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農村部印發通知提出,到2022年底全面完成全國水域灘塗養殖發證登記


近日,農業農村部印發《關於進一步加快推進水域灘塗養殖發證登記工作的通知》,要求到2020年底,全面完成省、市、縣三級養殖水域灘塗規劃編制發佈,實現規劃全覆蓋,全面完成已頒佈規劃的縣(區、市)的水域灘塗養殖發證登記,做到應發盡發。到2022年底,全面完成全國水域灘塗養殖發證登記,實現發證登記全覆蓋。

《通知》提出,養殖水域灘塗規劃是水域灘塗養殖發證登記的重要依據,各地要加快省、市、縣三級養殖水域灘塗規劃編制發佈進度,已經編制發佈養殖水域灘塗規劃但不符合相關編制要求的,或者超越法律法規之外盲目擴大禁養區的,應按照程序進行修訂後重新公佈,不斷提高養殖水域灘塗規劃編制水平。

《通知》要求,各地要依法履職盡責,對符合發證登記條件的申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辦理髮證登記手續,不得超越《水域灘塗養殖發證登記辦法》附加任何條件,不應將其他證書作為申領《水域灘塗養殖證》的前置條件,必須把養殖證真正發到養殖權人手中,杜絕“抽屜證”“系統證”等違規行為。養殖證不能設置年檢,應依法及時辦理養殖證的期限延展,維持水域灘塗養殖權長期穩定。

《通知》強調,各地要加強法律規章的普法宣傳,引導水產養殖生產者限期主動申請發證登記。加強養殖證執法檢查,對未依法取得養殖證擅自在全民所有的水域灘塗從事養殖生產的行為,依法予以責令改正、補辦養殖證或者限期拆除養殖設施,及時公佈養殖證執法典型案例,以案說法,震懾非法養殖行為。對因公共利益需要退出的水產養殖,當地人民政府要依法給予補償,妥善安置養殖漁民的生產生活。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