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台州首次為“文明”立法 處罰不文明行為將有法可依

浙江台州首次為“文明”立法 處罰不文明行為將有法可依

文明臺州 台州發佈供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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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網台州4月28日電(記者 範宇斌)一座城市的文明和進步離不開法治的保障。28日記者獲悉,浙江省台州市五屆人大五次會議第四次全體會議通過了《台州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條例》將按照程序報浙江省人大常委會批准後,由台州市人大常委會公佈實施。這意味著,處罰不文明行為在臺州將進入有法可依的時代。

據悉,這是台州市自2015年擁有地方立法權後,有望出臺的第9部地方性法規。

近年來,台州市大力培育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積極弘揚大陳島墾荒精神,深入開展“做文明有禮的台州人”主題實踐活動,市民文明素養與道德水平有了明顯提高。但違規養犬、高空拋物、亂停車等現象仍然存在,與文明城市建設氛圍格格不入。

2019年,台州市人大常委會將《條例》列入立法計劃,並由台州市文明辦牽頭開展起草工作。同年5月,《條例(草案)》初步形成,經台州市政府第46次常務會議討論通過後,正式提請台州市人大常委會審議。

為做好立法工作,台州市人大常委會在廣泛徵求社會各界意見的基礎上,對《條例(草案)》進行了認真研究、修改、審議後,提請台州市五屆人大五次會議審議。

據瞭解,目前《條例》共5個章節36條,就總則、文明規範、保障措施、法律責任和附則5個方面進行了具體的規定。

在文明行為規範方面,《條例》針對民眾反映比較強烈、意見比較集中的公共秩序、交通出行、社區文明等方面提出了明確要求;對文明旅遊、文明上網、文明執法等方面,作概括性、銜接性規定;對慈善公益、見義勇為、緊急現場救護等體現高尚道德品質的文明行為,則從正面作了鼓勵性規定。

值得一提的是,根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實際,《條例》中還規定了“佩戴口罩”“禁食野生動物”等與疫情防控密切相關的內容。

台州市人大常委會主任元茂榮表示,“《條例》既是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地方立法,又是台州首部在人代會上審議通過的實體法規。”(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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