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者乘坐急救車轉院被丟棄路邊,醫院做錯了什麼?

在醫院工作的人想必對“患者安全”不陌生,這可以說是醫院的生命線,無論是醫院等級評審還是JCI等第三方評審認證都對此有嚴格的規定。如果說涉及患者安全的各項工作都應該實現閉環管理,那麼轉院環節無疑是閉環管理的一個難點和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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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準轉院流程

這也是筆者近日看到“海南萬寧市人民醫院患者轉院事件”的一點思考。根據醫院說法,該女性患者5月24日因“被他人毆打致全身多處疼痛”入院,入院檢查生命體徵正常,左側顳枕部及上腹部有壓痛,無皮膚破損及出血,餘查體未見明顯異常,以“全身多處軟組織挫傷”收急診病區住院觀察,5月25日複查頭顱CT未見異常。患者家屬很明顯對醫院醫療水平質疑,要求醫院使用救護車將患者送往海南省人民醫院醫院救治。但患者病情達不到該院轉院的標準,又不同意自行前往,醫院急診科將患者送至距離海南省人民醫院急診科20餘米的公路邊,患者家屬對此表示不理解,用手機拍攝視頻上傳至網上。之後,萬寧市人民醫院轉運人員協助省人民醫院護士將患者送到急診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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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者乘坐急救車轉院被丟棄路邊

對於此事官方處理結果又是怎樣的呢?根據調查結果:此事違背首診負責制和患者安全轉運制度,對當事轉運人員,包括醫生、護士、司機,給予停職及談話教育處理;院長助理、急診科主任及護長對患者及其家屬進行道歉,取得家屬諒解;急診科取消年度評優,急診科科室主任加強落實科室管理責任,並展開全科為期三個月的行風大整頓,對急診科科室主任(包括2位科室副主任)進行誡勉談話。

這樣的處理方式又是典型的“醫院吃啞巴虧”,這也是近年來很多地方的做法,不管醫院做法有沒有問題,首先考慮“息事寧人”。正因為這樣司空見慣的做法,醫護人員才更需要嚴格按照規章制度完成工作,最大程度地保護自己。

患者做法對錯與否不好評判。作為一名醫療行業從業者,筆者僅能從醫院和醫護人員的角度談談自己的看法。

就該醫院急診科的做法而言,患者在轉院前進行評估是合情合理的做法,經過評估發現患者病情達不到轉院標準並且可以自主行走,按照常理是不應該而且也沒有必要使用救護車,畢竟使用救護車也需要患者支付費用;再者,救護車屬於緊急醫療資源,應該用於緊急醫療救助,幫助亟需幫助的人,而不是什麼人都可以隨便使用,否則將會是對醫療資源的極大浪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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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救護車使用的一些規定

但既然派出救護車轉運患者,那醫院就有責任和義務保證患者在轉運途中的安全。就這一點而言,醫院確實違背了首診負責制和患者安全轉運制度。這也是我們經常說的醫護人員在工作中一定要熟悉各項規章制度的原因,這樣才能最大程度地保護自己。二十米的距離不過是舉手之勞,但既可以保證患者安全,又可以圓滿完成自己的工作,何樂而不為呢?切莫因為一時衝動賭氣給自己帶來麻煩。更何況現在是網絡時代,一丁點小事經過點擊、轉發都有可能被無限放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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嚴格遵守轉院規章制度

​工作出現錯誤被處罰是應該的。但處罰不是目的,醫院更應該深刻進行根因分析,找到問題發生的原因,完善規章制度流程,避免今後工作再次出現類似錯誤。而這不是簡單的“行風大整頓”就可以取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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