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內旅行社,這裡有一筆組團入明旅遊獎勵等你申領!

轉眼就到了四月下旬

超長五一小長假近在眼前

大家是不是已經蠢蠢欲動籌劃出行啦

隨著全市旅行社逐漸恢復組團業務

旅遊業者也是摩拳擦掌


@三明市內旅行社,這裡有一筆組團入明旅遊獎勵等你申領!


疫情的陰霾逐漸散去

鼓勵三明市內旅行社根據我市疫情防控形勢

組織團隊入明旅遊和療休養

三明市文化和旅遊局發佈通知

三明市內旅行社注意啦!

組團入明旅遊獎勵申報即將開始咯!


@三明市內旅行社,這裡有一筆組團入明旅遊獎勵等你申領!

根據《三明市應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紮實做好“六穩”工作的若干措施》(明委辦〔2020〕8號)文件精神,現就做好市內旅行社組團入明旅遊獎勵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獎勵條件


鼓勵三明市內旅行社根據我市疫情防控形勢積極組織團隊入明旅遊和療休養,對5月6日-7月6日組織市外旅遊和療休養團隊10人(含)以上,住宿1晚(含)以上、遊覽2個(含)以上售票景區的,按5元/人進行獎勵。


二、獎勵申報


(一)申報資格

凡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並符合本細則規定的市內旅行社。


(二)申報流程

1.提前報備。申報獎勵旅行社需至少提前一個工作日向所在縣(市、區)文體和旅遊局進行團隊申報,並提供團隊電子派團單及相關證明,未提前報備的不予獎勵。


2.團檔提交。各申報旅行社在團隊行程結束後,及時向所在縣(市、區)文體和旅遊局提交電子派團單、團隊名單、住宿流水單、住宿發票、由賓館出具的住店遊客名單、景區確認簽章等相關憑證複印件。


3.歸檔登記。各縣(市、區)文體和旅遊局根據轄區內旅行社團隊報備及團檔提交情況,做好團檔信息登記、資料整理工作,並妥善保存相關申報材料。


三、獎勵審核


(一)初審:各旅行社向住宿所在地文體和旅遊局申報,由各縣(市、區)文體和旅遊局對旅遊團隊情況進行核實,具體核實團隊來源、住宿情況、遊覽景區情況、團隊信息與“全國旅遊服務監管平臺”上的申報信息是否一致等,並將符合獎勵條件的團隊於7月20日前報送市文旅局,向市文旅局申請獎勵補助資金。如發現縣(市、區)文體和旅遊局有把關不嚴、資料不全的情況,將責令各縣(市、區)文體和旅遊局重新核實。


(二)複審:由市文旅局組成核驗小組,現場抽查核實旅行社團檔資料(按每家旅行社申報團隊數的10%進行抽查,每家旅行社最多抽查10個團隊檔案),在抽查(及公示)過程中如發現旅行社有弄虛作假、偽造原始單據等違規行為,取消該旅行社獎勵申報資格。


四、監督管理


(一)旅行社應按要求在“全國旅遊服務監管平臺”上申報,包括行程單,團隊名單、電子合同、遊客評價信息等相關材料,相關業務檔案保存期限不少於2年。


(二)申報旅行社要誠實守信,確保申報團隊及資料真實性。


(三)對符合獎勵條件的旅行社在三明市文化和旅遊局官方網站公示7日。


(四)獎勵申報起止時間為2020年5月6日至7月20日。市文旅局有最終解釋權。


五、獎勵發放


根據申報審核結果,並經公示無異議後,市文旅局將獎勵資金下撥至各縣(市、區)文體和旅遊局,由各縣(市、區)文體和旅遊局負責撥付到位。享受該獎勵政策的團隊可同時申報《2020年三明市旅行社地接獎勵辦法》中的其他獎項。


▍來源:三明市文化和旅遊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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