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齡老人補貼申報!撫州市東鄉區民政局致高齡老年朋友的一封信

致高齡老年朋友的一封信

尊敬的高齡老年朋友們:

為弘揚尊老愛老、敬老助老的傳統美德,體現黨和政府對老年人的關懷,營造尊重、關心和照顧老年人的社會氛圍,根據《撫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高齡老人補貼制度的通知》(撫府辦發〔2013〕11號)、《東鄉縣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東鄉縣老年人優待辦法的通知》(東府字〔2011〕30號)文件精神,戶籍在東鄉區域年滿80週歲及以上的高齡老年人,憑戶口簿、身份證原件向戶籍所在地的村(居)民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並出具以下證明材料:戶口簿、身份證,1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2張),農商銀行存摺賬號,填寫東鄉區城鄉高齡老人補貼申報審批表。無身份證明的,應到當地派出所開具戶籍證明。

村(居)民委員會收到申請材料後,應當在5個工作日內對高齡老人的基本情況進行核實並公示3天,無異議後,報鄉鎮(街道、場)民政所。鄉鎮(街道、場)民政所對各村(居)民委員會上報的材料逐一進行審核確認,彙總並公示3天,無異議後,按照《撫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提高我市高齡老人補貼標準的通知》(撫府辦發〔2017〕64號)文件精神,高齡老人補貼標準為:80-89週歲每人每月發放60元,90-99週歲每人每月發放120元,100週歲以上(含100週歲)每人每月發放500元。通過農商銀行按月社會化發放,直接發放到高齡老人的個人賬戶。

高齡老人補貼實行動態管理。縣(區)民政部門加強對各鄉鎮(街道、場)指導和監督,鄉鎮(街道、場)及村(居)民委員會,每年都要對補貼對象進行普查,及時將符合高齡補貼條件的對象納入補貼範圍,未及時納入補貼範圍的不予進行補發。村(居)民委員會每半年與高齡補貼對象本人見一次面,並將高齡補貼對象向其戶籍所在地公示,接受公眾的監督。已經批准享受高齡老人補貼的老人死亡、失蹤6個月以上的、戶籍遷出本行政區域或受到刑事處罰,勞動教養,次月起終止享受高齡老人補貼待遇。


撫州市東鄉區民政局

2020年11月12日

高齡老人補貼申報!撫州市東鄉區民政局致高齡老年朋友的一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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