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務部發布11條舉措 進一步發揮中歐班列作用應對新冠肺炎疫情

商務部發布11條舉措 進一步發揮中歐班列作用應對新冠肺炎疫情


4月3日,商務部印發《進一步發揮中歐班列作用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做好穩外貿穩外資促消費工作的通知》,提出11條具體舉措和工作要求,發揮中歐班列戰略通道作用應對疫情影響。


一是利用中歐班列幫助企業復工復產。因地制宜,確保中歐班列運力優先用於保障產業鏈出現脫節的生產企業儘快恢復供應和訂單生產、幫助受疫情影響較大的外貿企業恢復進出口業務。


二是發揮好中歐班列出口通道作用。通過中歐班列向歐洲出口抗擊疫情所需的醫療、生產物資及生活必需品,保障中歐產業鏈、供應鏈暢通。


三是利用中歐班列支持外貿新業態新模式發展。鼓勵中歐班列運營企業充分發揮自身優勢,與有意願的跨境電商企業開展商業合作。在具備條件的綜合保稅區內,集成質量檢測、保稅倉儲、理貨分撥、揀貨打包和拼箱服務。


四是指導企業用足用好中歐班列運輸通關便利化政策。強化各地商務和海關部門的橫向協作,共同做好企業引導和政策宣介工作,充分利用全國通關一體化、中歐班列艙單歸併等便利化舉措,降低企業物流成本,促進中歐班列多式聯運業務發展,提升運行效率和通關便利化水平。


五是鼓勵複製推廣自由貿易試驗區中歐班列有關制度創新成果。在具備條件的中歐班列節點城市,鼓勵複製推廣自由貿易試驗區形成的中歐班列集拼集運模式等制度創新成果,推動因地制宜落地實施,不斷鞏固強化成果運用,提升中歐班列運輸效能和作業效率。


六是提升中歐班列平臺公司國際化運營水平,研究推動以中歐班列為核心的國際多式聯運物流服務網絡。以市場化為原則,鼓勵有實力的中歐班列平臺公司或相關物流企業同沿線國家海外倉、境外經貿合作園區及商貿物流園區對接合作;探討以參股、併購等形式參與沿線國家鐵路樞紐場站和港口運營,提升境外物流節點的聯運、轉運和集散能力,拓展和完善境外物流網絡建設。


七是支持中歐班列冷鏈物流業務發展。支持已具備冷藏冷凍倉庫、冷藏車廂維護設施等條件的中歐班列場站同當地城市冷鏈物流服務體系相互銜接,支持企業利用中歐班列進口肉類、蔬菜、水果和奶製品,向受疫情影響較大的省市投送,滿足各地居民消費需求。


八是保障外資企業同等適用中歐班列各項支持政策。指導外資企業用足用好中歐班列各項支持政策措施,做到內外資企業同等對待、一視同仁。支持跨國公司利用中歐班列物流網絡,降低疫情對其供應鏈和產業鏈影響,穩定外資企業信心。


九是做好中歐班列沿線國家限制措施預警磋商工作。將加大對駐中歐班列沿線國家的工作力度,及時蒐集和發佈各國應對疫情出臺的限制性措施,充分發揮境外中資企業商(協)會作用,反映中資企業在貿易物流業務中遇到的障礙和困難,同相關國家主管部門保持密切溝通,敦促各國尊重世界衛生組織權威和專業意見,反對有關國家(地區)過度反應和施加不必要的貿易限制,及時解決影響中歐班列運營的實際問題,做好協調服務。


十是加強中歐班列自身疫情防控。將承擔中歐班列運營任務的平臺公司、物流企業納入防護物資保障範圍,優先配備口罩、消毒液、防護手套、護目鏡等必要的防護物資;推廣“無接觸”方式辦理業務,嚴格防疫消殺,保障中歐班列安全順暢運營。


十一是利用中歐班列服務武漢復工復產。利用中歐班列鐵路運輸受疫情影響較小的優勢,培育武漢作為節點城市的發展潛力,優先保障運輸汽車零部件、機械設備、光電產品、化工原料等重點行業物資,推動恢復企業既有供應鏈和產業鏈,帶動武漢市外貿早日實現恢復性增長,同時也為湖北省後續恢復經濟社會發展發揮重要作用。


《通知》要求各級商務主管部門強化責任擔當,積極主動作為,統籌疫情防控和商務發展,將中歐班列自身優勢與當前穩外貿穩外資促消費工作相結合,將當前應對疫情臨時性舉措和長遠推動中歐班列高質量發展相結合,更好地服務經濟社會發展大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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