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工代训、以训稳岗申领资金工作流程
根据《关于印发河北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政策释义的通知》(冀人社【2020】106号)和《关于大力开展以工代训加快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支出进度的通知》(秦人社【2020】186号)精神,制订如下工作流程:
一、受理权限: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受理中省属驻秦企业及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的企业申领补贴,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属地化原则受理其它企业申领补贴。
二、以工代训补贴资金申报材料:
❶ 以工代训人员花名册一式两份(另电子版Excel格式);
❷ 当月发放工资银行对账单1份(其中停工停产企业需提供上一季度发放工资银行对账单);
❸ 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培训补贴申请表一式两份;
❹ 身份证复印件;
❺ 与培训对象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
❻ 参加企业养老保险缴费凭证;
❼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三、以训稳岗补贴资金申报材料:
❶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❷ 以工代训人员花名册一式两份;
❸ 当月发放工资银行对账单1份(其中停工停产企业需提供上一季度发放工资银行对账单);
❹ 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培训补贴申请表一式两份;
❺ 符合申领条件的2020年任意一个月三项指标(企业当月电费、与生产经营直接相关的其他能源消耗量、营业收入)之一的佐证材料及2019年对应指标的月平均值佐证材料;
注:
❶企业享受以工代训和以训稳岗补贴期间,培训对象发生变化的须及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❷以上相关证明材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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