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鐵“鹹豬手”被判刑!男子借車廂人多擁擠多次觸摸女乘客隱私部位被判拘役

4月28日,上海鐵路運輸法院(以下簡稱上鐵法院)通過在線開庭審理了一起地鐵內強制猥褻案件,以強制猥褻罪一審判處被告人朱某拘役五個月。

2019年12月20日,衛女士像往常一樣乘坐地鐵出行,乘車過程中她感覺到臀部被站在旁邊的一男子(朱某)觸碰,但當時車廂內人多擁擠,她並沒太在意。

不料,經過幾站後,朱某仍不斷用身體隱私部位及雙手觸碰衛女士的臀部和腰部。

衛女士覺察到朱某系故意所為,便抓住其左手予以阻止。但朱某竟得寸進尺,仍觸摸其臀部、大腿根部。衛女士大聲呵斥並報警,當列車停靠在地鐵某站時,朱某被扭送至公安機關,之後,上海鐵路運輸檢察院以強制猥褻罪向上鐵法院移送起訴。

地鐵“鹹豬手”被判刑!男子借車廂人多擁擠多次觸摸女乘客隱私部位被判拘役

庭審現場

公訴機關認為,被告人朱某違揹他人意志,採用其他方法強制猥褻他人,應當以強制猥褻罪追究其刑事責任。朱某如實供述罪行,認罪認罰,可從輕處罰。被告人朱某對指控事實、罪名等沒有異議。

上鐵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朱某構成強制猥褻罪,公訴機關的指控成立。歸案後朱某能如實供述罪行,願意接受處罰,依法可從輕處罰,法院遂以強制猥褻罪對被告人作出上述判決。

本案中,被告人藉助地鐵車廂人多擁擠、不便避讓的便利條件,利用被害人往往不願當眾聲張的心理弱點,特別是在被害人抗拒的情況下,仍對其實施猥褻,侵害了被害人的人身權利,具有較大社會危害性,觸犯了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條第一款規定,應當以強制猥褻罪對其定罪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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