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坚明律师:警方线人证明力几何呢?唯凭线人证言定案不妥

黄坚明律师:警方线人证言证明力几何呢?唯凭线人证言定案必然不妥

黄坚明:广州市律师协会普通犯罪专业委员会委员、毒品犯罪案件辩护律师、广强律师事务所副主任暨毒品犯罪辩护与研究中心主任

龙生九子,各不相同!亲生儿子,资质各异,这是常识。同理,同是涉毒命案,同是证人证言,不同证人证言的真实性、证明力自然有异。对此,我们将在办理涉毒命案中遇到的一些反常现象简略分析如下:

一、现场购毒者证人证实,向其推销毒品的是女性,并且辨认出该涉案女性,但因该女性系警方线人,为此办案人员直接采信该女性证人的证言,认定涉毒者为两名男性,而非上述涉案女性

问题是:购毒者作出的内容相反的证言,其证明力一定低于该警方线人证言的证明力吗?未必吧?

二、现场目击证人证实,被追诉人到案发场所,并没有谈及及涉及任何毒品交易的事情,但因其男朋友系警方线人,且其男朋友一直坚持涉案被追诉人意图贩毒,且案发时实际持有涉案毒品(已证实涉案毒品源自警方线人本人),但最后被追诉人认定其涉案行为构成犯罪

问题是:警方线人的证言被其女朋友证言所否定,但办案人员最终还是采信该警方线人的证言,原因何在呢?谁的证言证明力更高呢?基于哪些事实和理由得出这样的结论呢?可以明确的是,判决书对此直接回避了。须知,反常背后必然要妖孽!

三、现场购毒者证实,交易时间和交易地点均是警方线人决定的,但办案机关仍采信警方线人的证言,而非采信现场购毒者的证言

问题是:购毒者在承认其实际购买涉案毒品的前提下,其与已归案的被追诉人并无利害关系;反之,警方线人在亲自举报其同居男友的前提下,还进一步举证其同居男友牵涉涉毒命案,这是感情纠纷过激而蓄意设局陷害呢?还是警方线人觉悟高,坚决将其同居男友置之死地呢?有利害关系、有同居关系且指证其同居男友涉毒的证言被采信,指证被追诉人与此起犯罪无关的现场购毒者证言反而不被采信,合理吗?诡秘吗?

四、在两起涉毒命案中,一名不涉毒的案外证人证言证实被追诉人不涉毒,一名涉毒证人证言证实被追诉人不牵涉某起涉毒案,但两名长期吸毒且因贩毒而被判过刑的警方线人坚持指证被追诉人涉毒,结果警方线人的证言均被采信,此类证言可谓“躺着必赢”的圣旨般证言,可信度有几分呢?

五、警方线人在一审阶段蓄意“造假”,在二审阶段“翻证”,然后单方“还原”所谓的案件事实,且其证言与现场证人的证言明显相互矛盾,但结果仍是被法院采信,请问警方线人涉嫌造假了,其证言还可以作为定案根据吗?直接在判决书中载明,反而力证被追诉人无罪的现场目击证人证言,直接被“忽视”,仅仅在判决书承认现场目击证人证言客观存在的事实,并没有对此为何采信警方线人的证言,而不采信现场目击证人的证言,如此断案明显不妥吧?

六、在警方线人及办案人员均涉嫌蓄意隐匿关键证据的前提下,在警方线人证言与现场目击证人证言相互矛盾的前提下,警方线人证言的证明力有多高呢?为何最终仍能作为定案根据呢?难道警方线人就不会说谎吗?问题是在案证据已证实其证言不实,且法院已建议对办案人员进行追责,为何警方线人的证言仍被采信呢?

综上所述,我们是专业刑辩律师、毒辩律师,习惯性对有罪证据提出质疑,对警方线人证言提出质疑,甚至反证其证言涉及造假及违背常理,这是常有的事情。敢把皇帝拉下马,这应是刑事律师的底蕴所在。警方线人真实性有几分呢?这本身就是值得质疑的问题,警方线人为何是线人,除了打击犯罪的因素,其充当证人的目的本身也是为了钱。

黄坚明律师:警方线人证明力几何呢?唯凭线人证言定案不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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