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恢復機動車駕駛人考試業務的公告

關於恢復機動車駕駛人考試業務的公告

根據公安部交管局和省交警總隊部署,經市防疫工作領導小組批准,四平市公安局交管支隊自2020年5月10日起恢復機動車駕駛人考試業務和記滿12分考試業務。


特此通告。


四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隊

2020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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