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我們曾經,終日遊蕩,在故鄉的青山上。我們也曾歷經苦辛,到處奔波流浪。
90後的我們,馬上就要30歲了。
二辰說過,28.9的年紀,是最尷尬的年紀。既不能像16.7歲那樣,上學,網吧,打遊戲。
也不能像35.6歲那樣,老婆 ,孩子,熱炕頭。
我們似乎還年輕,似乎又不年輕了。
我們有一個7個人的群,群名是 划船不用槳 靠浪。
我想,這是我們想要的生活,我們並不想改變。
(二)
昨天是峰峰哥生日,我去定了蛋糕。
挑了很久,我選了馬里奧主題的。因為馬里奧,代表童年。而我們一群人,是發小。
去拿蛋糕的時候,小姐姐問我,蠟燭要怎麼樣的。
我記得小時候,每年過生日,幾歲就在蛋糕上插幾根蠟燭。
蠟燭會有3,4個顏色,還要挑著搭配下,認真的選好,認真的點亮。
唱完生日歌,還要深吸一口氣,一定要一下子把所有的蠟燭都吹滅。然後大家會開心的鼓掌。
現在,沒有人會在蛋糕上點這麼多蠟燭。
一方面,那些簡陋的生日蠟燭早就被淘汰。
另一方面,沒有人會在蛋糕上插30根蠟燭吧。
我選擇了一款普通的蠟燭,一個2,一個7。
(三)
成年人的生日,都沒什麼新意。
峰峰哥的生日在家裡附近的一個KTV渡過。
在包房裡,大家點著那些80,90的歌。
聽著周杰倫,陳奕迅,五月天,蔡依林....
我有時候想,是不是人這一生,會在某一個時期喜歡某一個類型的音樂。一旦這段時間過去,你喜歡的音樂風格就定型了。
我喝著啤酒,聽見峰峰哥唱五月天的《突然好想你》
我們那麼甜那麼美那麼相信
那麼瘋那麼熱烈的曾經 為何我們
還是要奔向各自的幸福和遺憾中老去
.....
在ktv昏暗的燈光裡,我突然紅了眼眶。
(四)
朋友是什麼?
我想,是可以陪你走過生命一段旅程的人。
是可以分享,聽得懂你說話的人。
是願意陪你喝酒,唱歌,半夜12點不回家的人。
我喜歡那首蘇格蘭的民歌,友誼地久天長。
友誼萬歲,朋友萬歲
萬歲舉杯痛飲
友誼地久天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