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庸》的“至誠”,真的不是單純指“真誠”!

《中庸》的“至誠”,真的不是單純指“真誠”!

今天我們繼續來聊“誠”這個話題。

上次我們講過,“誠”是我們清明自性本自具足的一種功用,是凌駕於意識層面之上的本能發用。

這種功用是我們每個人都先天具備的,但區別就在於有些人能夠始終保持,以此對外發用。

而有些人則被後天事物的影響所侵染而喪失了原本的圓明清淨。

舉個最簡單的例子,當我們看到一個孩子從樓上掉了下來,本能的反應絕對是要去接的,這種不慮而發的反應就是“誠”的一種對外表現。

而如果我們看到了孩子要掉下來,動用了意識去思考,考慮了一下接孩子會不會砸傷自己,那麼此念一起,“誠”就已經被掩蓋了。

換言之這種反應已經脫離了本性的發用,而轉移到了意念的發用層面了。

同理就可以理解,現實中的各種亂象背後,其實全都是一個個人的意識在作祟,也就是人們所謂的“小心思”。

所以,儒家主張要從心這個根源出發,去管控內心,剋制“意氣”,反身為誠,由內而外激發大眾的道德修養自覺。

但由此也就會產生另一個問題,這也是從古至今爭議不斷的一個論點,完全依照本能去行事,真的就是對的嗎?

有些人認為本能即是天理,完全依照本能去行事是絕對的善。

比如陽明學後期的諸多腐儒,他們打著“良知”的旗號胡作非為,這顯然是不對的。

而也有些人完全否認人應該返璞歸真,迴歸圓明清淨的心性本位。

結果心無所安,終歸是在物慾縱橫中隨波逐流,迷失自我。這自然也是不對的。

其實這個問題,先哲早已想到,我們看《中庸》原文:“自誠明謂之性,自明誠謂之教。誠則明矣,明則誠矣。

”這一“誠”一“明”就是最好的解釋,“誠”是圓明清淨的本性,而“明”則與《大學》中“明明德”的“明”一樣,強調去明白事理。

而我們再反觀《中庸》開篇:“天命之謂性,率性之謂道,修道之謂教。”

天命之性人人都有,本自具足,依照本性本能發用率性而為即是“道”,但至此還不算完,還有一個“修道”之教的過程,這也就是強調教化的重要性了。

本性的發用是無善無惡的,但無善無惡其實也就已經是一種有善有惡了,想要在這中間把握善惡是非的大道,則是非要入那人倫世界的人道中去修習的。

但人亦有本性天賦的差異,故而也就有了子思所提出的這兩種功夫次第,“誠明”與“明誠”了。

若人本性純良,後天習氣侵染不多,那麼便是由“誠”之本位境界向外發用,去自悟自明自性的妙用,這就叫“誠明”,“誠則明矣”。

而若後天習氣侵染嚴重,迷失了自性清淨,那便需要從後天人性的顯現入手,透過習氣的迷霧去反觀反照,功夫日深也自然漸至本性純明之境了。

這就叫做“明誠”,“明則誠矣”。

但無論“誠明”還是“明誠”,卻只是因人天賦資質不同而產生了次第之分,卻並非有境界高下之分。關於本性之誠與後天之明的本源,是並無二致的。

而之後“唯天下至誠,為能盡其性。能盡其性,則能盡人之性。能盡人之性,則能盡物之性。能盡物之性,則可以贊天地之化育。可以贊天地之化育,則可以與天地參矣。”

這一段又是典型的儒家邏輯,層層遞進。這裡我們會發現子思在論述完“誠”與“明”之後,又提出了“至誠”這個概念。

這個“至誠”與“誠”雖然都是心性本自具足的清淨妙用,但其實二者在發用的細微末節處依舊是出了分別。

人反身為誠尋得心性本位即是“誠”,之後再重新以此誠德發用,進而明瞭萬物之性,這就是“至誠”。

這也就跟後面的文字巧妙銜接上了,自性明瞭之後,便可明瞭人性,進而一步一步天地萬物之性也就通達了。

而這裡我們也要著重說一下“參”,“參”下面有個“三”,其實在古時便是“三才”的意思,也就是“天”、“地”、“人”三才。

所以,當我們以自性圓明清淨之誠德去發用,最終也就能明白自性與天地萬物之性其實本無二異,萬物之理合於我心,心物一元。

通俗來講,祖先的這套理論其實是為了解決“人是什麼?人的意識是什麼?”這兩個哲學問題而總結出來的。

我們人與萬物一體於心,所以“至誠”才是我們人之於天地自然的本位。

這其中的道理遠不止人倫文化,生態環境、生物醫藥、經濟發展等等領域都不應該離開這個總綱領,這一點當代的我們真的應該好好反思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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