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北京地鐵禁帶物品目錄更新,5月1日起實施

注意!北京地鐵禁帶物品目錄更新,5月1日起實施

2020年5月1日起,北京市軌道交通將迎來新版安檢標準。記者從北京公交警方獲悉,實行了5年的北京市軌道交通《禁止攜帶物品目錄》,將更新為《北京市軌道交通禁止攜帶物品目錄(2020修訂版)》,並於5月1日正式開始實施。

新修訂的北京地鐵“禁限帶目錄”中,每名乘客允許攜帶的打火機數量原先的5個變為2個,火柴由10盒(200根)修訂為2盒。對於此前地鐵內不允許攜帶超過2000毫升的白酒,這一規定則被取消。此外,北京西站、清河站將實現地鐵、火車站安檢互認。

“白酒禁超2000毫升”取消

北京市公交總隊特警大隊副大隊長任鵬介紹,軌道交通的安檢是為了更好地保證乘客平安出行,2019年北京市軌道交通共安檢20億人次,安檢物品16億餘件,查出為違禁品高達40.7萬餘件,拘留違法犯罪人員284人,安檢工作確實為保障乘客安全出行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注意!北京地鐵禁帶物品目錄更新,5月1日起實施

“此次修訂禁限帶目錄,參與的單位為北京市公安局、北京市交通委,修訂的目的是為了確保北京西站、清河火車站等鐵路與軌道交通安檢互認車站的禁止攜帶物品相統一,保障安檢互認有效實行。”任鵬說,以前乘客乘坐火車進京換乘地鐵時,還需要在地鐵入站口二次安檢,形成了安檢排隊現象,“安檢互認之後,地鐵和火車站互相認可對方的安檢,就不用二次安檢了。”

任鵬表示,《北京市軌道交通禁止攜帶物品目錄(2020修訂版)》對部分物品提出了更高的安檢要求,“原來的‘禁限帶目錄’中可以攜帶5個打火機進站,現在已經修訂為只能攜帶2個。以前乘客可以攜帶10盒(200根)火柴,現在修訂為2盒。”

對於喜歡攜帶白酒的乘客,以前規定限制攜帶超過2000毫升的白酒,在新版規定中已經取消關於白酒的限制條款,但攜帶量仍要符合北京市交通委員會制定的《北京市軌道交通乘客守則》對攜帶行李的體積要求。“在實現與鐵路標準相統一的同時,也為乘客春節出行、串親訪友帶來方便。”任鵬說,2020年5月1日在北京地鐵內將實行這一新的規定,乘客可以在地鐵站內查詢相關細節。

地鐵、火車站將逐步實現安檢互認

市公安局公交總隊特警大隊民警張沫涵說,此次目錄修訂也是北京地鐵為了更好地與鐵路形成安檢互認,提升乘客出行效率。乘客不能攜帶該目錄中規定的限帶物品進站;對於攜帶的違禁物品,公安機關將予以收繳。

“北京地鐵內現在實行人、物同檢,就是沒有攜帶包裹,乘客也要接受安檢員的安全檢查。”張警官說,此前有一名男子,沒有攜帶包裹,為了圖省事趕時間,準備從地鐵出站口進站,被民警攔下之後,由於該乘客拒不配合,後來被警方處以10日拘留處罰。“提醒大家,不要攜帶違禁品,要自覺接受和配合地鐵方的安檢。”

注意!北京地鐵禁帶物品目錄更新,5月1日起實施

北京市軌道交通禁止攜帶物品目錄(2020修訂版)

一、槍支、子彈類(含主要零部件):

(一)軍用槍:手槍、步槍、衝鋒槍、機槍、防暴槍等以及各類配用子彈。

(二)民用槍:氣槍、獵槍、運動槍、麻醉注射槍等以及各類配用子彈。

(三)其他槍支:道具槍、發令槍、鋼珠槍等。

(四)上述物品的樣品、仿製品。

二、爆炸物品類

(一)彈藥:炸彈、照明彈、燃燒彈、煙幕彈、信號彈、催淚彈、毒氣彈、手雷、地雷、手榴彈等。

(二)爆破器材:炸藥、雷管、導火索、導爆索、導爆管、震源彈等。

(三)煙火製品:禮花彈、煙花、鞭炮、摔炮、拉炮、砸炮等各類煙花爆竹以及發令紙、黑火藥、煙火藥、引火線等。

(四)上述物品的仿製品。

三、管制器具及具有一定殺傷力的其他器具類

(一)管制刀具:匕首,三稜刮刀,帶有自鎖裝置的彈簧刀(跳刀),刀尖角度小於60度、刀身長度超過150毫米的各類單刃、雙刃和多刃刀具,刀尖角度大於60度、刀身長度超過220毫米的各類單刃、雙刃和多刃刀具,以及符合上述條件的陶瓷類刀具。

(二)催淚器、催淚槍、電擊器、電擊槍、防衛器、弓、弩等具有一定殺傷力的器具。

(三)射釘彈、發令彈等含火藥的製品。

(四)菜刀、砍刀、美工刀等刀具,錘、斧、錐、鏟、鍬、鎬等工具,矛、劍、戟等,以及其他可造成人身被刺傷、割傷、劃傷、砍傷等的銳器、鈍器。

(五)警棍、手銬等軍械、警械類器具。

四、易燃易爆品類

(一)壓縮氣體和液化氣體:氫氣、甲烷、乙烷、丁烷、天然氣、乙烯、丙烯、乙炔(溶於介質的)、一氧化碳、液化石油氣、氟利昂、氧氣(供病人吸氧的袋裝醫用氧氣除外)、水煤氣等及其專用容器。

(二)易燃液體:汽油、煤油、柴油、苯、乙醇(酒精)、丙酮、乙醚、油漆、稀料、松香油及含易燃溶劑的製品等及其專用容器。

(三)易燃固體:紅磷、閃光粉、固體酒精、賽璐珞、發泡劑H等。

(四)自燃物品:黃磷、白磷、硝化纖維(含膠片)、油紙及其製品等。

(五)遇溼易燃物品:金屬鉀、鈉、鋰、碳化鈣(電石)、鎂鋁粉等。

(六)氧化劑和有機過氧化物:高錳酸鉀、氯酸鉀、過氧化鈉、過氧化鉀、過氧化鉛、過醋酸、雙氧水等。

(七)2個以上普通打火機;2小盒以上安全火柴;20毫升以上指甲油、去光劑、染髮劑;120毫升以上的冷燙精、摩絲、髮膠、殺蟲劑、空氣清新劑等自噴壓力容器。

五、毒害品類:氰化物、砒霜、劇毒農藥等劇毒化學品以及硒粉、苯酚等。

六、腐蝕性物品類:硫酸、鹽酸、硝酸、氫氧化鈉、氫氧化鉀、蓄電池(含氫氧化鉀固體、注有酸液或鹼液的)、汞(水銀)等。

七、放射性物品類:放射性同位素等。

八、傳染病病原體:乙肝病毒、炭疽桿菌、結核桿菌、艾滋病病毒等。

九、其他危害公共安全、列車運行安全的物品,如可能干擾列車信號的強磁化物、有強烈刺激性氣味的物品、不能判明性質可能具有危險性的物品等。

十、國家法律、行政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禁止持有、攜帶、運輸的物品。

注意!北京地鐵禁帶物品目錄更新,5月1日起實施

“讓現在告訴未來”

來源/北京晚報

整理/嘉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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