按照不同案情分类,可以定性为:诈骗罪、敲诈勒索罪、抢劫罪、危害公共安全罪,所以遇到碰瓷的别跑,先报警,要钱要少了都不行,不够定罪标准都不给你,留存好证据等警察吧。

碰瓷的这群人啊……可恨


天和Auto


只要确定是碰瓷儿的,作为司机,不要手软。就要刮碰它,让它受到伤害,然后再报警。你知道碰瓷儿的人是多么可恨。碰瓷的人让没有经验的司机,惊慌失措。让靠开车维持生计的人,拿出自己的血汗钱进行赔偿。你说这样的人,做了多少伤天害理的事。害了多少无辜的司机。给司机们的家庭,又造成了多少伤害。


我说如果撞死人不偿命的话,我直接就撞死他了。这种人真的不值得可怜,这种生命也真的不让人珍惜。但是回头转念想一下,我们司机一定要保持清醒的头脑。即使刮碰了碰瓷的人,也不要慌张一切有交警现场来看测,只要确定的是碰瓷儿的,法院也不会对他们进行网开一面。也不会怕司机赔偿,碰瓷儿的人。


伊春美食美客


这个有点复杂了。首先碾压碰瓷者本来这个行为已经属于堵气开车了,如果有证据证明对方是碰瓷者,大可不必如此行为。

我觉得应该分为两种状态审视这个事件,第一是碰瓷者本身的问题,也就是碰瓷诈骗。其次如果你碾压了碰瓷者,这个应该属于过失伤人或者故意伤人了,也要承担相应的赔偿。

所以,遇到碰瓷者,在证据足够的情况下,大可报警处理,切勿动怒而改变事件本身的性质。因为一般碰瓷者要么不怕死的这类人,要么有同伙在附近。你行为过激反而正中对面下怀。还是理性点好,这不是懦弱,这是保护自己最合理的手段。


沈彬Eleven


“故意碾压碰瓷者”,我觉得在司法认定上会有两个难点。

一是认定“碰瓷者”的难点。

认定是否是“碰瓷者”最好的证据就是天网的监控、行车记录仪,其次是路人的证言,但如果不幸都没有的话,“碰瓷者”又做的逼真,二者确实发生了接触,那么,就会出现“公说公理、婆说婆理”的情况,很难确实是一起“碰瓷”事件,也只能按照发生交通事故来认定。


二是认定“故意”的难点。

即使是真的故意碾压,我想也基本上没有多少人会痛快承认,除非来来回回碾压,那样可就是“你的行为出卖了你的心”,想不承认也不行。多数人尤其女司机会以“我没想压过去、我都懵了、我以为是倒档呢”来否认自己的主观故意,没有主观故意,认定“故意伤害”或“故意杀人”就会出现问题。我办理过一起女司机危险驾驶案件,她说当时因为喝太多了,不小心误碰了档把,车就“窜”出去了,否认自己危险驾驶的故意。我们为此,补充落实了两点才予以起诉:一是同车人员证言,证实其当时说“我来开”的证言;二是落实了其车辆具体情况,自动挡车,踩刹车、挂档、加油……这“一整套”的动作,足以说明是有意识的行为而不可能是“误碰”。因此说,必须有足够证据证明其主观故意,才能准确认定犯罪性质。



如果能认定“故意”,性质就很严重了。

一般会以“故意伤害”或“故意杀人”认定,具体最后判几年,还得看后果。因为,即使是人人痛恨的“碰瓷者”,也罪不至死、也只能由法律制裁,不能任人“私刑”处理。因此说“冲动是魔鬼”,一点错都没有,出事故后,一定要冷静、理智,不要铸成大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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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yond1975


这个视频早先就看到过了,看着车子里面的女司机一脸懵逼的样子,估计她可能还不知道1自己的车轮下还躺着一个活人,建议以后碰瓷的人记得看看自己碰的车子里的司机是男是女,要是女司机还是赶紧放过去吧,不能对自己的生命不负责任啊。


落下m


一切讲证据,假设证据充足,咱们只讲事实。

交法76条规定,机动车无过错的承担不超过10%的赔偿责任。只是赔偿责任,我理解就是就算死人了也不担刑责。

但是前提是机动车无责。

另外还有,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也就是说,碰瓷的是故意撞的,司机不担责。(碰瓷的技术难度还是很高的啊😅)

提问说了,司机一时冲动,故意碾压碰瓷者~~

也就是说,完全能避免碰撞,或者说发生碰撞后,但是司机故意去撞,或者二次碾压碰瓷者,那就肯定不是无责了。

怎么判?

第一你人身安全没受到威胁,不算正当防卫。其次,碰瓷可能威胁到你财产安全,但是他不像小偷或者抢劫,拿了你的钱跑,你不需要阻止他,就是说你的行为对防止自己财产安全损失没有帮助。

你对碰瓷者实施伤害的唯一理由是:冲动。

那不就是故意伤害?

怎么判,看伤害结果。不严重的三年以下,拘役,管制。

造成重伤的,三年到十年。死亡的,手段残忍至重伤,残疾的,十年以上到无期到死刑。

冲动是魔鬼。


全市毛县蜈蚣局


看样子是女司机,一脸懵懂,在路口在顾右盼,紧张的要死,就怕出事,可谁知还是出事了,绝不是故意!我看了视频觉得司机不是故意的,一看就是新手。司机注意力确实没有在左边,就是即使看着前面男子从左侧面过去倒下,也许正好好在左边盲区里。

对于这类碰瓷的人,就是看见了也就说不看见,应该直接对着他的头部压下去给他来个痛快的这就是碰瓷者最终的下场,支持这位勇敢的司机。倒在车前的地面上谁能看得到,第一次碾压以为是减速带,你不见车子减速慢慢前行吗?不见得那个开车的凡有震动都下车查看的?


你们说是不是?我觉得这个司机是没看见那个人,明明在转弯,处于安全,肯定左看右看过路车辆,谁看的见引擎盖下面有个人啊。碰瓷者倒地时,女司机在观察右方车辆,未发现异常,因此启动车辆加油,第一次碾压碰瓷者,感觉压倒东西(可能是路涯或石头)后,向左侧观察,未发现异常(人或车辆),通常情况下会认为没事,先过去这个坎再说,因此发生二次碾压,我认为,这也是行车常识,如果碰瓷者有车倒在女司机车上,可以认为二次碾压属故意,否则,女司机无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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