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知道吗?香港离岸公司申请“离岸豁免”好过“零申报”

众所周知,香港公司注册成立后,后续的维护也相当关键,比如香港公司年审和做账报税。对于做账报税,大部分人知道的方式都是2种:零申报和做账审计报税。但是其实还有一种报税方式往往被忽略了,那就是离岸豁免。其实,对于离岸经营的香港公司来讲申请离岸豁免才是“正确”的报税方式,而零申报只是很多人的“一厢情愿”而已。

  如何申请豁免离岸所得税?

  对于公司来讲,离岸经营是最好的经营模式,所以如果确实属于离岸经营,而不管是否盈利,建议都在第一次做账审计的时候就申请离岸豁免,因为税务局认为一家规范经营公司的营运模式不会随意更改,所以第一年申请成功几率远远大于以后做账审计再申请。

  具体可以以下面几点来验证业务是否在本港发生:

  1)供货商和客户均不是香港客商;

  2)订单的签署过程均不在香港发生;

  3)未在香港发生报关、收发货等;

  4)未在香港有实体的办公室和聘请香港员工;

  5)未在香港政府留有任何经营纪录等。

  注:公司需要通过做帐审计以后才能申请离岸豁免

  基本流程:做帐审计→将经审计报表与报告交税局提出申请→税务发出离岸问题信件→撰写回复信件及相关资料交税局→税局下审批结果

整个操作流程关键点在信件的回复撰写,撰写过程需要公司提供详细的业务运作文件与解释(包括涉及年度的审计报告),整个过程一般是6-24个月,信件回复次数一般1-3次。

  为什么说零申报是“一厢情愿”呢?

  因为很多人认为自己的香港公司基本没营业,银行账户也就走过很小的几笔款,也没有在香港盈利,就可以零申报,可以不用交税,甚至长期采用这种方式,殊不知,风险时刻存在。

  零申报适用于:在税务局要求申报的评税年度内,公司没有任何商业交易,包括任何银行进出、收取任何收入或支付任何费用。一般而言,零申报只适合成立公司后从没开业营运或已终止业务及准备结业的公司。

  对于零申报的条件,香港政府方面有明确规定,而且要求还比较严苛。

  只要符合其中一条就不符合零申报的条件:

  (1)银行帐户已经留下经营记录(不管香港还是香港以外);

  (2)政府海关、物流公司已经留下进出口记录;

  (3)与香港客商发生购销关系;

  (4)在香港已经聘请雇员;

  (5)容许或授权在香港使用专利,商标设计等数据;

  (6)容许或授权在香港使用动产收取租金、租赁费等款项;

  (7)容许在香港代销;

  (8)其他得自或产生于香港的利润(如在香港炒股利润)。

  零申报以后,税务局在七年内仍有权要求检阅公司账目,如不符合零申报的条件,有可能被视作瞒税或逃税。


你知道吗?香港离岸公司申请“离岸豁免”好过“零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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