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暗渠化河道安全检测与评估技术规程》团体标准立项评估会召开

《暗渠化河道安全检测与评估技术规程》团体标准立项评估会召开

2020年10月20日,由中国科技产业化促进会组织,深圳市水务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中国电建集团昆明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提出起草的《暗渠化河道安全检测与评估技术规程》团体标准立项评估会通过视频线上会议形式召开。

会议邀请北京市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副总工程师陈昌彦,深圳地质工程建设公司总工程师、教授级高级工程师耿光旭,深圳市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副总工程师、教授级高级工程师黄良觉,中铁大桥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副总工程师、教授级高级工程师何祖发,江苏合纵连横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高级工程师周勇等专家委员组成专家评估组。由陈昌彦、耿光旭分别担任专家评估组组长和副组长。

中国科技产业化促进会标准化工作委员会常务副主任兼秘书长卢成绪介绍了本会团体标准工作进展情况、主要评估项目和受邀评估专家。深圳市水务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副总工程师吴奇汇报了《暗渠化河道安全检测与评估技术规程》团体标准编制的目的、意义、必要性、适用范围、主要技术内容等。与会专家针对标准的立项意义、必要性、标准的结构内容和所涉及的关键技术等进行充分讨论和质询,提出单位围绕专家关注的问题进行了答疑。

最后,专家组一致认为该标准具有立项必要性。并提出如下主要建议:

1.对标准的适用范围、对象和术语做明确界定;

2.标准应结合全国范围的暗渠化河道的特点进行起草编制;

3.检测的频率宜结合暗渠化河道的规模、等级、使用条件等因素予以明确;

4.结构和周边环境检测、评估应分别规定。

近年来,我国许多城市地面坍塌事故频发,部分事故造成较大经济损失和人身伤亡事故,引起市民和媒体广泛关注,产生较恶劣的社会影响。其中较严重的事故往往与暗渠化河道有关,如深圳市2013年5月20日四联河地面坍塌事故、2019年8月28日罗雨干渠垮楼事故等。鉴于以往排水管涵运营维护管理机制不健全、未开展专业型管养工作,对暗渠化河道进行安全检测评估成为十分迫切的现实问题,也是城市管理者、水务工作者不可回避的问题。

据悉,标准提出单位深圳市水务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中国电建集团昆明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自2013年以来,陆续完成了“龙岗区山厦河等9条覆盖河道重点隐患段排查B包” 、“被覆盖河道安全隐患排查第一标段” 、“深圳市龙岗区市政排水管涵安全隐患排查(二标段)” 、“深圳市原特区内主要11条河道覆盖段安全运行检测与评估” 、“龙岗区排水系统提质增效排查” 、“光明区存量排水设施提质增效工程”为代表的一批暗渠化河道暗涵的检测评估工作。2019年-2020年,配合完成了深圳市排水暗涵(河道覆盖段)安全检测与评估暂行指南,为该项标准的提出制定积累了一定的实践经验。

该团体标准对于保障区域行洪通畅、保护河道构筑物安全、确保河道安全运行管理、预防地面塌陷起到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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