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爾濱市檢察機關“打、治、防”結合構築扶貧領域職務犯罪“防護網”

2019年以來,哈爾濱市檢察機關始終堅持以“零容忍”的態度依法打擊扶貧領域職務犯罪,努力推動涉案財物快速返還工作落實,對案件反映出的傾向性、趨勢性問題,以檢察建議為抓手,深度參與社會治理,努力做到辦理一案治理一片、預防一片。截至目前,共辦理該類案件4件4人,制發檢察建議1件,勸返涉案資金35萬元,有效鞏固了“不敢腐”的高壓態勢,為精準脫貧惠民政策落地落實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案例

方正縣某鎮某村原黨支部書記王某(已死亡)套取殘疾人產業扶貧資金人民幣13.99萬元,轉入該村時任會計張某個人銀行賬戶,張某在明知該款項為專項扶貧資金的情況下,用此款支付該村所欠飯費、秋翻地款、打車費等共計人民幣5.99萬元。2019年4月17日,方正縣檢察院以涉嫌挪用特定款物罪對張某提起公訴。6月28日,方正縣法院公開審理此案。7月8日,張某被判處有期徒刑1年6個月,緩刑2年。

將追贓挽損、普法教育放到與辦案同等重要的位置

辦案中,哈爾濱市檢察機關注重落實監檢銜接機制,從主要證據、犯罪事實、情節認定等多方面入手,對案卷進行詳細審查,對證據單薄、沒有形成證據鏈條的,及時與監察委員會溝通補正,及時進行案件協商,就審查起訴、證據轉化等問題達成一致意見。同時,辦案檢察官加大了釋法說理力度,敦促勸解張某在訴前自願返還全部涉案錢款5.99萬元,及時為國家和群眾挽回了經濟損失。注重落實“誰執法誰普法”責任,組織部分人大代表、人民監督員和相關公職人員旁聽該案庭審,教育基層公職人員要依法行使職權,堅守底線,堅決不觸碰違法犯罪的“高壓線”。

哈爾濱市檢察機關“打、治、防”結合構築扶貧領域職務犯罪“防護網”

檢察建議為預防扶貧領域職務犯罪開“處方”

案結事未了,為進一步拓展辦案的社會效果,方正縣檢察院圍繞該案辦理中發現的扶貧工作監督落實制度缺位,跟進、追蹤、回收信息制度不完善,相關工作人員法治教育不到位等問題進行了調研分析,於2020年1月從預防職務犯罪角度向監管單位提出:組織相關人員進行思想教育及法律法規培訓,提高政治站位,強化責任擔當;按照縣委縣政府要求,聯合縣審計局、縣財政局嚴格核查、審計所有扶貧資金和物資的調撥使用情況;建立健全監督管理機制,全程跟蹤記錄每項扶貧資金的適用和扶貧措施的實施情況等建議,幫助相關單位堵塞監管漏洞和不足。

哈爾濱市檢察機關“打、治、防”結合構築扶貧領域職務犯罪“防護網”

跟蹤問效助力推動提升社會治理水平

“不僅要依法辦案,還要將辦案職能向社會治理領域延伸,做到標本兼治”。方正縣檢察院通過走訪、座談等形式,與被建議單位共同討論分析案發原因和管理漏洞,指導其制定了工作跟蹤回訪機制。被建議單位表示立即聯合縣財政、審計部門對經手調撥的扶貧資金和物資的調撥使用情況進行核查,記錄填報明細賬單,並及時向領導和上級部門彙報;嚴格履行監督制約機制,對特定扶貧資金、物資使用和扶貧措施的實施,進行全程節點跟蹤回訪,組織審計調查隊,逐項核實已經下發的資金和物資,詳細填寫回執登記;組織扶貧工作人員進行扶貧培訓,確保精準脫貧惠民政策落地落實。

哈爾濱市檢察機關“打、治、防”結合構築扶貧領域職務犯罪“防護網”

針對扶貧領域的腐敗問題,哈爾濱市檢察機關將繼續發揮專業優勢,堅持“打+治+防”相結合,在依法辦案的同時,持續把檢察建議做成剛性,有效提升農村基層工作人員法治意識和拒腐防腐能力,更好發揮檢察建議在社會治理中的促進作用,為打贏脫貧攻堅戰貢獻更多檢察力量。


供 稿:哈爾濱市檢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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