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回訪教育激勵“跌倒幹部”重新站起來

近日,得知市紀委監委和市委組織部派人對自己進行回訪,曹健心頭一熱,“組織沒有忘記我!”此時的曹健是湖南省郴州市駐汝城縣東山村扶貧工作隊隊長,此前,擔任郴州市政務服務中心黨支部書記、主任的他受了處分。

曹健是郴州市開展此次紀律處分和組織處理人員回訪教育的對象之一。近期,市紀委監委、市委組織部聯合對200餘名受到紀律處分和組織處理人員進行集中回訪教育。既為掌握他們工作生活等方面的困難以便採取有效措施,又是關注“生病”黨員幹部的“康復”情況,引導他們知錯改錯,重新煥發幹事創業的鬥志。

“怕被人瞧不起,怕失去組織的信任”

曹健對受處分的日子記憶深刻,那天,兩份處分決定書送到他手中,“一份黨紀處分決定書、一份行政處分決定書,兩張薄薄的紙拿在手中卻是沉甸甸,感覺自己的政治生命就此打了句號。”面對工作組,曹健回憶了受處分時的心理。

從處分決定書可以看到,曹健在擔任郴州市政務中心黨支部書記、主任期間,違反組織紀律和廉潔紀律。他因此受到撤銷黨內職務、行政撤職處分,按副處級幹部確定待遇。

“受到處分的時候內心很複雜,犯了錯誤是要付出代價,但被撤職這個代價確實沉重。”曹健說道,那時自己46歲,在郴州市正處級領導幹部中算年輕,在推動政務服務改革也做出成績,而且已經有11年的處級幹部經歷,只要認真幹,他對自己前途抱有期望。

處分讓曹健有些悲觀,“揹著這個處分,即便過了影響期,也是一輩子的汙點,對自己來說基本上沒什麼重用的機會了。”

得知曹健受到處分,家人和朋友來安慰,覺得他“有點可惜”,“但是誰不犯錯,不能灰心喪氣”。分管領導也做他思想工作,“功過不相抵,要吸取教訓。”“一些領導之前也受過處分,後來不是也幹得好好的。”當然,也有人看笑話對他冷嘲熱諷,“以前太順風順水,現在受到處分了,以後還怎麼高調。”

曹健的心路歷程具有一定代表性。“受到處分的黨員幹部,往往思想包袱較重,怕被人瞧不起,怕失去領導和同事的信任。”郴州市紀委監委一負責人說,黨員幹部犯了錯就要承擔後果,否則黨紀法規就是“稻草人”,只是組織培養一名幹部不容易,人非聖賢孰能無過,如果黨員幹部違紀、犯錯了就棄之不顧,會給組織帶來更大損失。

卸下思想包袱,提振工作信心

一度低迷的曹健,隨著時間的推移想改變這種狀態。幾個月後,組織找他談話,認為他有開拓精神,準備安排他擔任市委駐汝城縣東山村扶貧工作隊隊長。“在這個崗位上再拼搏一次!”曹健接受了安排。

從改革前沿部門到大山裡的貧困村,繁重的脫貧攻堅任務令他無暇顧及內心落差。經過調研走訪,他帶領工作隊制定三年脫貧路徑,明確工作重點,提出“產業興村、旅遊旺村、生態綠村”思路,一錘一錘釘釘子、一件事一件事幹,修路架橋、修繕學校、發展生薑和辣椒種植產業……一個個扶貧項目應運而生。這幾年,曹健過得忙忙碌碌。到2019年,486戶農戶年純收入由2014年的2600元增加到9680元,近70%的村民住進了新房,新辦了東山村小學,新建了村衛生室,村集體收入由2014年的不到1萬元壯大到15萬元。2019年10月17日國家扶貧日,中央電視臺《焦點訪談》專門報道了東山村發展特色產業鞏固提升脫貧成效的成功做法和經驗。

他發現,努力工作是化解內心苦悶的一劑良藥。扶貧期間,上級領導和紀委對他開展多次回訪教育也讓他感覺“沒有被組織拋棄。”“這種信任和關心,讓人更有幹事創業的信心和底氣。”

“絕非給了處分就‘由他去’,要幫助犯了錯誤的黨員幹部提高認識,卸下思想包袱,提振工作信心,真正實現‘懲前毖後、治病救人’效果。”回訪教育開展前,郴州市紀委監委一負責人提出要求。

在過去回訪教育工作經驗的基礎上,今年2月,市紀委監委和市委組織部聯合出臺文件《受紀律處分和組織處理幹部回訪教育工作辦法(試行)》,既壓實黨委主體責任,為受處分(處理)幹部所在單位黨組(黨委)、主要負責人或分管領導開展回訪教育列出工作清單,又列出紀檢監察機關和組織部門回訪教育的工作內容,更重要的是《辦法》要求強化回訪教育結果運用。

“我犯了錯誤,但組織上沒有‘一棍子打死’,不拋棄、不放棄,幫助我認識和改正錯誤。以後我一定會更加努力。”在接受回訪教育時,郴州市疾控中心幹部原財務科長曹必國表示。此前,他因上班期間玩遊戲受到免職處理。被免職後,他深刻認識到了自己的錯誤,積極工作,新冠疫情防控期間,他不懼風險,主動請纓運送病例樣本到省疾控中心進行復核。

為把回訪教育做到點子上、做進心坎裡,回訪工作人員根據受處分人員的錯誤性質和情節、處分類型、處分期間個人表現等,因人施策、對症下藥。有的好面子,不能正確對待;有的自詡勞苦功高,知錯悔錯改錯表現不明顯;有的所在單位顧慮較多,對受處分幹部不聞不問……每一個案例都各有其特點,每一個受處分人員性格履歷都不相同,回訪工作有的放矢、精細進行。同時,郴州市科學合理確定回訪教育對象,重點回訪受到“第二、第三種形態”處理、因工作失職失責被問責等人員。

讓紀律處分有力度,組織關愛有溫度

在回訪教育中發現,因工作失職、不到位而受到處分的同志,不少是單位的骨幹、能人。“如果對他們不聞不問,他們很可能破罐子破摔 ,對家庭和單位都不好,如果能拉一把,讓他們重拾信心,有利於發揮積極作用。”郴州市紀委監委一負責人說。”

而受處分人員自己又擔心一旦受到處分,前途就基本“畫句號”。

為了打消這類人的顧慮,郴州市汝城縣進行大膽實踐。汝城縣紀委縣監委在2019年底對全縣受處分人員進行全面回訪,對那些吸取教訓、實績突出的,積極向縣委和組織部門推薦,先後推薦7名受處分幹部,目前已重新啟用4名。

郴州市在《受紀律處分和組織處理幹部回訪教育工作辦法(試行)》的結果運用一章中也明確提出:對處分(處理)影響期已滿、能夠深刻認識並切實改正錯誤的幹部,如其在本職崗位上做出成績、表現突出,其個人評先評優、職務職級晉升按照相關規定正常執行,不受原處分(處理)影響。

另外,處分(處理)決定作出機關將幹部回訪教育情況予以收集歸檔,相關情況作為幹部提拔重用及評先評優的重要參考。

對受處分後仍踏實工作的人員要厚愛,對於那些受處分後還有不良表現的人則要嚴加管束。“回訪教育的意義不僅僅在於疏導幫教,還是日常監督的‘利器’。”郴州市紀委監委有關負責人表示。為此,郴州市將回訪教育和處分決定執行情況檢查相結合,讓紀律處分、組織處理有力度,組織關愛有溫度。(郴州市紀委監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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